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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讨论
关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讨论
卫民:
杨总,怎么看待?
杨浩峰:
,卫老师好;我也没做专门的研究;我大致地看了看,有几点想法:
1、对行业来说:从无车承运到网络平台货运经营,可以看到国家、主管机构坚定了发展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规模经济的决心;对平台企业特别是基于有用户、数据、场景、技术优势的互联网+物流企业来说,是个利好;对行业从业者来说,业务互联网化、信息化、技术化、电商化是趋势和发展方向(类似零售的淘宝京东平台汇集产业的上下游资源和交易),行业交易链条要更简洁(从第四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专线-车队-经纪人-车主到货方-物流平台-运力?)
2、对政府机构、监管部门来说:财税完整性是基本要求,监管透明化、技术化、信息化是行业从业者配合监管的标配、准入门槛;另,从关于无车承运政策前后历史,看到政府执政、行业监管的逻辑和策略是成熟和有效地
3、美国运输物流产业的历史可能是我国物流行业发展、政策演进的重要参考;物流行业的垄断、巨头化不可避免,头部效应将越来越明显,行业巨头的全产业链、交叉关联领域进入(类似今天BAT的演进路径)
杨浩峰:
供参考
卫民:
看了这个政策,跟这个非常有利于我想做的事情,然后呢,一个敏感的东西被取消了,就是。原来要求每个网络货运平台需要拿到信息安全等保,这个没有没有要求,没有要求的话,这个相当于。就少了几十万的开销
杨浩峰:
我好象看到信息安全资质也有要求
杨浩峰:
信息安全和资质是信息化平台的必要条件,估计最少要CMM3以上标准
卫民:
我自己的看法是,估计不一定会出现完全的头部的这种物流物流平台企业。感觉就是说,网络货运其实更多地是通过互联网去进行运输服务,在公路整车,合同,物流这个领域里面可能就是。要会出现带有行业属性的,垂直的这种互联网的物流的这个平台服务商。这样的话就意味着大型的综合性的物流平台是没有办法提供这种精细化的运营服务的,但是呢,这种集约化的趋势呢,肯定是不可能变,所以呢,未来在网络会议的这个普及的情况下,就是三方合同,物流企业会从几十万家,病成这个几万家的这个。平台型的企业,这些平台的企业呢,可以在各自的领域,各自的行业或者各自区域,形成这种细分型的,这种平台型经营的这种,新型的这个物流的这个组织形态,这种模式下的话,其实我认为是一个比较健康的良性。
卫民:
杨老大,我引用你的观点,没问题吧
卫民:
思考中
卫民:
放开了,将来税就不是核心竞争点了
杨浩峰:
我认为你说得也有道理;预测是一回事,发展成什么样要取决于各种因素综合影响
可以,观点就是讨论的
卫民:
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云平台,利用这个技术平台进行服务能力的升级,怎么样在供应链服务这个角度能给甲方更可怕的这种交互方案。目前看下来满帮中储智运,他们呢,是在交易。这个环节给甲方带来的这个升级,但是并没有在服务上面可以提升。服务生的提成,一定是在垂直平台里面才能给甲方提供这种方案,所以我是看到这个情景呢。
卫民:
在一个平台下搞定,电子签约、支付结算,数据共享需要很大成本
卫民:
如果不算开票利润,这个成本将使大多数平台不可承受
杨浩峰:
平台是集约中心,中心中有德邦或比它还小的更专业的服务商,另一面有众多小B端货方或个体车主;
平台方起到集中化、背书作用;
会不会物流的平台或网络货运运营方会走一条淘宝的发展路径?
卫民:
事物发展是有规律的
卫民:
现在预测可以看到自己知识和趋势掌控能力
杨浩峰:
无论叫什么,无论是哪一种角色,跟紧趋势、顺应潮流、政策导向总不会错的;而物流行业的互联网化、技术导向(比如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化)、平台化、专业细分、标准化就是这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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