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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段伟常
籍贯湖南省常宁市,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广州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博士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具有计算机、物流、金融、系统科学等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包括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等,发表论文近40篇。
E-mail:41307851@qq.com
梁超杰
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EMBA,平安智慧城智慧口岸事业部副总经理。曾任平安银行公司网络金融事业部副总裁,牵头参与了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的历次战略规划与实施,合著或参著《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中国供应链管理蓝皮书》《2012中国供应链管理调查报告》《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研究报告》等多部作品。
供应链金融5.0:自金融+区块链票据
段伟常 梁超杰 著
电子工业出版社
Publishing House of Electronics Industry
北京·BEIJING
内容简介
区块链架构代表的是法律规则与会计准则,将现实世界的规则固化到虚拟世界中,使得虚拟世界具有了秩序,进而形成交易环境。所以,分布式记账和众多的法律规则是区块链技术背后的逻辑和业务规则,是分析“自金融+区块链票据”内涵的视角。对此,本书从分布式记账的原理、票据的基本特性与功能分析出发,系统化阐述了供应链自金融的演化机理,介绍了数字票据的业务逻辑,进而提出风险管控的主要原理与方法。
本书总结了自金融的发展背景及核心企业的动力机制,深入阐述了区块链架构下,“自金融”与“数字票据”的基本原理与业务逻辑,结合案例分析多种产业场景下的解决方案,结合金融科技的发展探讨创新模式下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问题。
本书适合于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从业人员。
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抄袭本书之部分或全部内容。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供应链金融5.0:自金融+区块链票据/段伟常,梁超杰著.—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9.4
ISBN 978-7-121-36093-0
Ⅰ.①供… Ⅱ.①段…②梁… Ⅲ.①供应链管理—金融业务—研究 Ⅳ.①F252.2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039592号
责任编辑:黄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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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行:电子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173信箱
邮编:100036
开本:720×1000 1/16
印张:14.5
字数:255千字
版次:2019年4月第1版
印次:2019年4月第1次印刷
定价: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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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
近年来,基于科技赋能的金融创新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市场力量,极大地促进了传统金融模式的变革,部分市场出现商业模式的颠覆、升级,世界范围内各大经济体纷纷加入了金融科技的竞争。中国市场的显著特征是以金融科技的需求和规模为主导,2017年,中国金融科技应用率以67%的比例,在全球独占鳌头。
科技金融的创新与应用,关系到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转型与产业发展等。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也使更多的目光聚焦于科技金融领域。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的供应链金融领域,也将迎来金融科技主导的创新期,有望解决现有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瓶颈问题,以商业模式与技术创新来推进供应链金融进入快速发展状态。
供应链金融是多重主体参与下的复杂商业模式,在传统以银行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下,核心企业的参与对于质押资产质量、风险控制及融资模式等都具有重要价值,但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难以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使得核心企业缺少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的动力,是供应链金融发展急需解决的痛点问题之一。对此,需要商业模式创新,以激励机制和利益机制来解决核心企业动力不足的痛点问题,而供应链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则主要依赖金融科技来实现。
“自金融”——供应链金融的商业模式创新,“区块链票据”——数字票据的雏形,是段伟常博士、梁超杰先生提出来的理论创新架构。两位学者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供应链金融的实践总结与理论创新,认为线上化结合金融科技的全面应用,是解决金融业务规模和效率问题的关键方法。但同时,金融科技对于信用和风险管理提出了全新的挑战,现有业务模式和商业银行主导的交易结构必须创新。对此,他们提出了本书的核心思想“自金融+区块链票据”,将核心企业的参与模式、区块链的信用创新机制、票据交易的高效性等进行组合创新,并对这一机制如何改进供应链金融的交易效率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地论述。
来自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实践,有力地支持了两位学者提出的新理论。发展供应链金融,其突破口在于核心企业的积极参与,甚至主导供应链金融。产业链中的资金大多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形式沉淀于各级节点中,使得中小微企业容易出现流动资金“饥渴症”。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可以激活产业链中的现有资金,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信用和数据价值,促进资金的流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最终将提高产业链的运作效率、降低产业链的整体融资成本。“区块链票据”的理论与技术方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而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对于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磁云科技公司近年来致力于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以“供应链自金融+区块链票据”的思路,在多个产业领域积极进行实践创新,以助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以产业链金融为突破口,打通产业上下游的数据链,形成大数据闭环,整合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实现“区块链票据”等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明显缓解传统行业中长期存在的账期问题,使得产业链价值环节的参与者更为便利地获得资金,从而提高产业链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
风险控制是金融科技应用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供应链金融创新的要点在于“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资产金融化、金融场景化”,为解决风险控制问题,我们提出结合区块链、供应链、产业链“三链融合”的模式,以区块链技术来构建产业链金融的业务平台和信用机制。“三链融合”有助于重构产业链的商业模式,改造原有的平台、产业生态、供应链管理模式,产业链上所有参与者(包括核心企业、多级供应商、多级经销商等)都以分布式记账模式来参与交易,使得平台的交易、单据、库存、物流信息、支付信息等高度透明,确保链上的所有行为、合同、票据都可以追溯。这一模式可以应用于目前大多数的传统产业,为产业转型升级实践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和思路。
本书提出了一套产业链场景下数字票据的应用原理与模式,对于我国实体经济的产融结合、推进数字票据的应用,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李大学
磁云科技公司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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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封面
第1章 绪论
1.1 供应链金融创新的产业背景
1.1.1 颠覆式创新是商业时代的主旋律
Markides 批判性地指出,颠覆式创新不应只包括颠覆式技术,还应包括管理模式创新。科学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突破,是人类数次产业革命的直接推动力,可以称之为“颠覆式技术”;但商业领域的颠覆式创新,并不仅仅指颠覆式技术,颠覆式创新的内容不仅仅包括技术产品创新,还包括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比如折扣店、联合采购和在线商业教育等,网络上流传的“新四大发明”——高铁、扫码支付、共享单车和网购等,后面三项就属于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
Christensen将颠覆式创新模式分为[1]:低结点和新市场。所谓低结点,即该颠覆式创新获得低利润,在最低端价值网络服务大宗消费者的颠覆式创新。新市场颠覆式创新是指创造新的价值网络,必须面临开拓市场的困难。小米的商业模式是典型的低结点模式,可以认为“5%硬件综合净利率红线”是小米的商业模式,这是对传统渠道、层层加价的硬件销售模式的颠覆。小米坚决执行5%硬件综合净利率红线,是创新模式使然。
有远见、善于捕捉机会的企业不会静待其他企业怎么做,也不会等待转折点的出现,更不会犹豫不决、决策迟缓,而是将会利用新技术、新业务模式或新生产方式,以敢于试错的精神持续改进现有体系,最终有一个优秀表现。我国互联网领域的颠覆式创新,抓住了传统企业专注于边际利润最高的服务与产品,而创新的小公司则避开大公司的领地,以大数据获取顾客价值创造的背后逻辑,重新设定客户的价值情景,从而进一步实现客户需求。
在我国几乎所有领域的企业决策者最关注的问题都是颠覆式创新。当产业价值链、行业结构、业务模式、客户需求等,发生了影响深远而且出人意料的变化时,决策者最渴望得到解答的问题是“行业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变化”。在商业生态圈、平台战略、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概念陆续崛起的今天,白领与蓝领、创业者及大公司管理者,都在思索“如何把握未来趋势”这一关键问题。只有理解、掌握了行业趋势,才有可能分享这类由颠覆式创新趋势带来的红利。令人欣喜的是,我国企业管理者已经开始习惯颠覆式创新了,并且在积极思考如何利用新技术来改进日常运营和业务战略,这也是成功企业的必行之路。
令多数企业决策者最为担心的是,竞争对手借助颠覆式的先进技术与服务,创造出更具吸引力的企业与产品价值,而对自己目前的业务模式构成了威胁。企业决策者必须适应在当前颠覆式创新频繁出现之下的挑战。企业经营成功的法则已然在悄悄发生变化,以往依靠对产品的持续性改进就能够应对市场竞争,转变为企业家要能够不断重塑企业和选择适当的合作伙伴。在颠覆式创新时代,传统企业应当分析自身的价值创造逻辑,分析如何导入创新基因,如何植入创新能力,通过重新分配关键资源,主动地重塑企业业务流程、商业模式和客户价值,而避免被动适应超强度的竞争。
人类社会目前正站在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的交汇点上,颠覆式创新的商业系统创新正聚焦于此,缤纷迭出。数字技术的进步使得传统行业的边界更加模糊,跨界创新将彻底改变整个商业的运营逻辑。颠覆式创新是当下传统金融业决策者的必修课。传统银行掌握大量的客户资源,熟悉各种复杂的监管政策,对环境具有极大的适应性。但科技正在颠覆传统的金融业,金融机构不得不与金融科技公司分享自己的客户与市场,传统金融机构将构建边界更为扩展的生态系统和银行平台,创造新型客户体验。传统金融业融合金融科技企业,构建创新商业模式,实现深度协同效应,正引领数字世界的创新。
1.1.2 B端赋能模式:T2B2C
赋能(Empowerment)作为管理理论,是组织中上层对下层的授权并赋予能力,使得下层的组织单元能够依赖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获得更好的结果。赋能是授权的升级,所提及的“能”不仅是权力还包括能力。
普华永道在2018年世界移动大会发布《科技赋能B端新趋势》白皮书,认为科技企业发展的新方向是从C端到B端,并阐述了T2B2C模式的内涵,且认为科技企业创新将迎来B端服务的发展风口,T2B2C模式,T端为科技企业,如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B 端为企业端;C 端即消费端。过去20年,中国科技企业蓬勃发展,围绕着“衣、医、食、住、行、玩”等多个C端应用场景,涌现出众多产业独角兽。但目前C端随着获客成本攀升、客户黏性下降、场景重复迭代,以及互联网企业估值方法转变等原因,服务于C端的科技企业,其创新空间已十分有限。而在B端企业服务市场,中国落后于与美国,虽然中国B端企业数量也达到千万级,但在中国B端市场缺乏像甲骨文、微软等重量级科技服务提供商,可见,中国B端市场蕴藏巨大的商机。其中,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成为金融科技企业赋能B端的重要方法。
在 C端市场接近饱和状态下,B端市场还极具发展空间,成为下一个蓝海市场。B端的科技企业创新模式具有新特点,科技企业作为“T端”,不是简单的技术服务,而是能够赋能B端、服务C端。T2B2C模型如图1-1所示。
在图1-1中,T2B2C平台赋能模式是指T端具有整合C端资源的能力,能围绕C端客户特征识别有效场景及相匹配的产品与服务,T端向B端开放其平台的功能,实现B端利用T端能力来实现对消费者的洞察,调用T端的技术、服务及渠道资源,快速获得市场并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进而提升C端用户体验及用户黏性。T端与B端共同重构服务体验、推动产业升级,T2B2C形成闭环,成为市场发展的助推器。
图1-1 T2B2C概念模型示意图
传统企业在产业转型与电商化过程中面临困局,T 端赋能 B 端正是针对这一关键问题而产生的。但T端面临着B端企业灵活性、产品专业性、市场细分和场景复杂等要求更高的需求,T 端如何适应这种更为复杂的需求,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是T端赋能B端的关键,需要立足于特定产业,理解与打通产业链,提供场景式解决方案。
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将成为赋能B端的五大科技,加速助力行业转型升级。未来十年,将迎来一个技术渗透全行业的深度发展期,科技渗透率最高的行业为“TMT”(电信、媒体和科技)、金融、零售、医疗及交通运输等。在金融领域,T 端企业要具备领先的金融技术能力,结合风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以开拓B端广阔的市场,为企业金融服务提供解决方案。
1.1.3 金融创新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作用
产业结构升级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客观反映,是影响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自2008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放缓,中国的经济发展总体开始从效率驱动阶段转换到创新驱动阶段(特别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在效率驱动阶段,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主导作用的是高等教育和培训、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复杂度、技术可得性、市场规模等效率推动因素,在创新驱动阶段,创新和商业成熟度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更加注重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金融技术和生产技术是同步演进的,但金融技术创新是生产技术创新的先决条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研究认为,英国的工业革命不是技术创新的成果,而是金融创新的成果;那些没有金融制度创新的国家的工业革命无法发生。因此,我国要想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金融资源就必须为产业成长、产业扩张、产业集聚、产业整合、产业并购等一系列行为提供金融服务,这是我国产业转型成功的关键因素。
我国目前属于“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符合我国劳动密集型的成熟制造业的特点,银行贷款倾向于流向这一领域,但当我国经济换挡到创新型驱动时,这一金融体系会明显阻碍产业结构的转型与升级。目前,实体经济融资存在结构缺陷问题,表现为信贷资源在大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间的错配;信贷资源流向产能过剩行业甚至“僵尸企业”,不利于新兴产业融资,不能满足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所以,我国金融业自身急需创新改变,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本质上要求金融创新适应产业升级的创新驱动下的融资需求。
图1-2表示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与金融发展的匹配机制。[2]
在图1-2中,虚线表示中国将来可能达到的阶段,实线代表中国已经或正在经历的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阶段向效率驱动阶段的转变,再到创新驱动阶段,效率和创新因素的影响起到关键作用。而实现效率和创新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匹配金融结构的多样化,以及更高的资本配置效率。同时,产业结构升级带来技术的更新、新兴产业的出现,都要求金融系统为其提供更加丰富、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产业升级反过来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结构的变化。
可见,我国大量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已经从原来的经济效益问题,转变为影响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问题。按现有的金融结构来看,金融发展仍然追求规模扩张(规模效应),不注重通过丰富金融产品和提高生产效率来适应大量中小企业创新所要求的资本和融资需求,就会阻碍资金流向增长潜力更高的创新型企业和服务业,形成对产业升级的“金融抑制”。
图1-2 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效应的作用机制
如何解决“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金融深化论(也称为“金融自由化理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要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必须放弃传统的“金融压制”政策,推行“金融自由化”或金融深化,即应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过分干预,提供更大规模、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满足对于创新幅度大、接近前沿的技术和产业更多的研发融资需求,促进技术和产业的孵化,实现产业内部生产力的提升和服务业的发展。[3]
目前,我国制造业需要转型升级,需要追赶世界前沿技术水平,必须依赖自主创新来实现产业升级,全社会的投资格局必须由过去的财政主导型过渡到金融主导型。目前,我国政府大力推进“互联网+”战略下的金融创新,相对于传统金融,大大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弱化了金融中介的作用,容易实现“金融脱媒”。这类去中间化的金融创新,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提高、融资成本降低,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和生产,是金融创新直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价值所在。
1.1.4 产业区块链的应用
金融与民生领域的区块链应用价值被逐步得到广泛的认可,各行业区块链解决方案纷纷被提出。区块链技术具备分布式、防篡改、高透明和可追溯的特性,非常符合整个金融系统的业务需求,因此目前已在支付清算、信贷融资、金融交易、证券、保险、租赁等细分领域落地应用。
信用广泛地存在于各个领域,在理论上区块链技术几乎在所有的产业场景下,都能对交易痛点问题提出创新的解决方案,而信用创新广泛影响到经营成本、交易效率、生态优化等多个方面,包括电子信息存证、版权管理、产品溯源、数字资产交易、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等领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库整理的数据显示,在2017年提交的406项与区块链有关的专利申请中,225项专利申请来自中国,美国仅有91项。
区块链技术与实体产业的融合,因实体产业体量巨大而容易产生令人吃惊的巨大效应。例如,食品溯源服务已经应用电离交易与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链;众安保险的“步步鸡”项目,利用跟踪设备、面部识别技术和区块链账簿来追踪数百家农场的“走地鸡”从鸡苗到售卖的全过程。
首家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版权领域的A股上市公司——安妮股份,其基于区块链的版权存证服务已为几百万篇作品提供了确权服务,区块链技术在确权、授权与维权过程中具有海量、快速、即时性的优点,实现了“创作即确权、使用即授权、发现即维权”。
在产业链中,区块链是一种优秀的协同工具,具有“提高产业链协同效率”的功能。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也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成为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目前,许多产业链协同效率仍然不高。例如,国际贸易领域的协同问题较为突出:交易周期冗长、流程复杂、资金流巨大、信息透明度欠缺、风险较高等。但从本质上看,国际贸易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信任与效率问题。国际贸易涵盖跨境交易、物流、支付、结算等环节,几乎在每个环节区块链都可以提出创新的解决方案。
区块链分布式记账所产生的机器信用,具有“信任传递”或“信任外溢”的特点,其记账过程所产生的信用,具有两大效果:第一,对于系统内部,实现将资产转化为数字资产,全体成员都接受信用资产的交易模式;第二,对于外部机构,记账的数字资产是以“黑盒”状态转为“白盒”状态,系统记账的完整过程具有不可逆、透明化的特点,完全具有信用自证的特点,极大地降低了多主体之间的互信成本,特别是在“陌生关系”下的交易主体。
区块链技术架构在传统的信息系统之上,但如果产业中的交易信息并没有广泛转化为数字信息,将难以实施区块链技术。目前,我国很多实体经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对于数字化模式缺少动力,导致产业链中的信息流与实际运作难以存在完整的映射。目前,金融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吸引力极大,结合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技术,在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动力机制下,大量中小微企业开始具有动力去推动自身的数字化模式,完整的交易信息已经开始由线下转向链上并实现整合,供应链全链管理得以实现,运营效率得到提高。
相应地,新型的数字资产将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驱动实体产业的商业模式进行前所未有的变革。
1.2 供应链金融模式与机制的局限性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不同角度分析能得出不同的原因和结论。例如银行的借贷、区域经济的影响、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低及缺少合格的抵制品等。虽然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世界性问题,但在我国出现长周期、大面积、持续性的融资难问题,与我国的市场机制性问题密切相关。[4]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非银体系(票据、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小额信贷等),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可归结于两个根本性的问题,一是宏观的融资结构问题,二是微观方面的融资机制问题。
目前,基于“互联网+”来构建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市场的热门问题。其关键在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打造基于产业的数字化普惠金融平台,获取和分析客户交易、结算、征信、资产、行为等各维度数据,深刻理解客户的融资需求和行为特点,体现“场景驱动、智能风控、贯穿链条”等特点,为企业生产交易各环节自动匹配合适的融资产品和融资额度。
平台通过与核心企业系统直连,获取真实的贸易背景、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再将融资服务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打通供应商、经销商和终端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最终实现产业金融和消费金融的有机结合,打造 T2B2C的闭环金融生态圈。从场景切入,以数字技术构建全业务流程的智能化,整合上下游链条,最终实现金融效率。“数据有价值、信用可变现、融资高效率”是在产业链中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的内在机制和要求。
从理论上看,上述T2B2C解决方案似乎是完美的,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显著作用。但理论逻辑并没有解决好利益相关者问题,核心企业具有行业地位和信用度,是产业金融的关键资源,但核心企业的参与意愿(动力机制)成为新的瓶颈,加之优质的核心企业数量极少,而主动、积极参与产业链融资服务的核心企业就更少。如何让核心企业积极参与、形成产业链融资的动力机制,成为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关键问题。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创新非常频繁,业界总结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为线下模式1.0、线上模式2.0、平台模式3.0、智慧化模式4.0等几种模式,具体如下。
1.供应链金融 1.0(线下模式)
以人工授信审批为主的“1+N”模式,在获得核心企业承诺支持与参与的情况下,核心企业“1”为债项提供信用背书,使得与核心企业交易的中小微型企业“N”容易获得授信。这种线下模式依赖于业务人员对行业和核心企业的经验判断,属于被动的授信审批,一项一审,规模效应与技术的应用效果不明显,客户缺少黏性。
2.供应链金融 2.0(线上模式)
实现流程的线上化操作,进而实现融资服务的规模效应和边际操作成本的最小化。一般地,银行与核心企业ERP系统相联通,客户对ERP系统的黏性转化为对融资服务的黏性,在核心企业的配合与参与下,银行可以低成本地获得批量客户,是线上化的“N+1+M”模式。
3.供应链金融 3.0(平台模式)
供应链金融 3.0是平台商业模式中构建的金融服务。平台经济以独特的“双边效应”,再结合“互联网+”的长尾效应,成为整合商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信息平台,银行在平台模式下可获得与交易相关的丰富信息。例如,目前众多的 B2B 平台,打破传统的“二八定律”和重点客户思维,银行获得大量的潜在客户,优化降低了操作成本与风险管控成本。
4.供应链金融 4.0(智慧化模式)
在生态系统平台建设上跨产业、跨区域、跨部门,与政府、行业协会、产业资本等各方广泛联盟,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创建金融生态系,使得金融能真正服务于整个供应链的各类主体并推动商业生态的发展。[5]例如,招商银行推出供应链金融 4.0产品,融合“供应链的生态共建、互联网的开放共享、投行的资源整合”思维,以Fintech技术实现各类产业生态圈场景(包括核心企业产业生态圈、B2B 平台产业生态圈等),特点为“融资+融智+融器”。智慧化实现供应链生态的可视化、智能化、自动化、透明化,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产生金融生态,从而实现产融生态有机、有序、有效发展的体系。
国内供应链金融实践已经有十几年进程,一些中小商业银行开始实施“贸易银行”发展思路。商业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银行天然缺乏对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掌控,在实践中又不得不做的要件审核,风控不能穿透底层的真实票据关系,真实性背景的要求在技术上仍然是难题。在票据业务中,对产业与供应链运营的掌握仍然存在不足,存在票据业务背景不透明、票据行为不规范和高杠杆错配等不良现象,银行不能为链上企业提供无差别的金融服务。在选择优质行业、优质核心企业的标准下,供应链金融业务受到较大的制约,具体表现如下。
1.授信难以扩展到产业链的末端
目前,“一供”企业与“一销”企业因为与核心企业具有稳定的交易关系能够获得信贷或保理的金融支持;但是,“二供”企业与“二销”企业及更末端的大量小微企业,不适用于征信系统的评级,金融机构难以对其进行信用评价,因为其缺少与核心企业的直接交易行为(采购或销售),导致信用不足。
2.核心企业参与的动力不足
负债率较高、现金流压力较大的核心企业(信用评级相对较低)对于供应链金融的需求较为迫切,而负债率较低、现金流充足的核心企业(信用评级较高)则参与供应链金融的动力不足。银行对于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效力,通常要求核心企业签署“债权转让同意书”,缺少核心企业的积极参与,银行业务难以开展。
3.技术赋能的局限性
许多行业的数字化水平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推广。供应链数字化的整体水平决定了能否整合交易链信息,使得多级交易链上的采购、销售信息达到透明、可信、可追踪的授信标准。但金融级别的安全性和业务标准,同时要求交易真实性的证明、信息达到无法篡改,且形成“证据链”的要求,这是目前信息技术面临的难题。例如,银行要求业务数据必须整合商流、物流与资金流等信息,而低水平的线下物流无法达到信息透明且全程可视,存货质押等业务就难以开展。
金融科技已经全面覆盖客服、风控、营销、投顾和授信等各大金融业务核心流程,衍生出互联网银行、直销银行、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消费金融、小额信贷、网上征信、第三方支付等一系列金融创新活动。在虚拟环境下,信用评估与信用获取的低成本化来自于计算,“大数据”是常见模式。由于虚拟世界中的交易具有异质性(不见面、快速交易、频繁交易),在现有法律与制度约束性有限的情况下,由技术所产生的信用成为主角。由于我国目前的信用征集系统、信用中介覆盖范围有限,行政机构大量的信用数据难以开放和共享(如工商、税务等机构),所以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难以实现有效归集和准确评估。
供应链金融本身属于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解决方案,目前虽初具规模,但仍不能全面缓解大量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传统风险管控思维与操作成本居高不下,供应链金融急需以颠覆式创新来解决现有技术与行业模式的问题,才有可能走出目前的困境。
1.3 区块链票据应用概况
依据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发展路径,ICO、存证、数字资产、数字货币、价值网等成为各领域的热门应用。在金融领域,区块链架构下的分布式记账和智能合约形成信任机制创新。各类金融资产,包括债权、物权、股权、债券、票据、仓单、基金份额等都可以被表示为数字资产,成为可以通过区块链架构、实现链上价值传递的数字资产,实现弱中心化的数字资产存储、转移、交易等新模式。
目前,我国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的开发走在世界的前列,特别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已有一批开发公司针对各类应用场景,提出了相对优秀、接地气的应用方案,其创新的步伐和内涵,既有对现有商业模式、交易流程的简单改造,也有结合行业痛点,大胆地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上结合资产、交易和法律等要素,构建新流程、形成数字资产、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创新交易模式和信用模式等。梳理一些业内领先公司的解决方案和技术,对于行业的创新与应用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利用技术创新来解决业务背景和优化信用环境,是产业金融的新思想。产业链中的票据市场规模大、参与方众多,而且业务链长,是区块链技术极佳的应用场景。在区块链技术架构下,可实现自金融与数字票据的方案,也可实现核心企业信用在供应链体系的穿透,为所有参与供应链的企业获得核心企业的高信用支持,从而缓解末端供应商、分销商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区块链技术发挥了重要的价值与信用传递作用,改进了供应链金融生态,使得建立在分布式账本之上的协同与数字资产交易具有极高的交易效率和较低的交易成本。核心企业的高信用可以转化为在全链流通的数字权证,并结合智能合约防范履约风险。
目前已经有众多的科技巨头正在研发“区块链+票据”模式技术平台,例如:
1)磁云科技2018年发布磁云“唐票”,采用“区块链+应收账款”架构,实现资产数字化(唐票),以建立金融集市的交易模式,从而实现了数字资产的切分、流转和融通。该产品及方案目前与国内多家大型企业集团达成合作。
2)腾讯公司研发“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以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将债权凭证转让拆分。债权凭证可基于供应链条进行层层拆分与流转,每次流转均可完整追溯登记上链的原始资产,以实现核心企业对多级供应商的信用穿透。
3)浙商银行基于趣链科技底层区块链平台Hyperchain开发“应收款链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企业应收账款转化为在线支付和融资工具,用于办理企业应收账款的签发、承兑、保兑、支付、转让、质押和兑付等业务。
4)易见供链管理基于 Hyperledger Fabric 研发基于真实交易的供应链金融ABS系统,解决投资人无法实时查看底层资产数据的问题,允许有权限的投资人通过 API 接口实时查看数据;采用分布式记账解决金融仓储的在线回购业务金额的安全性,使出售和回购流程都可以在线完成,并保证有审计回查空间,涉及医药、化工、制造、大宗、物流、航空等多个领域。
5)“区块链+信用证”,信用证的开立、通知、交单、承兑报文、付款报文各个环节均通过该系统实施,缩短了信用证及单据传输的时间,报文传输时间可达秒级,大幅提高了信用证业务处理效率,同时利用区块链的防篡改特性提高了信用证业务的安全性。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链接多个买方行和卖方行的联盟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开”,实现实时送达,链上主体通过相互授信建立头寸管理和轧差机制,实现信用证链上实时写入、实时读取、实时验证验押,从而降低票据、信用证的在途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例如,2017年7月,云象区块链助力中国民生银行推出了基于区块链的国内信用证信息传输系统(BCLC)。
6)“区块链+保函”,可实现保函生命周期内的信息安全、透明、不可篡改,减少信息不对称等造成的风险。2017年9月,趣链科技与兴业银行合作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投标保函申请系统上线,对传统投标保函在业务渠道、交互方式和底层技术上进行了创新,实现投标保函业务的全流程在线操作和办理。
国内其他具有一定代表性且与“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相关的开发机构如表1-1所示。[6]
表1-1 “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平台运营概况一览表
续表
1.4 产业链“自金融”模式兴起的意义
现代银行诞生于16世纪的意大利,逐步形成货币保管、贷款/存款、汇兑职能等功能。间接金融是近代金融史的显著特点,以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金融一直处于绝对垄断地位。间接金融的存在逻辑在于工业文明的发展,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大幅提高;同时,“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专业化的中介机构来进行,银行业实现了提高效率、剥离风险、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作用。
但在理论上,银行业本质上是金融功能的一种实现形式,而技术也是金融功能的实现形式,所以技术的进步完全可能颠覆现有的银行模式,通过创造新的金融中介形式,实现技术对银行的替代。我国近代,从当铺到票号,再到银行的演化历史,证明了没有绝对不变的金融中介模式。金融中介的实现形式会因时代和技术而转变。交易复杂化、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信息处理成本,是传统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的基础。在互联网时代,金融的中介职能是否会演化出全新的形式,正是金融业颠覆式创新的聚焦点。
自金融就是主体之间直接投融资的行为,其前提是信息对称和信息处理成本不高,例如熟人之间的借贷行为。自金融包含金融机构、主体(存款人)、客体(贷款人),其中主体与客体之间是陌生关系,正常情况下不存在联系,完全由金融机构承担沟通功能。如果主体与客体因为技术使能而产生了联系,或本身同属于一个系统(机构/集团、社群、供应链等),两者之间在数据和资源方面可以实现共享共通,那么新的金融模式就可能产生了。
我国目前正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也符合自金融的理念。互联网技术使得永不见面的主体之间产生联系,由完全的陌生关系转变为有机的系统结构。互联网金融以技术解决信息交换问题(信息易得性和获取成本),信息中介以技术的方式实现,改变了传统金融的服务方式,拓宽了金融的内涵与外延。互联网的精神是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它会促使我们人与人之间更好地合作、分享。依此理念,金融服务的去中介化或弱中介化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企业自金融,即企业与金融相结合,并利用金融手段为企业提供服务。我国在近10年内,开始有企业主动开展自金融服务,一些行业龙头企业尝试利用自身的实力和对产业链条的深入了解,以及对客户数据的掌控能力,实现产业链上的自金融。随着金融创新需求的日益高涨,不少企业已意识到主动开展自金融服务的价值,如何开展金融创新正成为决策者感兴趣的新问题。目前在我国经济下行周期中,越来越多的核心企业愿意参与供应链金融并分享收益。信息技术的改进短期内不会完全取代信用中介服务功能(如线下的信用调查),却极大地拓展了企业自金融的范围。
企业自金融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7]
一是针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以资金集中管理为中心的解决方案;
二是针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融通;
三是针对消费者提供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
国内已有部分集团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已经出现具备行业特色的综合金融服务。我国产业升级要求金融系统发挥其助推实体经济的作用,而现行传统金融服务的创新仍然存在较多的“瓶颈”限制,企业对金融服务的强烈变革的需求,与企业经营升级的动力不谋而合,“企业+金融”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自金融的新业务、新形式将大量出现。
金融活动在宏观上是信用货币的创造与调控,但在微观上是主体(包括个人)资产的自主配置和使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处理技术,极大程度地降低了征信成本,自金融行为开始具备脱离持牌信用中介的基础,主体可以直接获得真实透明的信息,作为资产的主体,就可以自主地做出投资行为决定。自金融目前仍然难以取代复杂经营活动所带来的金融中介服务,但是随着生产越来越个性化、越来越简单透明,直接进行自金融活动的需求会越来越迫切,“产业+金融”的自金融是未来金融市场的蓝海,是产融结合实践的主要模式之一。
[1]Christensen,The Innovator's Dilemma,1997年。
[2]刘东阁,《金融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效应的实证研究》,天津商业大学,2018年。
[3]E.S.Shaw(美),《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2014年。
[4]王全景、郝增慧,《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经济结构基础:所有制结构与金融结构——基于双重二元结构的视角》,经济科学,2018年。
[5]唐志宏,《供应链金融4.0的若干思考与实践》,供应链金融智库,2017年。
第2章 理论与技术基础
2.1 区块链分布式记账的模式与价值
2.1.1 记账的价值
记账是会计的基础,而会计在人类经济与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记账以量化的方式,将经济行为运用一定的方法记录在账簿上: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将所有发生的收付、资产进出变化连续记录起来,包括出纳现金记账、仓库物资进出库记账、会计资本结构的复式记账等。在登记账簿时,要求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另外,为使账簿记录清晰,便于内容保管和长期查考使用,所记录内容禁止涂改。
在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长足发展,生产工具不断改进和生产行业日趋分化,尤其是在私有制经济出现以后,为合理地处理好日益突出的生产、分配、交易、消费等方面的矛盾,人们开始尝试以实物、绘画、结绳、刻画等方式再现客观的经济活动及交往方面的数量关系,这是原始会计记账的萌芽,如图2-1所示。
图2-1 刻画、结绳、绘画记事
例如实物记账,狩猎后以积存猎物的头骨的数额,来反映猎获的对象及数量;绘画记事是原始社会创造的以绘画形式来反映经济活动:利用矿石粉等在居住的山洞及岩壁等处,将重大活动以形象的图形绘画出来,从而记录客观活动,如狩猎、驯养、祭祀、文化娱乐等。结绳记事是原始社会创造的以结绳的方式来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及其数量关系,方法是“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刻画记事是以刻画某种物体遗留痕迹的形式来反映经济活动及其数量关系,如刻画缺口于动物骨片,还有刻木记事、刻竹记事、陶器刻符等。
以记账为基础的会计是对社会各利益集团行为过程及结果的综合计量核算与报告,使有限的经济资源合理配置拥有了客观基础,从而为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会计通过预算、核算、分析、审计及定期公开报告,把社会公益的理念有效地嵌入各种经济活动,从而,使各利益主体诉求的满足不仅取决于各主体的负责努力,还达成对公益要求的有效增进。可见,记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会计对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也显而易见。[1]
记账在对财富的管理与分配中起到重要作用。首先财产和权益需要记录,包括记录土地、房产、奴隶和牲畜的所有权;向社会提供证据,表明自己已履行了各种义务。记账的重要性在于其未来观:未来某个时刻必须收取某项债权、断然拒绝冒牌的债主、捍卫所有权或拒绝统治者的要求。记账对于个体生存和社会经济的安全发挥着至关重要甚至生死攸关的作用。从古至今,会计把人类各种活动的精髓(文明的原始状态)传承下来,承担独特的职责,并发挥其基础性作用。
在马克斯·韦伯的经典理论框架中,认为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是等价的,两者的基本前提是自由市场竞争,而商业组织的核心精神就是把会计制度作为企业标准,进而实现资本的目标,货币计量为主要或唯一最终计量的会计准则,复式簿记形式在技术上实现了资本对盈利的导向性。
因此,会计是人类源头文明的启明灯,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前提保障。
2.1.2 分布式记账的价值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现代金融的基石。融资就是基于会计信息真实的契约行为,而分布式记账则完全建立在会计信息真实的基础之上。只有真实的会计信息才会促进价值交换,而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将会给信息主体造成极大的风险。
在交易时,交易主体之间互相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当然不是全部的经营信息),交易主体依据对信息的判断做出交易决策,以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自己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透明能够使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让外部使用者及时、容易、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从而得到清晰、完整、不失真的企业图像。
公司从最初确认计量到对外披露会计信息,再到投资者解读会计信息并形成对公司的“图像”,经过了一系列复杂过程。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对于价值创造具有重要作用。当然,会计行为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人的有限理性等特点,使得会计信息披露不可能做到绝对透明。投资人(或交易对手)对于会计信息的解读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传统的间接金融,以专业化的中介功能去审查会计信息的真空性、有效性、影响性,从而判断交易的价值。而去中介化(或称“弱中心化”)的交易则完全依赖于对交易对手的会计信息的判断来达成交易,交易者承诺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是交易契约本身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相对于中心化模式,建立在会计信息真实性基础之上的分布式记账,将彻底改变生产者(交易者)之间的关系:原来交易对手之间是互相不信任关系(尽量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获得谈判优势),变成了交易对手之间需要承诺记账信息的真实性,极大地抑制了提供不真实信息的冲动,互相尽量保证记账信息的准确性,进而促进了交易效率和后期的协作效率。
分布式记账改变了价值交换的底层逻辑规则,从完全竞争关系转换为有限竞争和适度合作关系。这既是对现有会计制度的创新,也是对现有的普遍化的中心化交易模式的颠覆,使得合作、协作成为去中心化交易的最优博弈结果。在数字化时代,分布式记账将成为数字化经济、虚拟经济的关键协同工具和公司战略。区块链技术首先引发金融领域的颠覆式创新,正是从改变底层的交易逻辑开始。分布式记账下的商业模式,让参与人既能享受到互联网时代的方便快捷,同时又能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基础性信任,亦能保护参与者的隐私和各项权利,最终将互联网思想以金融配置的最优化来实现。
区块链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去中心化的会计信息数据库,采用密码学方法产生相关联的数据块,每个数据块包含了一段时间内全网交易的信息,在验证信息的有效性后可生成下一个区块。区块链技术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全员记账的技术,也是建立分布式总账的技术。
2.1.3 会计信息的真实与透明化
会计信息是指通过会计核算实际记录或科学预测,反映会计主体过去、现在、将来有关资金运动状况的各种可被人们接受和理解的消息、数据、资料等的总称。会计信息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的财务信息,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也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评价经营业绩进行再生产或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2]
银行除了担心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外,也关注其交易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实际操作中,核心企业以其ERP为中心化的模式串联上游采购信息与下游销售信息,所以银行必定调查核心企业所用的ERP系统的生产商,由于国际或国内大厂生产的ERP系统结构较为复杂,交易信息不易被篡改,银行对其信息的信任度有所增加。
尽管如此,银行仍然担心核心企业与供应商或经销商串通篡改交易信息,所以投入人力与物力反复验证交易信息的真伪。而区块链具有一致性、可溯性和去中心化的特点,因此可将供应链上所有的交易数据记录分散在所有结点上的数据库中,且区块链上的数据都带有时间戳,具有不重复记录等特性,防篡改特性在证据层面解决了银行对信息被篡改的疑虑。
会计信息透明化对于将有限的经济资源合理配置极为重要,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通过预算、核算、分析、审计及定期公开报告,会计把社会公益的理念有效地嵌入各种经济活动。会计透明度使得每个人及各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及行为后果负责,因为透明化将使相关信息暴露在监管之下,从而约束主体的行为。由此而论,会计对人类的文明进步起到基础性保障作用。
如今会计使用“非经常性损益、大笔冲销、存货高估或低估、注销和转回存货、向购货方融资、商誉注水、操控研发、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形成虚假财务报表,盛行于西方会计界的“真实与公允”的最高原则,已经基本处于“迷失本性”的状态,妥协于利益各方的百般干涉之下。安然公司是美国一家著名的能源类公司,2000年其披露的营业额达1010亿美元。公司连续6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公司”。但这个拥有上千亿美元资产的公司长期存在财务造假问题,在2002年破产。在安然公司事件中,会计问题首当其冲,人们对美国现行的会计准则架构提出了质疑。
在整个经济社会中建立会计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就是将经济资源内部化的企业组织,所产生的内部信息进行一定程度的外部化,从而拉近公司管理者与股东、债权人、金融机构、供应商、客户、监管部门和政府机关的距离。考虑会计制度政治性的一面,从社会层面看将单位会计信息强制披露的成本是较清楚的,但其收益却往往是无法估值的。[3]
把握透明度的原则在于“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因为合适的理由获得关键信息”。唐·泰普斯科特出版的《赤裸的公司》一书认为将会计信息透明化具有诸多好处,开放并且坦诚会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办公室政治和勾心斗角事件;认为公司需要与利益相关者建立起彼此信任关系才能基业长青,产生“开放式企业”而积极融合诚信、责任和增进信任等,给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最新的商业模式实践表明,将商业伙伴组成一个会计信息高度透明化的网络,提供有市场差异化优势的产品和服务,通过会计信息透明化有效建立市场参与者对企业的忠诚度,信任最终将创造外部溢出效益。
2.2 票据的核心功能是融资
商业票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信用工具。商业信用是信用制度的基础,票据则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所产生的最有代表性的信用工具。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变迁,票据发展出汇兑、支付、结算、融资等功能。研究表明,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票据的核心功能最终演化为融资。
发达的票据市场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模式。我国建立票据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是支持产业转型、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金融创新。但同时,票据市场制度体系也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复、调整。可见,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确实需要加强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票据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尤其是发挥好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4]
2.2.1 票据功能的发展过程
票据具有“一手交票、一手交货”的特点,票据为交换和贸易而生。票据是信用的载体,信用决定是票据的功能与表现形式,随着信用关系的不断变化和信用制度的变化,票据的功能作用不断调整变化,发展出汇兑、支付、结算、融资等功能。
早期的票据用以避免在长途贸易中转运货币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即汇兑票据,用来解决异地之间金钱的兑取和兑换。所以商业汇票代替现金行使流通和支付手段,首先是一种结算债权、债务的信用工具。商业汇票可以以银行贴现进行融资,开始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
1.流转功能
票据确立背书制度实现流通,票据代替现金支付,开始具有了支付功能。
2.结算功能
随着贸易的进一步繁荣,当事人在多次贸易中存在相互欠款或相互支付关系时,通过票据交换,冲减和抵消相互债务,票据开始具有结算功能。
3.融资功能
银行的信用与企业相比较,具有独有优势,所以银行信用的介入可以弥补商业信用的不足,有助于促进交易的实现。同时,银行通过票据贴现,可以满足于票据未到期而持票人急需现金的需求,票据的融资功能得以进一步发展。
由于银行信用克服商业信用的不足,使得银行信用具有无因化的特点,在市场经济较发达阶段,银行信用逐步取代商业信用,发展成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信用形式。
2.2.2 外国票据发展经验借鉴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不断进行金融脱媒的演化,最终形成银行、股市、资产证券三大企业融资市场,企业融资主要依赖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
其中,融资性票据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融资性票据是发行人以商业信用在金融市场中进行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有别于以具体商品交易为基础的真实性票据。可以认为,融资性票据是票据市场发展至成熟阶段的标志。
1987—1992年美国发生储贷危机,银行信用受到打击,美联储取消了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优惠政策,美国银行承兑汇票市场开始大幅萎缩。另外,电子支付对传统票据的汇兑和支付功能进行竞争,承兑汇票在国际贸易融资中开始降温,随之而起的是商业票据市场的兴起。商业票据以开票人的自身信用为主,是一种无担保的短期期票,其直接融资的方式具有成本低、灵活性强的优势,2017年美国商业票据全年发行量约21万亿美元,年末余额9659亿美元。
可见,商业汇票的没落和商业票据的兴起主要在于能否满足企业融资的需求。我国1996年发布《贷款通则》,票据贴现被列入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促进银行审慎办理贴现。1997年发布《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定了银行开展票据业务的制度框架,明确了在商业信用不足的情况下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的补充。
自2000年以来,我国金融管理部门主要以利率市场来推动金融业的改革,其中包括票据市场,主要策略有:一是推动票据市场利率市场化;二是“票据融资”不再计入金融机构的存贷比考核;三是取消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其承兑总量不得超过上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的5%”的指标限制;四是在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五是发挥再贴现功能,引导票据融资业务,以加大对扩大中小企业和下游弱势企业的融资支持;六是建立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
近年来,监管部门逐步完善票据市场的监管规则、加大监管力度,但是票据市场的问题及风险事件仍然时常发生。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已经不能仅依靠监管上的“修修补补”和执行上的“一乱就收”。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并彻底改变票据市场的运行模式,才能推进票据体系的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兴起,从理论上来看,数字票据的功能与特性可能会解决票据市场存在的风险多发、监管效能不高等问题。
2.2.3 票据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
票据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工具。2017年,我国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17.0万亿元;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为8.2万亿元。2017年,金融机构累计贴现40.3万亿元;2017年年末,票据融资余额3.9万亿元,各项贷款占比3.2%。从企业结构看,中小型企业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占三分之二。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实现票据融资(银行信用补充企业信用),具有签发便利、流动性高的优点,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门槛较低,存放一定比例的保证金(20%左右),收取少量手续费,银行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信用担保融资。相比股票市场或债券市场的较高门槛,银行承兑汇票采用柜台签发,不受企业规模的限制,甚至对信用等级没有强制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短、频、急”的特点。
另外,票据融资利率低于一般贷款利率,可以节约融资成本。2017年,票交所办理的票据融资业务为59.34万亿元。2018年上半年,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发生额分别较2017年同期增长31.96%和27.98%,出票人为中小企业的票据占比为69.65%,票据承兑业务已成为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重要渠道。
2.2.4 票据市场制度体系需要与时俱进
我国票据市场正在快速发展,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相比仍然差距较大,问题仍然较多。当票据从以支付功能为核心转向以融资功能为核心时,特别是自2016年以来,票据市场相继爆发了一系列重大风险事件,表明票据市场中存在结构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经济中基础性的商业信用不足
商业信用建立在良好的契约关系、信用关系、法律制度和司法环境之中,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较短,使得这类基础性的信用因素对票据市场发展形成阻碍作用。例如,企业信用度差,出票与兑付行为不规范,参与者的负面影响会迅速影响整个市场对票据使用的态度,甚至国内部分区域的票据市场开始出现停摆现象。商业信用的不足,使得市场更加重视银行信用,我国市场的特点对银行信用信赖无疑,因此票据信用必须建立在对银行信用的过度依赖中,使得银行承兑汇票占绝对主导地位,而商业承兑汇票不被市场接受。
2.票据交易基础设施的建设滞后
传统的纸质票据转为数字票据后同样存在缺点;虽然重视票据的结算功能,但票据的交易、融资等功能存在明显不足,比如对投资人资质、发行、交易、托管、结算等规范性要求欠缺;缺少全国统一的市场,使得票据不能形成统一的定价,在分散割裂的市场中必然存在交易成本高、效率低等缺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简称为 ECDS)的建立也不能形成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体系,由于缺乏统一的票据登记、交易、托管、信息查询和交割清算机构,因此,票据市场的资产公开、交易公平、交割和跨市场转让的便利性等都受到影响。票据市场分割直接形成票据交易的壁垒,同时使得交易规模下降、交易成本提高。
3.相关法律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为《票据法》)等法律法规具有时代局限性,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和再贴现来实现的。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很明显,法律法规对于纯粹的融资性票据是禁止的。
2.3 票据的无因性及法律问题
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据票据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者于确定的日期,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包括所有能使财产证券化并具有支付功能的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仓单、保函等,狭义的票据专指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种类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还包括文义证券和要式证券。票据所创设的权利义务内容,完全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而不能进行任意解释或者根据票据以外的任何其他文件确定,即使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有错,也要以该文义为准。
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都由法律严格规定,若不按法律规定制作格式或记载事项,则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会造成票据无效。此外,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等行为,也必须严格按照票据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方为有效。票据法律关系内容,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付款请求权和付款义务,另一类是追索权和偿付义务。
2.3.1 无因性的概念及辨析
票据的生命力在于其具有流通便捷性,票据无因性是票据的灵魂。
票据是金融业基础性的信息载体,要达到较高的流通性,票据必须具有无因性。
无因性在票据的流通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是票据具有较高流通性的基础和前提,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所采用。将权益证券化的关键也在于无因性。无因性原则是保障交易的安全,维护了权利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无因性也具有争议。无因性指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只是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均可不问。
持有票据的人行使权利时无须证明其取得证券的原因,但法律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二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可见,合法持有是无因性的前提。
无因性强调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分离,深化其独立性的特征,票据关系的独立性表现为各个票据关系独立地表现其权利、义务关系,即使与之密切联系的其他票据行为存在瑕疵,也不会对票据上的其他当事人的签章产生影响。票据的无因性历来都是票据法学研究的中心,其中争论最激烈的就是对于票据的无因性与有因性,以及无因性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5]
票据上的记载票据行为不得附生效条件,否则,就会使原因关系和票据关系相互牵连,从而使票据的无因性理论形同虚设。从我国的票据法规当中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禁止对票据行为(如背书、承兑、保证等)附条件,若附条件,则该票据行为归于无效或者所附条件无法律效力。[6]
1.绝对的票据无因性
票据是否有效不受票据原因关系的影响,它仅仅受到票据上记载事项的制约,在票据的直接前后手当事人之间也应当适用无因性的原则。
2.相对无因性
在票据关系的直接前后手之间,无因性所能发挥的作用并不是非常重要的,在直接前后手之间可能会有票据原因关系被变更、撤销或消灭等事由进行票据抗辩,因此,从这一角度讲,票据无因性是一种相对的无因性。否认票据的无因性会给银行在审查票据时造成很多麻烦,加重银行负担。
2.3.2 无因性的重要影响
从票据的起源看,其最早出现时为权益凭证,具有兑换功能。但比兑换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将票据背书转让且及时获得流动性,背书转让制度的产生极大地促进了票据的广泛使用和流通。票据轻便灵活,使得工业化社会商品贸易快速流通。
发挥票据的流通性,关键在于必须将产生票据的基础关系与票据本身分开,避免票据的基础关系对票据本身产生限制。为避免出现争议,需要对票据的形式要件进行规定。票据交易是价值的交易,尽量减少价值的不确定性因素才能促进票据流通,这是票据无因性产生的现实需求。
票据的无因性使得债权人没有义务来证明该债权所依据的原因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从本质上来讲,票据的创设、转让等行为就是一种无因契约行为,票据一旦被制作并交付给相对人,相对人便有权行使该票据上记载的权利,而并不需要证明获得该票据权利的原因。
相对无因性的原则被世界各国所采用。这种观点首先也支持票据的无因性,但在强调票据无因性的同时,承认有打破无因性的例外情况存在。允许有无因性例外的情形存在,使得实践的问题复杂化。其出发点在于将票据法律对于持票人的保护应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超出这一范围,就应当对持票人进行约束,可以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兼顾到票据当中其他当事人的权益;在保证票据具有良好的流通性的同时,也保障了票据的安全性。
由此看来,绝对的无因性反而是有害的。在实践中,可能会有当事人利用票据的绝对性来从事违法活动。无因性及例外情况就像是孪生兄弟,少了谁都会导致票据的流通出现问题,若只是单纯地强调无因性而否认抗辩制度,就会威胁到票据背后的真实交易的安全,导致票据欺诈现象频发,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受到严重的影响;若只是单纯地强调无因性的例外情况,而对无因性本身置之不理,就会严重阻碍票据的流通,阻碍商贸的进行。[7]
2.3.3 票据司法及银行实践中的问题
我国与票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多,但对于无因性这一关键原则的规定缺少明确的阐述,同时,这些规定与规范文件之间在一些问题上出现不一致的内容。银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不得不在审查票据上增加额外的工作,造成实际贷款业务的成本高企。
1.对票据无因性原则规定不明确
目前,各种法律法规中关于无因性的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于有因性与无因性的辩证关系,在于既要保护票据的流通性,同时又不能忽视其安全性,两者的均衡才能最大程度发挥票据的功能。
2.票据司法解释与票据行政规章之间的矛盾
我国发布的司法解释当中对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持肯定态度,在实践中,我国银行系统在票据事件高发时期,多次发文强调商业银行在进行承兑时应当严格审查出票人的资质、背书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当事人之间的票据基础关系的真实性;常见的票据贴现业务,要求申请人递交相关证明,以证明该票据基础关系的真实性(特殊情可以要求查验原件)。这是否定票据的无因性,强调有因性。
3.票据关系的真实性审查极大地增加了银行的业务成本
银行体系对票据无因性的担心而强调其有因性,极大地加大了自身的业务成本。银行对票据真实性及背景资料的审查并不违反法律。对背景资料的审查内容是广泛的,相关的合同、发票、交易的税务证明、支付证明、货物收发单据、第三物流承运单据、报关单等证明单据,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审查,甚至影响放款的时效性,是急待改进的问题。
2.3.4 电子票据应用概况与法律问题
2009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简称为ECDS系统)的问世与使用标志着我国开启电子票据的全新篇章,同年中国人民银行签署《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行政法规。作为电子票据运行操作的依托系统,我国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有以下三大功能:
(1)处理电子票据业务功能;
(2)登记、查询纸质商业汇票功能;
(3)公开商业汇票报价功能。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筹建“上海票据交易所”。目前,上海票据交易所已成为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长期在网络上提供票据交易、登记托管、票据状态查询等服务。电子票据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具有权威性,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子票据市场的发展。最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呈现跨越式发展,电子商业汇票已取代纸质票据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货币层面的电子票据是对纸质票据的替代,电子票据涵盖出票、流转、委托收款、质押、贴现、承兑等多个环节,承担纸质票据原有的部分流转与支付职能。电子票据以电子签名为基础,再通过电子方式依法发出票据流通和支付指令来完成交易。
电子商业汇票是纸质商业汇票的继承和发展,其所体现的票据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和纸质商业汇票相同,必然具有我国商业票据业务本身所固有的一切弊端。与纸质方式相比较,电子票据的特点如下。
1.电子票据在周转成本、周转速率、流动性方面表现优秀
电子交易的成本远低于低票交易,而效率远高于纸票交易。传统的纸质票据无法解决的签章作假、票据作假、票据克隆等问题,电子票据较好地解决了这类安全性问题,有效地规避了遗失、损坏、诈骗等问题。电子票据适应电子商务和网络信息时代的发展,并迅速发展壮大为电子商务交易中一个重要的支付结算工具。
2.网络依附性
电子票据实际上是一种无纸化支付结算工具,这一点是电子票据与传统纸质票据在特点上区别最大的地方。电子票据具有极强的网络依附性,离开了网络的传递,电子票据的操作将受到阻碍,网络依附性成为电子票据最重要的特点之一。
3.流通性
纸质票据的流通以人工传递为主。从流通范围上看,电子票据不像传统纸质票据那样可以相对随意自由地流通,而是受我国目前各银行电子票据使用系统不统一、尚没有互相联通等原因的影响,在流通环节仍然不够自如。
4.受监管程度更高
纸质票据的传递过程缓慢,交易时间长,在发生风险时通常无法及时传递给监管部门。而电子票据可以实时监控,监管部门在后台可随时对电子票据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
但电子票据仍然具有诸多不足,具体如下。
1.用户难以转换使用习惯
不少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虽然接入电子票据系统,但在客户中推广电子票据时仍然存在障碍。客户习惯了传统的纸质票据,具有依赖性,对不可见的网络安全持质疑,让客户难以转换使用习惯。
2.严格的后台监管
过高的监管力度,导致习惯了传统纸质票据交易方式的用户难以转换成网络方式。
3.转贴现、再贴现的期限优势受限,利率无明显优势
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电子票据期限的限制过短,可能导致客户对其持否定态度。电子票据的贴现利率相对纸质票据并无明显优势,也导致企业和金融机构对电子票据业务开展的热度不佳。
4.出现纸质票据业务之外的新风险
新风险包括:电子设备故障风险,中央处理系统一旦发生设备故障,电子票据交易则无法进行;纠纷取证风险,当客户利益与商业银行相对抗时,银行有机会基于其管理电子票据数据的权力,规避自身责任;安全性风险,除内部人员的操作失误风险外,“黑客”的风险也是问题之一,日本、美国、德国等金融机构网站都在不同程度上遭受过“黑客”的攻击;电子票据法律地位的缺失风险,即法律风险。
电子票据作为一种新型票据形式,自其产生并发展至今并没有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其法律地位的确定。另外票据法中也并没有对电子票据的相关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规定,银行、电子债权记录机构及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也没有明确电子票据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问题,使得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难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利。
5.安全性
电子票据金额和期限无法错配,商业票据和银行票据之间无法转换,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之间也难以转换。另外,电子票据的安全性并不是绝对的。
可见,现行电子票据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同时,完全中心化的电子票据系统,又产生出传统纸质票据所没有的新的安全和管理问题。对于贸易背景造假、票据难以拆分、电子票据贴现款到账与票据背书不同步等问题仍然缺少管理办法。票据业务监管只能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来进行,缺乏全流程快速调阅和审查的手段,现实中的监管可能再次面对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
2.3.5 票据交易的其他相关问题
随着我国电子票据集中交换平台的完善,电子票据交易帮助金融机构服务于实体企业的效率越来越高。但目前仍然存在几个影响较大的问题,使得电子票据交易业务的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瓶颈限制。[8]
1.票据融资性功能受限
融资性票据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但对于谁有合法资格购买票据(转让),票据法的限制极为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必须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这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在取得票据后(有真实交易背景),如果再转让给第三人,那么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有交易关系。
2.融资性票据发行难度高
融资性票据发行成本和门槛较高,且受到监管,相对于交易性票据的无限制性(“劣币”),其属于“良币”(解决融资问题)。
3.纸质票据的电子化,存在合法性争议
鉴于纸质票据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而将其票据转换为电子票据后会更具有优势。但在纸质票据电子化过程中,票据背书连续出现技术上的挑战。票据交易的相关规定:“贴现人办理纸质票据贴现后,应当在票据上记载‘已电子登记权属’字样,该票据不再以纸质形式进行背书转让、设立质押或者其他交易行为。贴现人应当对纸质票据妥善保管。”已经审验的纸质票据存入代理行后,纸质票据就不能在票据市场中继续流转,完全以纸质票据的电子化信息存在于托管系统,在流转中对纸质票据不再进行签章背书。这一模式没有违反票据法中背书连续的要求。
4.电子签名效力的协同性
我国电子签名法对合法的电子签名的效力已经有规定,但票据法中缺少经过电子签名下的电子票据支付和结算内容。电子签名法中的“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票据法中的“签名”是指当事人的本名,可见二者内涵并未统一。
5.对企业票据失信缺乏惩戒机制
在发达国家的票据市场中,商业票据占比较高;我国则是汇票业务占比高,票据法中缺少对各类票据失信行为的规范和惩戒措施内容。只有商业票据的广泛使用和流通,才能最大程度地普惠实体经济。
2.4 核心企业推进产融服务的动力机制
供应链金融的逻辑起点是核心企业主导客户价值的实现,核心企业的信用(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与守信)是链内多数中小企业的信用之锚。而上游企业的动产为复杂场景下的非标准化、缺少流动性的资产,只有依托核心企业的参与(参与方式和参与深度),这类资产的质量才能得到大幅的提升,从而被融资机构认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核心企业在这个系统化的组织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通过实现客户价值最终创造全链企业的利润,这一目标或模式对于所有节点企业具有共同性、向心力和凝聚力。
核心企业参与主导供应链金融实现对资产的增信,从而为供应链创造丰富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服务。反过来,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丰富化可以优化核心企业主导下的产业生态,为推进创新和实现长远战略目标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的深度依次为不参与、认可、保证、担保、自金融。
核心企业参与甚至主导供应链金融最直接的目标在于降低节点企业的融资成本,最终提升供应链竞争力,而长期目标则是为供应链创造丰富的融资场景,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为实现核心企业的战略目标、维持创新活力具有极大的战略价值。
核心企业丰富供应链金融生态的动力机制,主要基于以下目标或动机。
1.改进交易关系、提高供应质量
在链式交易中,上游企业的经营成本与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与下游企业的交易关系、供货质量。最终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与上游任何一家参与供应的节点企业都密切相关,且这一相关性并不会直接、即时地体现出来。核心企业主导供应链的质量管理,以战略采购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供应不但要满足传统的购买低价、优质的产品或服务等基本要求,同时还要保证核心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满足核心企业的制造模式、市场营销模式等需求。在持续创新的压力下,供应链管理与运营水平直接决定商业模式创新的成败。核心企业从全链角度来规划供应关系,是目前众多产业升级的关键所在。
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的关系,从传统以“价值竞争”的采购管理职能演变为战略职能。通过实施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战略采购成为提升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而非传统的采购价格最优策略。在技术创新日益频繁和产业跨界竞争的环境下,多数行业产品的生命周期大大缩短,核心企业在产品、技术和市场领域要维持竞争优势与行业地位,需要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分销商进行更多基于价值的合作,通过战略采购降低总体拥有成本、整合分销网络能力并形成良好的生态关系,成为领先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而核心企业为形成这一良好生态关系所进行丰富供应链金融生态的努力,意在降低全链资金成本、补强重要节点企业的战略关系、为创新战略提供创新的金融支持等。
核心企业通常采用的战略包括同步采购、全球采购、平台战略等。例如发达国家早在本世纪初,就基本完成供应关系的战略化。国外各大汽车集团采取减少平台,提高零部件通用化程度,进行总量合并,从而实现规模经济的战略。通过将开发和制造工艺转移给供应商,可以缩短整车的开发周期,核心企业减少汽车投入市场所需的成本。
可见,核心企业要实现上游企业的高质量供应,必须协同上游企业在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全面改进,其中资金流要求核心企业为上游创造更为丰富的金融服务,甚至可认为是核心企业的责任之所在。
2.构建创新导向的供应链愿景
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下,创新型资源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求在以价值为基础的采购中实现创新战略的目标,如整合全球先进技术、新产品、新材料、资源等,从而创新产品价值与客户体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的关系进一步体现为开放、共赢、共生。共同创造价值的关系要求以公平公正为基础来构建新型的战略关系,互利互惠、共享价值等理念将是供应链管理新的视角。
超强竞争理论认为,今天的企业处在超强竞争的环境下,一家企业不能建立起永恒的竞争优势(因为每次的企业互动都会改变竞争的本质),只能是一种优势迅速崛起并迅速消失,而所谓的优势只能通过一连串短暂的行动来建立一系列暂时的竞争优势,而每一个行动又必须结合竞争对手的特点来策划和评判,从而使公司能够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竞争优势。超强竞争使得核心企业的经营模式必须多样化并频繁创新,如敏捷制造、按单定制、大规模定制等模式,而目前我国产业领域正在发生的基于“互联网+”的B2B电子商务、新零售、产业路由器,以及由区块链技术所带动的金融创新和非金融领域的创新,极大地颠覆了传统商业模式。
传统型核心企业在市场频繁创新的环境下,感受到极大的创新压力,而传统型核企业常常缺乏足够的创新基因,必须向供应商、分销商、供应链服务外包商及物流外包商等寻求更多的合作,整合供应商的资源,以创新的商业模式来获得竞争优势。创新的整合除信息化、跨企业重组流程、消除流程上的浪费等以外,其他更高层次的合作包括参与市场调查、产品设计、渠道整合、金融创新等,这正是供应链竞争朝着更高级的形态进行演化。全链的整合包括供应商和核心企业的战略目标整合、市场部门与供应链管理的整合、财务部门与采购部门的整合等。
总之,核心企业要实现基于创新的供应链愿景,必须协同全链进行技术、质量、配送和成本方面的改进,进而为全链创造丰富的金融工具与服务,成为核心企业理所当然要做的事情。
3.改进产业链协同效应
通过以金融服务来实现产业链的数字化水平,使得交易上链,逐步改进协同效应。区块链对于产业链上的信用生态改进具有巨大的作用,例如记账与智能合约技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违约和欺诈。特别是交易行为基于智能合约的,有力保障了分账金额的准确性,减少争议和信用成本,有助于增强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信用环境。提高产业链的协同能力,加强对供应商的管控力度,对于核心企业非常重要。区块链建立的分布式记账,可明显减少对账成本,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使多方的检查和审计更为简便,有利于各参与方的利益。
2.4.1 核心企业是链内企业之间借贷风险管理的关键
制造业中的小微企业在实践中,为缓解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基于熟人关系下的“抱团取暖”也是一种积极而有效的对策,属于民间融资的范围。近年来,地理位置上相近、有资金富余的企业之间,通过民间中介组织、商会、行业协会、供应关系等,以一定的利率进行非银机构的借贷行为,逐步显示出较好的金融效果。
近年来,受制于整体经济形势的变化等多种因素,民间融资频繁出现债务不能清偿、债务人失踪、小微企业倒闭、非法讨债等事件,形成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目前,出借人呈多元化的趋势,涉及投资公司、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等,以民间借贷形式获得高息回报。在这类融资关系中,借贷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弱,经营风险高,常因资金链断裂而暴发风险,是企业间借贷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
企业间借款的关键在于如何评价主体信用、识别风险与控制风险。在供应链场景中,依据核心企业来获得交易真实性和主体信用的全面信息,是在供应链内开展企业融资较为理想的方案。在供应链中,民间融资的常见形式为商业信用(如赊销),依托供应链的交易关系而展开。对于供应链内资金富足的企业,企业间融资对于提高闲置资金的运营效率十分重要。另外,企业间融资的灵活,可以有效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灵活性不足的问题,起到有效分散正规金融风险的作用。
在供应链内的企业对于该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力,对于交易对手已经有多年打交道的经验,企业家之间存在私人关系,企业间融资相比于商业银行信贷有着明显的信息优势和行业经验。以赊销(商业信用)为例,在供应链中企业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借贷方的运营信息,一旦出现预警事件或违约风险,链内企业的反应速度也会快于商业银行,从而有利于对风险的控制。
供应链金融强调单一主体的融资关系和正规金融服务,包括核心企业与银行的借贷、银行与节点企业、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等。而链内企业的借贷创新,则更能适应现代企业的战略与运营需要,真正实现金融创新对产业转型的支撑作用。
核心企业对于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性,在于引导企业间融资进入合理化、正规化、合法化的模式,并实施高水平的风险管理。
2.4.2 核心企业因金融创新而获得经济回报
目前我国经济面临由规模经济向质量经济转型的重要阶段,大型企业的经营压力日益加大,随着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利润呈现下降趋势。所以,在这一较为被动的经营压力下,企业通过参与金融服务来获得相对较高的回报或以此种方式来增加收益,对于企业减轻生存压力较有为利。
非金融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包括支付交易、投资增值、信贷融资和增值服务四种模式。其中增值服务包括信息服务、数据服务、系统服务等,主要通过利用经营或金融活动所掌握的数据、信息、基础技术为金融或经营活动提供支持。非金融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市场潜力巨大,未来数年都将呈现快速发展势头。
目前金融企业对于服务于小微企业仍然存在诸多“瓶颈”问题。理论研究证明,不能寄希望于政策的改变和银行业务的改变来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针对强烈的产业转型的势头,金融模式的变革带来丰富的金融服务体系,与核心企业的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不谋而合,促使核心企业认真思考如何将金融创新与创新战略紧密地结合,形成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核心企业的决策者应当从经济回报与战略实施两个视角来考虑金融创新问题。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是互相依赖的共生关系,创新战略需要依赖节点企业来实现,也需要建立联盟式的良好关系。而核心企业参与金融创新服务,将成本更低廉的资金流穿透到各级节点,通过对供应链“四流”(物流、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掌控来对节点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行预警。核心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资金的定价权,可以获取高于主营业务的金融收益,进而优化核心企业的财务报表,最终在资本市场获得更高回报,是说服核心企业参与金融创新的动力所在。
2.5 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对动产质量的影响
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扮演着价值创造的关键角色,是战略的策划者与管理者、跨组织的计划者与协调者、利益分配的主导者,核心企业依据供应与战略关系创造众多节点参与下的生态关系。从流程与技术的角度看,核心企业是供应链的计划中心、关系管理中心、信息交换中心、物流管理中心和财务结算中心,其他节点企业围绕核心企业的“四流”来开展运营。核心企业依据战略的需要来选择上游或下游节点,以维持供应链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核心企业对于链内的资源与供应关系通常具有主导权。
如果核心企业不参与供应链金融,则供应链金融难以全面开展;若核心企业“不确权、不同意质押、不开放数据和接口、不开户(实现资产流封合)”,则金融机构对于交易的真实性、资产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使得人工审查工作量增加,融资流程更复杂、服务效率低下。在此情形下,金融机构的参与动力明显不足。
核心企业主动、全面参与供应链金融,使得金融机构节省了营销成本与时间,有利于供应链金融企业控制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升融资规模、快速推进融资服务等,是实现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基础,其价值分析如下。
2.5.1 核心企业是银行进入供应链的关键
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主要基于FICO(Fair Isaac Compang个人信用评分系统)模型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分析和判断。而供应链金融避开了以对借款人为主的信用评价,转而主要对债项进行评价,要求以交易的真实性为基础,进行批量化、线上化、高效化、及时化处理业务,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这对银行的风险控制业务提出新的要求,在金融业强监管的背景下,业务的合规与及时放款成为银行难以对接供应链金融的关键所在,即必须达到银行的合规性要求才能实现对链内企业的融资。
可见,银行对接供应链金融属于复杂化的场景,必须获得全方位的数据,用来建立风控、物流、存货等基础的业务模式,而这类数据的获得和场景模型的设计与核心企业密切相关。
第一、核心企业在产业链中具有领导地位。核心企业自身的经营状态、信用评级是较高的,这是信贷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的基础。例如,核心企业具有控制供应链闭环、资金封合性能力,以及给供应链信用提供背书的能力。
第二、核心企业对质押品的担保能力。核心企业具有控货能力,对于质物具有很强的处理能力,例如在出现风险时快速处理质物,使其获得流动性。
第三、核心企业能够提供全面的、真实的交易数据,是风险控制的重要基础。核心企业积累了一定量的交易数据,ERP能全面应用于企业采购、制造与分销中,且供应链整体的数字化水平较高。缺少信息化的供应链难以全面导入供应链金融服务。
2.5.2 核心企业对节点企业资产的增信
核心企业开放数据,直接确认开立的单证的真实性,确认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金融机构获得真实交易下所形成资产的全面信息,对于节点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转变为对核心企业的信用,以及核心企业对资产的承诺水平的评估。这样,节点企业的信用风险转变为交易的真实性、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和承诺力度。
核心企业不但将自身信用与节点企业信用进行捆绑,而且可以进一步采用“承诺付款、回购担保”等方式,大大增加节点企业的资产信用。信用的增加意味着降低融资成本和提升服务水平,而核心企业的承诺并未大幅增加其经营成本,且所承担的风险一般处在自身可以控制和承受的范围内。
2.5.3 核心企业能降低供应链的总体融资违约风险
核心企业参与整个融资服务过程,为节点企业提供多种方式的增信行为(明确合同内容、承诺到期付款、信用担保、承诺回购质押货物),进而需要从全链角度对供应链系统的资金流做出整体规划,以满足供应链多数节点的资金流的需求,核心企业以自身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监督、协调节点企业的生产与财务行为,能够大幅提高节点企业的履约能力和还贷意愿,从而降低供应链的总体违约风险,是对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持。
2.5.4 核心企业可以形成具有证据链特征的单证流
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对称性是降低融资成本的前提。在全链信息化水平较高的情况下,用于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据、票据可以实现数字化,将依次在交易中产生的票证串联起来,互相验证,可以实现简便、可信度高的证据链,是对传统人工票据审查方式的突破。核心企业是供应链中关键信息的源点、交换中心,也是资金结算中心、物流信息中心,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的全面对接,能有效降低信息和证据的获取成本。
【案例】链式票据“合同+单据+发票”对信用的影响
供应链中的交易一般基于基础合同,在交易过程中将产生订单、关单、税单、运单、仓单、水单、发票等关键证据,将这类票证以交易逻辑关系串联起来,可以展示出供应链数据的全景视图,从而以链式票据来实现对交易真实性的证明。
深圳大创科技基于区块链技术行业“1+6+1”模式,实现对数十亿条资产溯源上链数据的检验。“1+6+1”模式深入供应链流程、获取“前中后”关键节点的凭证,来证明价值在供应链中的传输。区块链技术主要保证票据的不可篡改和实现分布式记账。
“1”代表合同,即供应链业务上的框架合同,合同数据上链,实现合同条款不可篡改;“6”代表订单、关单、税单、运单、仓单、水单,6种单据形成有逻辑关系的证据链,可全程跟踪供应链业务的完整流转,同时实时采集和动态掌握节点信息,防止票证作假,识别虚假业务行为;最后的“1”代表发票,采用区块链专票电子化(数字票据),既保证开票信息的安全、防伪、可认证、可抵扣,又实现上链发票信息及发票状态等流转信息的可信任、可追溯,将现有纸质专票的邮寄、流转、接收和处理时间,缩短为收票企业秒收。
“1+6+1”模式对风险控制、客户管理、服务协议等事前进行评估,订单发起、报关报检、进出口税、物流运输、出入库等事中控制,资金结算、电子发票等事后进行分析,能够对供应链环节电子化数据、流转、状态等信息上链进行锁定,获得资产形成的底层证据,大幅提升资产的质量,实现资产信息的可信、可验证、可追溯。
2.5.5 核心企业可以大幅降低金融服务的营销成本
金融服务的线上化并没有消除线下服务的高成本,特别是在供应链节点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的情形下,金融机构需要对分布在各地的节点企业进行信用审查,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多为中小商业银行,经营网络并不能覆盖供应链节点的地理分布。金融机构只有筛选优质客户或地理位置较近的节点企业,而不会采用不计成本的全链服务。
当核心企业主动参与时,核心企业对节点企业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能够降低金融机构寻找客户的成本。而核心企业对节点企业也是采用“筛选、优化、淘汰”的策略,核心企业动态掌握节点企业的经营情况、资信水平,可以提供给金融机构作为对节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的直接材料,避免节点企业进行资料收集、确认的烦琐程序,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
核心企业主动说服节点企业投入资源并接受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快速实现金融机构对大批量客户的开发,实现项目的融资规模,快速达到盈亏平衡点。核心企业可以通过自身具有的话语权或资源调配能力来实现,例如承诺给节点企业更多的业务量,要求该节点企业投入资源,以达到金融机构接入融资的要求。快速扩大项目的融资规模,对于金融机构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新增加的节点企业对于项目利润具有较强的边际效应。随着节点企业数量的增加,为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业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机会,信贷业务之外的财务管理、结算、金融信息咨询、保险等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收入增长点。
【案例】保理业务的规模为什么偏小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为13万亿元,全国商业保理业务规模约为5000亿元左右。保理市场潜在规模非常巨大,众多金融机构一方面看好并想进入这个市场,另一方面却又处于观望之中,原因是多方面的。
(1)核心企业参与保理业务的动力明显不足,但保理融资的关键点是核心企业确权。小微供应商的应收账款来自与核心企业的交易,保理融资的收益由银行或者第三方保理公司获得,核心企业在没有获利的情况下,去服务保理供应商缺少动力,且核心企业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小微企业的惩罚(核心企业对于小微供应商处于强势地位)。
(2)核心企业的确权行为要占用企业一定的资源,是企业的运营成本;另外,核心企业的确权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身不利,提高了自身的资金管理难度。可见,确权行为对于核心企业具有负面效应,所以,核心企业缺少动力,往往不愿意配合确权。保理公司在没有取得核心企业确权的情况下,难以获得银行授信或者其他较低成本的资金。确权,成为保理业务难以开展的关键原因所在。
(3)由于保理业务的操作成本(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融资额度大小并无比例关系,导致大额度的保理业务成为市场争抢的对象,而大量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青睐,供应链中大量的二级、三级甚至N级供应商的融资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
[1]杨雄胜,《2014现代会计与人类社会文明关系问题探讨》。
[3]杨雄胜、熊焰韧、陈丽花,《现代会计与人类社会文明关系问题探讨》,会计研究,2014年。
[4]汤莹玮,《信用制度变迁下的票据市场功能演进与中小企业融资模式选择》,金融研究, 2018年。
[5]王卓,《德国票据无因性理论流变研究》,吉林大学,2009年。
[6]王艳梅,《论票据关系对原因关系之影响》,当代法学,2015年。
[7]左祥全,《票据无因性问题研究》,山西财经大学,2015年。
[8]肖小和等,《票据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金融与经济, 2012年。
第3章 区块链架构下的数字票据
3.1 数字票据的内涵与颠覆式创新
数字票据不是一种新的实物票据,亦非对电子票据的加密存储,其利用分布式记账原理,以区块链技术实现现有的票据交易行为。数字票据与现有的电子票据相比,技术架构不同,能够实现电子票据所有功能和优点,也能基本克服电子票据的不足,是一种更安全、更便捷的票据形态,在金融交易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数字票据的基础属性依然是票据:
(1)数字票据属于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无因证券、提示证券、流通证券,票据的本质属性并没有实质改变;
(2)数字票据的交易行为与传统票据相比,同样必须具有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独立性等票据法规定的特征;
(3)数字票据的转让背书,同样需要遵循权利不可分及背书连续等一般的规范,权利转移、权利证明、权利担保等效力与传统票据完全相同。
数字票据在形式上与传统的纸质票据、电子票据有所区别。任何形式的票据都是对财产权利进行证券化的产物,但可以存在证券化在技术、路径上的差别。任何技术与路径的改变,都将在法律特性上表现出极大的差别,而这类差别正是理论与实践工作通过不断尝试,最终确定了数字票据在法理和管理上更优秀的新内容、新内涵、新行为。
数字票据在形式上的改变,其目的是更好地实现票据权利的产生、转让与交付,更好地实现支付、结算、汇兑、信用、融资等功能。以分布式记账为基础,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自信任、防篡改机制,再结合智能合约功能,这类特征与票据的某些属性天然契合,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传统的票据交易规则与模式,例如票据的拆分、流转效率。
从法律性质上推敲,数字票据并未颠覆传统的票据制度,只是因其存在形式的特殊性和交易模式的突破,与传统票据制度之间开始出现冲突。
数字票据与电子票据的类比,去中心化(弱中心化)是数字票据的本质特征。基于区块链架构的数字票据系统,其分布式记账和账本共享不需要其他中心机构或者第三方来认证交易过程,可实现无须第三方参与的点对点交易。利用智能合约实现对票据的流转,以编程的方式来进行更为复杂的控制,实现更高级别的智能化。
3.1.1 数字票据对交易模式的突破
数字票据在交易模式上是对电子票据的颠覆式创新。
1.弱中心化或去中心化交易
数字票据在联盟链内,系统架构和账本存储采用分布式记账模式。应用系统(代码)也无须建构在中心级服务器中,节省中心应用和接入系统的大量成本,也节省了系统维护和优化的成本,同时难以出现服务器崩溃或被黑客控制的风险。分布式账本也不会因为少数节点出错而影响系统的运转。各个参与者(终端)掌握的就是总账。
2.数据的完整性、透明性和可验证性
任何价值交换要实现追踪和查询,都需要完整的交易账本信息,且这些信息不能单独保存在某个服务器中或由某一个参与者单独控制。分布式账本容易实现便利的信息跟踪和对历史数据的追踪,对票据流转过程中的责任问题可以进行快速而清晰的判断,降低法律纠纷的频率和取证难度。
3.形成信用
系统内所有参与者的交易行为和相关数据都被完整、真空、不可篡改地记录下来,对系统内的交易行为具有较大的约束性,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生态信用体系。
4.丰富的交易功能
智能合约的形式使得交易结构更为丰富,可以将难以解决的问题化解为程序可控的简单问题,将复杂的交易流程简化为虚拟化的代码操作等。
3.1.2 对票据定义的突破
数字票据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票据,与传统的纸质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等形式完全不同,但也并非是对传统的票据规则的完全颠覆,而是结合最新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将传统票据规则和应用模式进行融合、变通而形成全新的票据形式,进一步发挥票据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数字票据采用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技术,账本按照时间序列和共识机制构建数据库(文件),且数据库不是存储在某单一的中间服务器上的,而是存储在全员共享的记账系统中。
数字票据是电子票据的进一步发展,其与传统的“票据”“汇票”等形式的票据之间是否存在逻辑联系,需要结合现行法律体系进行深入分析。
一般认为狭义的“票据”是由票据法所直接规定的,仅指汇票、本票、支票等三大类。这其实是一大误解,如果仅限这三大类为票据,其他为非票据,那就基本上不存在票据创新的空间了。票据法只是采用一种列举的方式将我国的票据形式归类为汇票、本票、支票三大类,但只要符合票据的内涵和要件的,都是有可能成为新的票据种类的。另外,对于市场中最常用的“汇票”,票据法给出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但这一规定也并非是票据的特定形式,而是在特定条件下委托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的一种“指令”。
数字票据在本质上仍然符合上述“指令”的法律文义性、要式性、独立性,区别在于其载体的不同。
票据法对票据的定义,其聚焦点为承兑人的付款承诺,承诺的文义是、付款的数额和日期是确定的,那么票据的支付功能就存在。而承诺文本如何记载、记载于何种介质之上都不是关键。因此,数字票据在记录介质、呈现方式、交付方式、签章方式等与纸质票据存在明显不同,但基本功能、核心价值却无本质区别。
目前在法律层面仍然未对数字票据进行规定与认可,数字票据仍然在矛盾的现实中发展。
3.1.3 潜在冲突
区块链架构下的数字票据,作为电子票据的最新发展,在本质上仍然是传统纸质票据的电子化。但票据法理论在区块链技术下不能全盘照搬、无缝衔接,开始出现冲突。
票据背书的适用性
票据背书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票据行为。票据背书行为的内涵包括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独立性等;票据背书转让的行为效力产生权利转移效力、权利证明效力、权利担保效力和对人抗辩的切断效力;票据背书具有不得附条件、票据权利不可分类等原则。但对数字票据行为的规定,明显存在矛盾之处,区块链的技术特征与票据行为规定存在诸多的冲突。
(1)背书类型。数字票据仅存在转让背书、质押背书等形式,类似传统票据的空白背书、期后背书等问题并不存在,因为分布式记账不可能空白,也不存在期后问题;
(2)背书的成立规则。数字票据的书面形式、签章方式、交付方式等与票据法的规定均有一定的冲突,其签章为电子签名、全链公开,交付环节也不存在,而是通过程序自动写入区块来实现;
(3)数字票据的交付方式具有特殊性,甚至在技术上完全能够实现可逆性;背书涂销等票据行为在区块链中以不同形式来实现;
(4)票据行为的契约性。票据理论将背书行为界定成单方法律行为,无契约限制;而区块链采用分布式账本,票据行为表现出强烈的契约性,是双方或多方真实意图的表达;
(5)代理行为。数字票据的身份认证机制,直接否定了票据操作中的代理行为,不存在由代理人的身份来登录系统并操作。
由此可见,目前数字票据的应用必须在如何遵守现有票据法的规定和如何变通使用之间,以平衡创新与合规性。
3.2 数字票据的重要价值
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所有涉及的价值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理论上,在不同的空间之间进行价值交换是不可靠的。金融技术始终在寻找金融交易在时空上的限制。在不同的空间中的价值交易,需要通过人为设计的装置进行转化,而在转化中,关键在于对人的自私性进行限制。
在“互联网+”模式下,将实体企业的融资需求转为线上的数字化交易,是典型的不同时空下的价值交易行为。这种金融交易行为,既涉及跨时间(如应收账款),又涉及跨空间(未来不同的盈利和亏损状态)的价值交换。所以,为限制交易主体的道德和私欲问题,即“经济人”无法抗拒诱惑的特性,所有涉及人的东西,都应视为不可靠因素,并对此进行设计。
我国票据市场十分繁荣,票据不仅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更多是作为融资工具而受广大小微企业所青睐。但是传统的纸质票据和依托央行 ECDS系统构建的电子商业汇票,因其载体存在的不足及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出台的滞后,导致市场乱象频发,是金融风险控制的重点问题。
我国从2009年开始引入电子票据,纸质票据与电子票据并行使用,近几年关于票据的案件频频发生,体现出票据的主要缺陷,包括票据的真实性(票据造假、克隆票、变造票等),票据违规交易(一票多卖),票据信用风险等(不及时兑付)。
区块链技术正是针对人性的弱点,以“去中心化、防篡改”等机制来主动防止人为的不良干扰。区块链技术对解决现行票据交易的不足与缺陷,提供了新思路。
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其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实现票据价值传递的去中介化
票据是一种有价凭证,在交易中需要一个信用较高的中间人,即“第三方”角色来确保交易双方的身份认证和守信。区块链技术采用分布式账本,一般不需要第三方对账本信息进行监督和验证,实现了价值在点对点之间的直接传递。
2.提升交易效率
传统的纸质票据在其生命全流程,从开票到承兑再到其他交易行为,均离不开物理形式的接触,全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而导致交易效率较低。而分布式记账与传统的系统开发较为不同,无须按“需求-代码-测试-投产-验证”等多个环节的流程,可因其数据与代码的公开性随时审计,省去了确认身份、票据真伪验证等的人力、物力成本,让经营的决策更加简单、直接和有效,使整个票据市场的运作效率比传统的票据流转效率高出很多。
3.改进中心化电子商业汇票交易的不足
我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属于经典的中心化系统,交易登记和数据交换系统完全在中心化的服务器中完成,所有的票据承兑、交易、托收等环节都需要在 ECDS 系统中完成。其通道功能、认证和服务与个性化的市场存在矛盾。在采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后,将产生“多中心”模式,对于票据的生命周期(从产生到消亡)更容易管理,其连续“背书”机制,真实反映了票据权利的转移过程。
4.防范风险事件
纸质票据存在“一票多卖”等风险,电子票据存在打款背书不同步等风险,而区块链采用不可篡改交易记录的模式具备公开的记账特性,使得交易各方难以产生可抵赖行为。数字票据以数字电文的形式存在,且每一数字票据的出票、票据行为的实现,都会通过全网广播的形式在区块链节点进行存储、确认。另外,区块链系统不会因中心服务器问题而出现网络崩溃的灾难性后果。不可篡改的交易记账,使得监管的调查、取证的成本也大为降低,使责任的追溯与认定更为简便。对于监管规则也可以用编程来建立共用约束代码,实现监管的有效控制与约束的全覆盖。
目前在票据领域,需要加强对纸质票据业务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电子票据的系统功能,同时,试行数字票据是解决目前票据市场的新方法。互联网金融领域对于以区块链技术架构数字票据的探索热情高涨。
3.3 数字票据的特性与功能
3.3.1 数字票据的安全性
传统纸质票据的安全性较为脆弱,而电子票据最新出现的“背飞(票据交付给对方,但没收到资金)、打飞(资金付出去了,但没收到票据)”现象也成为人们关切的问题。相比较数字票据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其以区块链为架构,采用分布式账本,为信息不对称、交易追踪等关键问题给出了极好的解决方案。
首先,在联盟链中,每一数字票据的出票、票据行为的实现,都以全网广播的形式在所有接入节点进行存储、确认,使得在连续记录的账本中不可能出现毁损、丢失、变造等现象。
其次,账本在每个节点都有一个完整的复制,系统运行并不依赖特定的中央服务器,当出现少数节点不联网、被攻击、被损坏等情况时,也不会因此出现全网交易中断、信息泄露等重大风险事件。
数字票据的签名采用公钥和私钥结合的形式,接入区块链的节点均可相互查看,缺少合法的私钥就无法进行票据行为。由于交易历史信息在账本中有完整的记录,以及私钥操作的不能代理等,使得数字票据的中介价值已经意义不太。
3.3.2 数字票据的交易效率
数字票据只要在联网条件下就可以进行交易。电子票据的电子化提高了交易效率,数字票据在这一点上与电子票据相同。
3.3.3 数字票据的监管
区块链特性给票据市场的监管带来全新的便利,一般采用联盟链(非公开链),可设置特殊节点(具有监管功能的主权节点),比一般用户具有更高的权限。在本地化的账本中,监管人员对于交易历史完整追溯,对特定票据行为进行监控,再结合智能合约的编程监管,使数字票据的监管效率和便利程度远高于电子票据系统,即便是在脱机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执行监管功能。
3.3.4 票据背书的突破性与合规性
票据法对于背书转让的规定有:“背书应当连续” “背书不得附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约束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这些规则是为了保证票据背书效力的稳定性,在本质上保证票据的流通性而限制了其灵活性和特定性。
票据的拆分背书是数字票据相对于传统票据行为的颠覆式创新。数字票据具有分布式记账的功能,完全可以适应复杂的、多级的票据拆分转让。数字票据遵守“连续”“不得附条件”的规定,但将票据拆分为二人及二人以上后,拆分过的票据仍然可以做进一步的拆分,票据拆分成为数字票据最值得推崇的功能。其实现机制为分布式记账的可追踪性、全程可验证性。这一功能应用于供应链金融领域,可以真正实现对全链授信。
3.3.5 智能合约对背书的突破性
数字票据的背书行为应当通过智能合约的方式来进行,这也是对传统的以人工操作进行背书的颠覆式创新。智能合约代码是经过严格检测的公开代码,在约定的条件下产生执行相应票据的行为,由代码代理双方进行票据行为、契约行为,极大地提升了票据的灵活性。数字票据的票据行为是独立行为,智能合约的代码在执行中,如果同时或顺序执行若干票据行为,则应分别具有独立性,即每个票据行为的执行应当有结果记录(区块链记账),且独立的票据行为之间没有交叉影响。
“非转让背书”完全可以由智能合约来实现。背书可分为两大类: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又分为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两个大类。票据法规定汇票可以通过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设立质押,通过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委托被背书人代为行使汇票权利。数字票据实现质押和委托收款的背书采用智能合约模式,具有相当的便利性。如果使用数字货币,数字票据的结算则完全通过数字货币直接进行“点对点”实时结算,基本无须委托收款功能。
智能合约的形式使得票据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具备限制性和可控制性特征。交易的控制方式、操作方式更加丰富,例如票据代持(双买断),在代码中约定买回的日期,智能合约在判断交易日期到期后票据将自动完成赎回买断;智能合约对于一些需要加强控制的环节,通过写入代码在程序中强制执行、避免违约。
采用智能合约来执行自动托收,由程序在到期时向承兑行自动发出托收申请,待托收完成后再自动记账,十分省心、省力。
3.3.6 人工智能的突破性
人工智能(AI)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已经开始。在海量单证的处理中, AI 可能带来突破的创新。人对信息与知识的处理能力是较为有限的,AI使得人类的感知能力无限延伸,利用AI处理数据电文同样可以进行背书、转让等决策,为下一步提高票据行为效率提供了无限的创新空间。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数字票据模式下,数字票据行为已经可以远超传统的票据行为,在背书、执行效率、转让等方面可以产生颠覆式创新。但这类实践明显与现行票据法的规章制度相去较远。所以,在科学日新月异的今天,应积极推进法律的修订,且监管方对于金融领域的票据创新,应当持包容的态度。当然监管并不容忍利用金融创新之名而行违法之实。
3.3.7 共识机制及全网广播的契约性创新
传统的票据背书行为是点对点的民事法律行为,其背书行为、交付票据由背书人及被背书人来完成,对于背书的法律定性是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契约行为,在国际上的各法律体系之间存在理论上的争论。我国法律认为背书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但在区块链架构中,存在与传统票据背书不同的环节,即背书行为在技术实现中,要经过被背书人的确认,然后经由全网广播,在分布式账本中记账,只有记账成功才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即“背书、确认、记账”三个环节必须按顺序依次完成后才成立,否则将回到背书之前的状态。这里出现以下两个不同点。
第一,被背书人必须以合法用户身份接入系统,并确认背书信息。这一行为对于背书行为具有强烈的契约性,是双方达成合意、完全真实的背书行为所形成的。这一点完全不同于纸质票据背书行为。
第二,全网广播的作用。在交易系统中,系统对全网对于异常事件的广播,具有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广泛性、可查性。例如,某一数字票据存在被拒绝承兑、拒绝支付、拒背书、拒拆分等状态,在广播确认时被背书人可获得这类信息,在背书的契约性涵义下,使得期后背书的产生或者期后背书产生的负面效应难以发生,这是数字票据相对于传统纸票的巨大优点。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是行使追索权的条件,说明票据的信用状况已存在问题,持票人不得以背书方式转让汇票,在性质上应构成期后背书。
总之,区块链技术以分布式为特征,以密码学为基础,提供的数据真实可信,具备严格的控制功能,是一种全新金融基础设施的底层核心技术。结合票据交易的市场特点,采用数字票据模式可实现信息披露充分及流转可拆、可查,无须第三方中介的流程公开的高效交易,显著降低票据业务的复杂度和成本,为众多组织提供重构交易模式、实现良好的金融生态、有效解决票据市场的各类难题、克服数据寡头现象等。
3.4 数字票据平台
区块链各细分领域蓬勃发展,从硬件制造、基础设施到底层技术开发、平台建设,再到安全防护、行业应用,以及媒体社区等区块链行业服务机构,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在平台建设方面,区块链平台建设分为底层平台、数字资产存储、区块链技术解决方案等,另外,跨链技术是区块链应用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3.4.1 底层平台
在区块链产业链中,平台级的商业机会是目前资本关注的热门。创业公司和IT产业的大型公司,都重视布局区块链底层平台,以竞争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目前区块链平台还处于早期的阶段,因此各公司对于平台的理解和实践路径并不一样。目前,区块链底层平台主要有公有链、联盟链、BaaS三种较主流平台模式。
联盟链更能满足分布式商业中的多方对等合作与合规有序的发展要求。
联盟链和公有链相比,在高可用、高性能、可编程和隐私保护上更有优势。联盟链让节点数得到了精简,能够使得系统的运行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更容易在现实场景中落地。在监管方面,联盟链相对于公有链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具有节点准入控制与国家安全标准支持,确保认证准入、制定监管规则、符合监管要求,在可信安全的基础上提高交易速度。
BaaS是基于云服务的企业级区块链开放平台。
虽然公有链与其他平台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和发展路径,但是所有平台依然会长期共存,甚至有些平台最后可能会殊途同归,或者通过跨链技术将分散的联盟链系统与公有链相连接,形成更大范围的价值互联网产业生态。
3.4.2 数字资产存储
数字钱包是区块链平台中的数字资产储存方式,其安全性最重要。数字钱包的功能包括钱包地址的创建、数字加密资产的转账、钱包地址的历史交易查询等功能。
加密数字钱包的设计包括:基础安全体系(存储安全、网络安全、内存安全、安装包安全)、密钥管理安全体系、开发流程安全体系和用户行为安全体系。
随着全球范围内黑客攻击的日益增加,钱包安全性的挑战将会越来越大,需要通过对产品和技术的不断迭代更新,为用户的数字加密资产保驾护航。
3.4.3 跨链技术
跨链技术是连接各区块链的桥梁,满足不同区块链之间的资产流转、信息互通、应用协同。随着行业发展,链与链之间的互操作越来越重要。不能跨链,意味着各区块链应用平台都是信息孤岛,从而限制整个区块链网络和生态系统的发展。
跨链技术可以应用于跨链资产转移、跨链原子交易、跨链数据共享、跨链合约执行及去中心化交易等场景,目前有以下三种技术模式。
一是公证人机制(Notary Schemes),即中心化或基于多重签名的见证人模式,主要特点是不关注所跨链的结构和共识特性,引入一个可信的第三方充当公证人,作为跨链操作的中介。
二是侧链/中继(Sidechains/ Relays),侧链是一种锚定原链的链结构,但并不是原链的分叉,而是从原链的数据流上提取特定的信息,组成一种新的链结构,而中继则是跨链信息交互和传递的渠道。
三是哈希锁定(Hash-locking)技术,它在不同链之间设定相互操作的触发器,通常是一个待披露明文的随机数的哈希值。
3.5 智能合约的法律问题
现代合同法以客观标准评价要约承诺,以相对人的合理信赖或权利外观为基点,所以智能合约也是一种意思表示的合致,应当视为一种合同。
智能合约由事件驱动、具有状态、且获得多方承认,其运行在区块链之上,而且能够根据预设条件自动处理资产,智能合约最大的优势是利用程序算法替代人为仲裁和执行合同。从本质上讲,智能合约是一段程序,且具有数据透明、不可篡改、永久运行等特性。智能合约无须中间媒介即可在合同主体之间直接交易,是一种基于算法的自动执行的合约。
区块链技术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的透明,并保护当事人隐私。智能合约由计算机预设,相较于人的订约,在智能合约中出现语言被误解的概率更低。
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智能合约与现行合同法的规则不一致,智能合约的意思表示方式与现行合同法中各方订立意思表示的方式会有极大的差异,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意思表示一致、合意达成等问题需要合同法对其进行明确。
自动执行构成智能合约和其他电子协议的区别在于,人可以从外部干预电子合同的执行,但是,智能合约的完整执行过程具有不可变更性,一旦订立智能合约,机器的独立执行就不可撤回。智能合约无须法律执行,从封闭的自执行角度而言,智能合约类似“完全合同”,这与传统合同法的“不完全合同理论”相悖。智能合约的订立难以套用传统的要约承诺机制,但可以考虑以履行行为订约规则。
换言之,一旦满足预定要件,合同自动执行,合同自执行之时订立。在顺利执行的情形下,智能合约极具效率,但一旦出现不履行情形,智能合约能否继续执行,能否进行外部决策并施加干预,则成为技术难点,需要在设计计算机代码时嵌入相应的外部干预程序。
除了封闭自执行特性之外。区块链技术使得智能合约当事人具有匿名性,合同当事人无法知晓对方。在匿名情形下,难以依据传统法律救济手段解决违约问题,甚至作为自执行系统,智能合约并无传统法律意义上的中止,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传统合同救济体系。
从实践看智能合约的实操应用,任何一项智能合约的签署,合同当事人均需要在智能合约架构设计前协商,并由计算机专家将主要合同架构转换为代码并设计算法,待到条件触发自动执行,即合同履行成本从执行转移到了交易架构的设计环节。[1]智能合约架构设计执行的内容其实就是一道不可变更的程序与计算机指令而已。它让合同的履行实现自治,一旦启动就会执行整个过程,包括发起人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能力干预。
智能合约无须法院、仲裁机构等中间方督促合约的执行,不存在需要解释条款内容的情况,具有自足性和稳定性。自足性使合约的执行既无须法律规则的规制,又无须执行机构的介入,排除了跨境交易中各国法律、语言、政治经济政策的差异。稳定性排除了不可预见地解释合约条款对执行合约的影响。文本合同条款的解释受到人们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的影响,而计算机程序则比文字语言更为清晰、稳定、特定化,有利于排除二义性。
智能合约具备运行成本低、人为干预风险小等优势,但如果智能合约的设计存在问题,将有可能带来较大的损失。
智能合约安全性的应对措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智能合约进行安全审计,二是遵循智能合约安全开发原则。智能合约的安全开发原则有:对可能的错误有所准备,确保代码能够正确地处理出现的Bug和漏洞;谨慎发布智能合约,做好功能测试与安全测试,充分考虑边界条件;注重智能合约的简洁性、易理解性;关注区块链的威胁情报,并及时检查更新;谨慎调用外部合约等。
第4章 供应链自金融的设计与模式
4.1 供应链自金融的内涵
4.1.1 供应链自金融的定义
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由银行提供金融服务,从企业的角度看,这属于“他金融”或“第三方金融”(需求方与供应方之外的第三方),即由参与主体(企业)之外的机构提供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的目标之一是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依赖信贷或动产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及贸易金融,其典型模式是银行主导下的融资服务,其业务包括资金供应、市场营销、客户甄选、产品设计、风险控制及贷后管理。对于制造业和流通业中的大量小微企业来说,金融服务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短期的流动资金借款。
在“他金融”模式下,核心企业与小微企业(融资主体)基本没有主动承担金融服务的职能,只是被动地接受银行的服务。这种“他金融”模式导致供应链主体在融资服务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是阻碍供应链金融推广与创新的主要原因之一。只有改变供应链主体被动参与金融服务的模式,才有可能实现颠覆式的金融创新,这是自金融的逻辑出发点。
供应链中开展“自金融”创新,“自”是指供应链体系内,企业主体为供应链生态内的其他主体提供融资服务,属于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
供应链自金融依托供应链的结构关系,借助金融科技对自身主体进行金融赋能,以金融创新模式服务于“泛供应链生态”(供应链、供应链集群、供应链关联产业等),以大量小微企业为目标,向其提供融资服务。
4.1.2 金融业特性
金融业是经营金融商品的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等特点。
金融业相对于其他行业,垄断性是其突出的特点,政府严格控制行业的准入门槛,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而我国金融业的垄断性,也体现在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性上,例如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较大的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全国性证券公司。高度的垄断性使得金融创新的壁垒极高。
金融业的另一个特点是高风险性,巨额资金汇集于金融机构,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任何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所以必须对金融业进行严格的监管。
传统的金融业由于自身具有的垄断性特点,使得其服务本身具有先天的不足,不能满足所有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自金融的出现,是对传统金融业的重要补充,使得金融业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
4.1.3 供应链自金融的特点
供应链自金融,意味着在典型的金融服务功能中,有一部分甚至全部职能在供应链主体内完成,包括提供资金、服务或产品营销、风险管理、增信等金融功能。
推动供应链自金融有两个基本前提条件:
(1)核心企业具有改进供应链生态的动力机制,愿意主动提升供应链整体的融资服务水平;
(2)自金融的实现必须依赖于供应链系统的结构特点,并结合金融科技、以创新的模式来实现。
以上两个基本条件说明,核心企业参与或主导自金融,不完全以追求最高利润为导向,所以要利用自金融来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核心企业就不能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和资金稀缺性来追求利润最大化,应该具有“让利”的性质。同时,金融创新必须充分利用供应链这一独特的结构,通过金融科技来实现,这是与一般的普惠金融不同的地方。
供应链自金融,包括以下几个特点。
1.供应链自金融的参与主体众多
供应链内的众多企业都将积极配合核心企业建构自金融系统。供应链这一独特结构决定了供应链自金融的丰富内涵。
2.供应链自金融是连续的、迭代的金融创新
自金融将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单一化的金融创新,而是需要构建丰富的金融生态来满足供应链各类机构的融资需求。针对特定企业的个性化产品与服务,结合产业结构来进行金融创新,也是供应链自金融的特点。
3.企业是资金需求方,也是资金供应方
在供应链结构中,自金融包括核心企业参与的创新融资,也包括其他企业提供的借款融资等服务。实际上,供应链内的所有企业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资金提供方,这一特点是对现有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突破。
4.具有“利他性”、普惠性、“熟人生意”等特点
供应链自金融的主要目的是改进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核心企业的参与,使得自金融具有一定的普惠性且具有“熟人间生意”的特点。
本书中所讲的供应链自金融,主要讨论融资创新问题。针对中小企业融资,下面对传统信贷融资、供应链金融、供应链自金融等模式的特点进行比较,如表4-1所示。
表4-1 三种融资方式比较一览表
5.自金融对核心企业的价值
核心企业始终是价值创造的主角。供应链自金融需要核心企业的积极参与和主导,核心企业基于其自身的经营特征和行业地位,在现行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下,以企业ERP为基础,设计金融创新场景,逐步打造具备数字化、互联网化、闭合化、集成化的自金融场景,服务于供应链生态。
在自金融中,核心企业在发展供应链生态的战略思维下,实现企业资金的边际效率最优化,其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包括:优化供应链生态、创新企业营收增长点、改进供应商关系、提升内部运营效率等,从而让金融脱虚务实,真正服务于实体产业本身。
交易真实性始终是小微企业融资的关键和业务难点,是银行实现信息对称的基础,金融科技是解决交易真实性问题的关键技术。目前的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将进一步拓展金融创新的能力。征信、风险计算及风险预警,拥有更为宽泛的数据来源、更低的数据获取成本,从而解决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业务痛点问题。
4.1.4 供应链自金融分类
供应链自金融,与“集团型企业自金融”的概念既有相似性,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宁小军写的《自金融》一书提出自金融概念,强调集团企业的主导性,以业务模式为标准,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提供服务的资源能力提出了8种基础类型的企业自金融模式,包括:集团类自金融、流动性增值类自金融、产业类自金融、平台类自金融、福利类自金融、流量类自金融、场景类自金融、大额消费类自金融。
可见,在集团型企业结构下,自金融的生态较为丰富,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开展企业自金融方案的切入点,并与外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支付机构、基础设施服务商等深度合作,形成互补,开展企业自金融业务。其策略为:在以其资源优势和服务对象的核心痛点切入后,最终仍需要发展综合金融信息服务,从而形成企业自金融的生态闭环。
在生态闭环下,企业自金融的竞争壁垒或其服务特色将更加凸显。但只要是金融服务,就要参与市场竞争,需要向市场提供无差别的产品和服务,所以,强调集团企业主导的意义并不大。
从供应链结构来分析自金融生态,其内涵的丰富程度超过集团型企业模式。但再复杂的金融创新,都离不开资金提供、信用创造、信息对称、直接融资等金融创新要素,所以供应链自金融,是供应链结构下的要素创新。
依据现有实践,将供应链自金融的创新总结为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基本模式一:核心企业直接提供资金
“核心企业是最好的金主”,表明核心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可能是最便利的服务。核心企业在现金流充足的情况下,主动缩短应付账款周期,提前为应收账款结算,从而缓解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难问题,以降低融资利息。
基本模式二:多级票据拆分与流转模式
核心企业创造信用,以数字票据的形式将信用传导到全供应链,典型的模式为“应收账款+区块链票据”模式。
基本模式三:企业间借贷
供应链体系内的企业之间进行借贷。另外,大型企业集团已经具备金融业务,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自金融综合模式。
(1)综合模式一: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模式
以财务公司为依托,以准银行的模式为产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2)综合模式二:供应链产业集群模式
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产业集群,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解决区域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3)综合模式三:产业银行
以产业为边界的专业性银行。
4.2 基本模式一:核心企业直接提供资金
核心企业提供资金,主要是针对供应链上游企业的应收账款。
核心企业的采购行为而产生的DSO(Days Sales Outstanding,即销售未清账期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多采用一定时期内该企业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或平均变现期,表示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地,企业为扩大销售或减少库存,愿意承担更长周期的DSO,但这样加大了企业流动资金断裂的风险。目前,我国企业的平均DSO在120天以上,有些行业甚至更长。上游企业采用保理融资方式,利率平均在10%以上,融资成本较高。
核心企业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主动缩短DSO,但由于以下原因,使得目前DSO仍然较长:
(1)在供应商交货时,货物质量仍然需要时间来检验(即使具有质检验收环节),核心企业必须延期付款、结算采购;
(2)产品制造本身就存在较长的周期,最后为企业清账的资金实质上都来自于消费者(末端),所以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都应有部分资金未偿(在末端款付清之前);
(3)部分资金未偿,有利于实施全链企业对产品的质量背书(最后由消费者来评判质量);
(4)维持供应队伍的稳定性,使得进入与退出供应链具有一定的门槛,而不能由核心企业来承担所有的风险。
在DSO普遍存在且上游企业融资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核心企业的资金较为充足,核心企业可以提前偿还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但供应商需给核心企业合理的折扣贴现,体现为采购价格的折扣。
核心企业直接提供资金的自金融,其基本模式如图4-1所示。
图4-1 核心企业提前偿还应收账款模式示意图
在图4-1中,核心企业能够提前偿还的资金量,一般也是较为有限的,不可能存在无限供应的情形。核心企业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为企业提供更低利率、更方便的资金;另一个是核心企业获得采购价格上的折扣,也可视为资金的利息。
由于核心企业提前偿还资金的利率更低,所以具有稀缺性,需要采用一种公平的机制,一般采用设定“蓝标利率”、限时投标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原因如下:
(1)设定利率要低于市场价格,不能因竞争而导致利率过高;
(2)核心企业的供应商有时多达几百家甚至更多,所以应采用计算机的方式来处理,人工方式难以胜任;
(3)采用投标方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限制资金管理者的权力,防止其利用分配资金的寻租行为;
(4)投标的时限性较短,需要在几分钟或几个小时左右结束,而不能任意延长投资时间。
典型的投资方式是,核心企业设定不公开的利率,在进行投标时,只要有供应商的投标利率高于设定的资金利率,就确定由该供应商中投,投标即告结束。
这一模式的价值如下:
(1)实现按需折现。有资金需求才去申请提前折现(损失部分折扣),否则等待核心企业到期还款(无采购价格折扣);
(2)无须融资费用或签订借款合同,属于正常的销售回款;
(3)比常规方式更加灵活,有效管理财务指标,实现现金流的有效控制;
(4)简便易行,无须实施复杂的融资流程;
(5)核心企业节省大量与供应商协调的时间;
(6)促进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关系。
【案例】美国Costco供应链金融[1]
美国 Costco(好市多)是全世界销售量最大的连锁会员制的仓储批发卖场,拥有超过600多家的仓储店,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以可能的最低价格提供给会员高品质的品牌商品。Costco销售额在过去不到10年的时间里翻了一倍多,其成长速度远远超过沃尔玛(Walmart)、塔吉特(Target)等知名零售企业。Costco股价表现非常稳健,在10年里增长了近4倍。根据美国零售协会最近公布的2016年全球250强零售商名单中,Costco位居全球第二大零售商。
1.Costco独特的商业模式
连锁会员制是Costco的核心盈利模式,薄利多销是其关键策略和核心价值。2015年,Costco 销售总收入为1136亿美元,Costco 毛利率上下浮动稳定在11%左右,不及沃尔玛一半的水平。Costco 巨大的成功归因于三点:将商品做到了极好,将价格降到了极低,服务超人预期。
2.供应链金融业务:保理+动态贴现模式
受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整体零售行业经营遇到了来自经营资本层面的压力,美国整个借贷市场针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全面收紧,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状态堪忧,尤其是融资难的问题更为突出。而零售商掌握相对议价能力及付款账期话语权,赊销期被延长的问题突出。
为更好地服务于Costco零售业务的需求,其高管团队开始计划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将其定位于主业的协同部门,主要采用反向保理模式。Costco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目标设定为,保持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控制和降低整个供应链之中的成本和风险,在提高短期资产收益的同时,零风险、高效地将经营资本盘活。在执行中要求:第一,降低Costco供应链管理费用;第二,尽可能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占用Costco的内部资源的比例;第三,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项目,让现金产生可观的收益;第四,激发供应商参与和使用的意愿;最后,持续不断地满足供应商对资金的需要。
3.动态贴现的风险与规模分析
方案:Costco与银行合作,基于历史交易数据的风控模式1+N,Costco将单个品类的产品供应品牌限定在3个左右,因此当系统中没有这家供应商的以往历史数据时,供应链金融中的风控问题就会显现,业务开展可能就会受阻;同时,银行也倾向于将规模较大的B2B供应方锁定为客户。
Costco与保理/借贷公司开展合作:保理、借贷公司的加入使得原先的两方协议变为三方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使Costco失去了对供应商关系和优惠条款的把控,在把原有流程复杂化的同时,还有可能抬高供求双方的资金成本。
Costco 引入第三方动态贴现合作方:第三方动态贴现公司,通常拥有纵向和横向的多个渠道,并已经积累和沉淀了大量真实的供应商/采购方数据;对于供应商而言,由供应商自行决定的定价机制,给供应商充分的自主权,有利于盘活供应商的经营。
为了实现 Costco、供应商及会员三者之间的共赢,Costco 最终选择在零售场景下为B端企业提供信贷的互联网金融公司C2FO。
Costco 收益:通过保理和动态贴现方式,Costco 能够自由灵活地选择提前支付多少金额的应付账款,同时设置好预期产生的收益。自业务开展以来,Costco 在经营资本市场中,已累计投入超过数十亿美元,收益非常可观,进而间接增加盈利,同时在不增加风险的前提下,产出收益年利率(APR)明显超出传统银行机构。
供应商收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前套现金额规模。2011—2014年,Costco供应商通过平台提前套现金额累计增长163%。
(2)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提高,回款时间平均提前22天。
(3)使用率提高。供应商使用Costco C2FO供应链金融项目的数量逐渐增加。
(4)收益增加。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供应商可以选择自动或人工配置预期的年化收益率区间,基于目标收益率,供应商收到优化资金与收益的建议。供应商根据收益率,决定加速回款的时间。
4.3 基本模式二:多级票据拆分与流转
在供应链的末端,大量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困境仍然难以得到有效缓解。如何将核心企业的信用传递到供应链末端,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资金成本高的关键所在。目前,部分行业中领先的核心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可以比较好地解决一级供应商、一级分销商的融资问题,其关键在于较好地利用了核心企业的高信用。
4.3.1 信用逐级递减
信用创造的通路,是供应链自金融的关键。利率是资金供给的价值尺度,在现有资金流通体系中,从银行到大型企业再到民间金融,利率高低的层次性非常明显,且体现出资金流通成本是逐级递增的,也说明信用的传递成本逐级递减,如图4-2所示。
图4-2 供应链上游信用递减机制示意图
图4-2列出了目前我国部分供应链企业的融资利率,核心企业具有高信用,可获得国有银行的金融服务的利率较低(4%~6%);一级供应链由中小型商业银行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6%~8%),二级供应商已经难以获得银行的正规金融服务,利率明显较高(8%~12%);三级供应商则多由小贷公司及其他民间金融提供融资服务,利率更高(12%~20%);而更上游的末端小微企业则需忍受更高的利率。
显然,核心企业的高信用并没有因为连续的交易关系而传递:
(1)一级供应商获得核心企业的信用传递,在于交易真实性验证容易实现且成本较低,在核心企业的认可和承诺下,一级供应商成功地借用了核心企业的高信用。
(2)二级供应商及更上游供应商,由于交易信息相互割裂、交易连续性难以确认、提交的信息验证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信用逐级递减,进而表现为利率的逐级升高。
4.3.2 区块链票据方案
需要采用一种技术来创建从核心企业开始的信用传递通路,以解决因供应链信用逐级递减而造成的末端节点“信用不足”的问题。
基于区块链架构的数字票据,是一种为供应链金融打破信用传递瓶颈的创新工具。结合区块链技术将有信用的资产进行数字化,采用票据形式进行交易,利用分布式记账使得共同记账的数字资产具有不易被篡改、弱中心化、共同验证等特征,从而形成信用的传递通路。
(1)交易流在区块链的记账,实现链条初始端的材料采购、逐级加工(物流运输),再到核心企业,最后到销售终端,整个产品的形成环节、服务流程以公开记账的方式保存,且让资金流与交易流(商流)相对应,再用物流信息来验证,依据交易流的收付款关系、记账凭证等形成坚固、可信的证据链。透明化的记账有效地解决了传统供应链金融的信用不能沿着交易链有效传递的问题。
(2)节点之间的信用传递,区块链的共识算法使区块链上的数据(区块)都带有时间戳,具有不可篡改、身份确定等特征,从根本上保证了记账的可追溯性和防篡改性,从而解决了节点间信用的传递问题。在这种方式下,信用的传递几乎是无损的。
(3)在信用的无损传递下,传统模式下的交易真实性难以验证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第三方金融机构在解决信息防篡改、信用连续传递问题后,能够快速、准确地对接优质资产,从而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4)供应商和买方之间、融资方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支付和结算,容易受到各参与主体的契约精神和履约意愿的影响,特别是在多级供应商之间进行分账、结算时,必须要有技术手段对挪用、恶意违约或操作风险等进行制约。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监管各方履行自身的义务,使得交易顺利执行。由于交易链上的资金清算路径固化,履约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区块链票据的公开性、透明性、可信性,使得参与金融服务的机构协同成本更低,以更少的流程和环节建立陌生关系下的信任,需要更少的试探性交易,最终表现为资金利率的下降。
4.3.3 应收账款交易与拆分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而形成的一项债权,我国物权法第223条将应收账款明确规定应收账款为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之一,其具有以下特性。
1.应收账款是金钱债权
应收账款是会计计量确认一定金额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一般按实际发生额记账,会计计量时需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在供应链金融中,应收账款主要为企业销售货物时产生的金钱债权,应收账款的确认条件如下:
(1)销售方已将商品的所有权和主要风险转移给购货方;
(2)销售方不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销售收入的金额能够被可靠、准确地计量;
(4)销售商品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为销售企业所获得;
(5)与销售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被计量。
2.应收账款主要为合同债权
核心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交付货物并确认后,核心企业开具入库单据或发票,形成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系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是基于合同而形成的金钱债权。采购合同为民事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验收单、入库单或发票等都是应收账款成立的要件。可见,应收账款也是一种票证的债权。
3.应收账款是非证券化的一般债权
按照是否以证券化形式为表征,债权可以分为证券债权和一般债权。在实践中,应收账款并不存在固定格式,但又具有相应的单证来作为权利凭证,物权法将应收账款与存单、国债等具有证券化表征的债权并列,亦表明应收账款不以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为表征,是一种非证券化的债权。
4.应收账款可以是既存债权,也可以是未来债权
未来债权(例如订单融资)是相对于现有债权而言的,是指现在尚未存在、但在将来有可能发生的债权。未来债权作为可以转让的财产权,可能在转让时,债权并没有实际发生或没有达到发生的条件,所以必须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未来债权的有效性),否则会出现未来债权一直不发生的情况。订单融资可以以合同关系作为区分既存债权与未来债权的标准,在上游企业与核心企业稳定的交易关系下,未来债权可观预见或核心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的风险性很低,可以视为合格的未来债权。
在供应链金融中,应收账款具备以下金融属性。
1.可转让性
用于融资的应收账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第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不可转让,因为债务人不愿意因转换债权人后而产生对自身不利的影响。
2.特定性
这是由应收账款的非标化特点决定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履行合同的方式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特定化。应收账款作为普通债权,缺少物化的书面式记载,以固定化表明权利凭证,受让人对于应收账款主张权利的依据主要依靠上述要素来予以明确。因此,实践中应尽可能确认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对于应收账款的描述要尽可能详尽。
3.时效性
时效性即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过两年,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从法律权利转变为自然权利,难以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我国有大量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其追债成功率较低,原因之一在于诉讼时效的丧失。
4.3.4 数字票据的多级拆分
核心企业的高信用向末端传递,需要进行多级拆分。以核心企业为根节点,供应链上游、下游结构为典型的分叉树结构。需要依据分叉结构进行分析,从而将信用经过多级拆分后传递到末端企业。
以应收账款融资为资产,以债权凭证(区块链数字票据)为载体,实现全链企业都能因交易关系而获得可信的票据拆分,从而实现盘活应收账款、降低融资成本的目标。
交易上链,特别是供应链是以交易链为底层的协作结构,需要将连续的交易链完整地构架在数字化系统中。核心企业采用ERP系统,必须采用开放式的系统架构,使得供应链中众多的企业通过与核心企业的ERP连接,真实、完整地记录和反映供应链全链的交易情况。ERP 是一体化的信息系统,打通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由此可见,供应链整体的信息化水平,直接决定了金融创新的可行性。
在供应链中,数字票据作为债权凭证的拆分原理如图4-3所示。
图4-3 数字票据拆分原理示意图
在图4-3中,核心企业有多个一级供应商,每个供应商的地位与关系不同,将设定不同比例、不同总额的数字凭证配置参数。一般地,核心供应商、重要关系供应商将获得更大额度、更高比例的配置量。
核心企业所签发的债权凭证形成应收账款池。核心企业自己需要结合风控模型,为供应商核定相应比例的动态可用融资额度。核心企业控制融资额度在于控制自身的采购风险。
一级供应商持有由核心企业签发的数字票据,即债权凭证。而一级供应商也会有多个二级供应商,在交易支付时,采用将债权凭证拆分的方式来支付给三级供应商,以此类推。
这样,通过交易的确认后,以拆分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信用传递到供应链末端企业,末端企业持有的数字票据可以立即向金融机构申请贴现,从而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申请贴现利率不会因为是末端企业而更高,因为是凭证贴现,是无因化的票据,与持有人的信用级别关系不大,所以解决了末端企业的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
下游小微企业获得拆分后的数字票据,可以选择:(1)等待凭证到期,自动获得核心企业支付的回款。(2)根据企业自身资金流的需要,在任意时间向平台申请贴现。在持有数字票据时,也可用于支付其他机构的采购金额(供应链范围内的企业)。
【算例】一个拆分的实例如图4-4所示。
图4-4 一个多级票据拆分流程示意图
图4-4中,核心企业为“蓄电池厂”,炼铅厂为“一供”。一供向核心企业交易项为100万元,经核心企业确认后,形成债权,由核心企业给一供签发金额100万元的数字票据。一供拆分出60万元数字票据支付给其他三家二供,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得到10万元数字票据的二供由于无资金需求,采用持有10万元的数字票据的方式,到期将收到10万元结算款。二供3持有30万元数字票据,并将数字票据进一步拆分给三供,支付3万元、5万元及其他不等额的债权,从而实现高信用的数字票据在全链的流通。持有数字票据的企业,可以随时向平台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贴现,获得现金。
4.3.5 债权的无因化、标准化
核心企业是债权凭证能够在供应链系统内多级流转的关键,是形成数字票据高信用的保证,也是全链数字票据流转的管理者和风险管理者。在本质上,数字票据是由核心企业签发、保证到期兑付的无因化票据。
1.债权的无因化
在数字票据多级拆分后,如何保证数字票据在拆分、支付后仍然保持其高信用、无因性,是多级票据流转模式的关键和生命线。否则,链内众多小微企业持有数字票据而无法兑付,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实现票据高信用、无因化的关键步骤如下。
(1)核心企业签发给一级供应商的数字票据,是债权完整、由核心企业承担交易风险的数字票据。在4.3.4节的算例中,核心企业签发100万元数字票据给一级供应商,其中有60万元拆分给了二级供应商,那么二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持有的数字票据,必须可以随时申请贴现,核心企业与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兑。
(2)即使核心企业与一级供应商的交易出现问题(如货物质量问题),也不影响已经签发的数字票据100万元拆分、流转、贴现等。核心企业只能另行对一级供应商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如起诉。
(3)采用拆分的数字票据支付的任意交易,在支付以后,任意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主张对数字票据的功能进行取消、限制或撤销。支付数字票据相当于交易价值的确认,当出现交易冲突时,只能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冲突,而不影响数字票据支付和数字票据价值本身。
(4)平台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必须见票即付(非法取得除外)。持有数字票据,实际上相当于持有对核心企业的债权,是由核心企业的信用(应收账款)来保证的。
下面给出数字票据在拆分过程中,实现无因化的原理图,如图4-5所示。
图4-5 数字票据拆分与无因化原理示意图
在图4-5中,数字票据的签发是由核心企业来完成的,拆分后的票据只是面额上有所区别,其他功能与属性则完全相同,不因流转次数和面额大小而发生任何改变;拆分后票据面额之和,等于签发总金额,总金额始终不变。
获得支付、持有票据的供应商,其债权完整地记录在区块链记账系统中,且对全链公开记账,保证交易的真实性。此时,无因化的关键在于,已经获得支付的数字票据,不受该次交易瑕疵的影响,交易双方的争议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而不影响数字票据本身的任何功能与价值。
另外,无因化的最重要特点是,要求银行见票即付,不因其他方的主张而改变(如拒付)。
2.债权的标准化
债权的流动性是通过对标的资产进行无因化及标准化后而形成的。平台式的交易模式,使票据的流动与交易变得更为简便和低成本化。将供应链系统中不同企业的多种债权形式,以数字票据的形式进行表达与交易,是突破传统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方案,是一种全新的结构化解决方案。
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实现多种债权与多种资金供给方的交易撮合,汇集产业链中大量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将不同性质、不同金额、不同利率承受能力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和标准化处理,除掉了债权中个性化因素和不宜对外公开的商业信息,只保留标准化应收账款票据的属性,如发行人、金额、利率、到期日、流转记录等,这种标准化的票据在市场上才真正具有足够的流动性,流动性是债权交易的生命线。
数字票据交易平台的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手段,在核心企业主导下,基于全链“N 流合一”的模式,集合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债权流、证据流、单据流、外部数据流(辅助证据)等。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实现技术包括大数据技术等,将区块链存证技术、外部关键节点相连接(如海关、税务、工商等),建立风控模型,实时监管系统中的风险管控等关键环节。平台以核心企业ERP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构建数字票据交易平台,穿透交易链各个环节、各种信息壁垒,为数字票据交易提供准确、完整的交易背景、真实证据记录等。
链内末端的小微企业属于最难获得正规金融服务的群体。这类企业在获得标准化、可以拆分的数字票据后,完全可以仅仅凭借票据本身的信用来进行融资,而无须对持票人的主体信用、形成债权的交易等进行审查,使得这类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便捷的方式获得资金。供应链生态中的末端、信用最低的小微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将大大降低供应链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确保供应的稳定性,间接提升了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
金融服务的导入,使得小微企业有足够的动力加强自身的信息化水平,愿意改进数字化管理水平,从而达到支持数字票据交易的技术水平。在缺少金融服务的情况下,一般小微企业不愿意投入时间、精力来改进自身的数字化水平。
未来,智能化技术将进一步在大型的产业链金融平台得到应用。随着技术的成熟,数字票据作为高信用的价值交易工具,将从供应链层面上升到供应链集群模式,进而结合区域级的数字票据交易所。美国以资产证券化较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相信我国依托数字技术,将以数字票据的形式实现与资产证券化类似的功能,从而真正全面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助力金融脱虚向实,服务实体产业经济。
4.3.6 数字票据交易的主要环节
数字票据交易的主要环节包括数字票据的签发、转让、融资、兑付。
1.数字票据的确认与签发
数字票据要求详细记录债权凭证的收款人、金额、期限等要素信息,经核心企业、平台、债权人共同记账后签发给其上游企业。采用动态的风控策略和授信策略,融资额度应动态更新,企业可根据实时动态变化来灵活管理应收(付)款,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周转率。
2.数字票据拆分与流转
拆分与数字票据的接受者,限定为供应链内的企业,而不能流转到系统之外。交易必须记账,必须依据系统设定规则、依据真实交易的额度来进行支付,且依据交易金额来限定支付额度。分布式记账保证了系统内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3.债权凭证融资
数字票据持有人依据交易,以对应的应收账款向平台申请直接融资,按提前付款日期与应付到期日之差来计算融资利息,平台扣除相关利息后发放融资金额。
4.数字票据到期
当持有的数字票据到期时,由平台按照核心企业提交的申请发放到期付款资金,并按照凭证记载的转让路径(拆分与支付路径)将资金划转到票据持有人。同时,签发人收回数字票据。
4.3.7 多级票据拆分与流转的应用价值
多级票据拆分与流转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与社会意义。传统信贷与供应链金融都难以适应这类场景,只有多级票据拆分与流转可以让末端的小微企业甚至个体户,获得高信用、可以提前兑付的数字票据,从而缓解其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1)通过支付数字票据这一行为,使得交易真实性体现在票据的拆分过程中,能协助其上游企业及时回款,缩短应收账款天数,提高周转率,提升企业效率。
(2)数字票据的拆分、支付,连续的流转过程,清晰地呈现为树状的拆分结构,核心企业及平台可获得完整的信息链来搭建风险管理体系。
(3)一级供应商是初级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和债权凭证拆分的开始点,也是低成本采购的直接受益者。但此时,一级供应商本身就持有了一种稀有资源,即可随时兑付的数字票据,那么一级供应商会因此进行寻租,二级供应商能否及时获得数字票据支付是实践中的新问题。所以,核心企业必须严格控制、跟踪、监管数字票据的拆分,及时监管一级供应商的支付情况。
(4)上游众多小微企业,持有数字票据意味着可如期收到应收款项,保证债权实现的高可靠性,能较为准确地管理企业的资金链。当缺少资金时,可及时申请兑现,由平台对接资金提供方(如银行、小贷、P2P、信托等)。
4.4 基本模式三:企业间借贷
长期以来,民间大量存在的企业间借贷不被法律所承认,但目前新的法律法规对这一事实有了实质性的突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首次正式对于非金融机构、企业间借贷(民间借贷)给予有条件的认可,将企业间借贷纳入了民间借贷的主体范畴,承认其合同效力,这为企业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问题开启了一个新的突破口。
这一实质性突破,为供应链小微企业的融资创新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在供应链中存在众多的企业,这类企业间的借贷属于“自金融”(都属于供应链体系内的企业)。依据《规定》,供应链内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就属于合法行为:
(1)确实有生产、经营的需要;
(2)以自有资金临时调剂,资金来源不属于信贷资金;
(3)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4)不扰乱金融秩序,包括不具有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和发放借款的意图和行为。
在供应链的结构中,并不是简单的“企业―企业”关系,而是具有多级的链式交易关系,且企业的特点与信用水平存在质与量的差别。根据供应链结构及企业属性,企业间借贷分为以下几种模式,如图4-6所示。
在图4-6中,核心企业的上游有多级,而多级可以简化为树状的分叉结构,以供应商级别是否相同、是否存在交易路径(分叉树路径)为划分标准,上游供应链大致存在5种典型的企业间借贷模式。
图4-6 上游供应链内企业间借贷模式示意图
模式①为一供之间同级别的企业间借贷,一供企业一般多为核心部件供应商,且信用水平较高,又具有较高信用的质押资产(如应收账款),使得“出借人”一供A2可以向“供款人”一供A1提供资金,因为生产需要(如采购)和自有资金的借贷,为降低风险,可用一供A1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
模式②为不同级别、有交易路径的企业间借贷,如一供A1向二供A11提供资金。但由于二供A11缺少合格的质物或抵押品,所以利率较高。
模式③为不同级别、且属于不同分叉(即无交易路径)的企业间借贷,如一供 A1向二供 A21提供资金,两者之间不存在普通业务交易关系。由于各自在不同的分叉中,所以对于生产经营的真实性、资金的用途等难以把握,存在风险。
模式④为非一级供应链(出借人)、同级别、不同分叉之间的企业间借贷。如二供 A31向三供 A222提供资金,两者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所以对于生产经营的真实性、资金的用途等难以把握,存在风险。
模式⑤为非一级供应链、不同级别、不同分叉之间的企业间借贷。如二供A31向二供A22提供资金,两者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所以对于生产经营的真实性、资金的用途等难以把握,风险较难控制。
以上模式总结如表4-2所示。
表4-2 上游供应链企业间融资分类一览表
根据《规定》再结合目前的企业实践,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的借贷可以做有效处理的基本情形分析如下。
1.上下级企业内部之间的借贷
依据股权结构和业务关系,双方企业有着上下级隶属关系,如母公司与子公司、集团总公司与集团成员企业,且互相之间存在采购关系,实为供应链模式,这类企业之间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借贷关系,属于内部借贷行为,不属于“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和“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等情形,应做有效认定。但这里涉及股权份额的问题,上级企业是绝对控股还是参股问题。绝对控制、无交易关系,以及参股、有交易关系,都应认定为有效。
2.存在经常性的交易关系的企业间借贷
在供应链中,上游与下游关系为直接的采购关系,企业与服务供应商之间(企业的物流服务商)一般存在经常性业务往来,属于老客户和熟人生意。这种熟人关系可以解决信息对称性、交易真实性等方面的诸多风险性问题。当某一方企业出现暂时性的流动资金短缺时,基于企业家之间的友好关系,出于维持良好的交易关系等目的,出借一定量金额的资金给对方企业,属于人之常情,也对出借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有利(维护了良好的交易关系)。这种情形应当做有效处理。在供应链中,特别是在地理位置上较为集中的供应链或供应链集群中,这种情形比较普遍。
3.存在特定性业务关系的情形
生产企业有诸多服务商,若承揽人与企业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或企业选定的、有意发展培育的关键服务商出现资金短缺情形时,出于对外包业务可靠性和服务商关系的考虑(不适合更换服务商,或更换服务商有成本),可借贷部分资金给服务商,应做有效处理。
4.大中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具有普惠性的扶持借贷行为
小微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普惠金融扶持的范围,且某些行业(如农业)无法承受较高利率,这类小微企业对于资金需求又特别急切,从社会效应的角度,应当提供较低利率资金来支持其生产发展。这种借贷行为本身具有普惠性,且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应做有效处理。
5.非法人企业之间的借贷
在某些行业中,供应链末端存在大量的非法人企业,如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个体企业、农业合作社等,这类企业规模小、资金短缺,但对于供应链本身也是必不可少的节点。这类非法人企业的正常经营对于供应稳定性、产品质量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这类企业规模小、生产规模有限、缺少资金的支持,所以,对于这类企业应当更为宽容一些,出于对这类非法人企业的支持,在紧急情况下的借贷等情形不宜认定为无效。
【案例】农业供应链融资服务普惠金融[2]
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为破解普惠金融服务难题提供了有效手段,特别是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催生出的新型供应链融资模式,在普惠金融服务方面具有更强的适用性,使银行的服务对象能够从“二八定律”下的优质客户扩大至“长尾定律”下的普惠群体。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传统供应链融资模式不断优化,互联网技术被广泛应用于连接核心企业、电商平台、商业银行、上下游企业、第三方机构,大数据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对供应链中的企业的风险评估和信贷决策,传统供应链融资模式逐步转变为以线上化、自动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新型供应链融资模式。
虽然供应链融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缺抵押、缺担保的问题,但传统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很难适用于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例,在传统模式下,每笔应收账款融资都需要债务方进行核实与确认,并出具合法的证实文件,同时银行还要不断地核定应收账款余额,操作烦琐,因此大多用于大中型企业的融资。
目前,国内的新型供应链融资实践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银行通过互联网将内部数据平台与核心企业内部ERP等系统进行对接,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商户、农户之间的海量交易数据进行分析,运用特定的算法与模型进行智能化的风险评价和信贷决策,批量、自动、便捷地向核心企业上下游的小微企业、商户、农户提供融资服务,同时利用互联网实现融资全程线上化。
另一种模式是,银行将内部系统与在线交易平台进行对接,对交易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商户、农户之间的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批量化、自动化、线上化的融资服务。
供应链融资模式在普惠金融服务中的优势与价值如下。
一是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的信息缺失问题较为突出,部分群体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没有任何有效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很难对服务对象的潜在风险、偿债能力做出判断。在新型供应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电商平台、银行、上下游客户等通过互联网紧密地连接在一起,银行能够实时、便捷地掌握订单、应收账款、存货、物流等供应链运行数据。同时,银行还可以与工商、税务、公安、司法、民政、海关等外部机构合作,接入客户的外部数据与行为信息,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是有效解决了风险高的问题。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具有天然弱质性,收入低且不稳定、偿债能力弱、抵押或质押物与担保缺失,因此,普惠贷款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在新型供应链融资模式下,银行能够从核心企业/电商平台获取完整的供应链历史数据,通过建立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相结合的风险评价体系,对小微企业、农户等进行更为准确的风险评估、授信测算与信贷决策,不再只依赖传统的抵押或质押物、担保、核心企业增信等风险缓释方式。同时,数据系统的互联互通也能够使银行实时监测供应链运行情况,大幅提高了贷后管理的有效性。
三是有效解决了“成本高”和“收益低”的问题。在传统信贷模式下,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的信息获取成本与单位贷款的运作成本较高,银行需要派出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还要对获得的各种资料进行反复验证、核实,每笔贷款都要经过调查、评级、审查、授信、审批、放款等多个环节。但小额普惠贷款的高风险、高成本问题并不能简单地通过高利率来解决,一方面,过高的利率会导致“逆向选择”,甚至会出现贷款欺诈;另一面,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也不允许银行过份提高贷款利率、增加服务收费。因此,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说,小额普惠贷款并非利润丰厚的业务领域,甚至很难保持商业可持续。
在新型供应链融资模式下,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申请贷款、偿还贷款,大数据技术还可以使银行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贷款审批,大幅提高了业务运作效率,降低了在网点、人员、运营等方面的成本,使得小额化、短期化、实时化的融资具有了商业可持续性。
4.5 综合模式之一: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
4.5.1 产业链金融概念
产业链与供应链在内涵上具有较大的区别,同时产业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的升级版本,供应链金融是产业链金融实施的基础方法之一。
产业链具有明显的外在形式,强调有形的产品链,是多个企业以投入、产出为纽带、以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价值增值为目的,并依托特定的战略目标和时空分布关系形成的链式或网络组织。产业链可被划分为市场交易式产业链、纵向一体化式产业链、准市场式产业链(如核心企业以贴牌生产、特许经营连锁、战略联盟等方式),以及混合式产业链。在产业链的外在形式之下,产业链的内涵包括供应链(供求关系链)、价值链(产品价值传递)、产品链(资源深加工程度)、技术链(主导核心技术)和企业链(企业地理空间布局)五个子维度,其内涵明显更为丰富。
供应链与产业链不同,其是一个管理学概念。供应链注重运营过程的供需关系,追求协同效率和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强调核心企业通过计划、管理采购、生产和物流活动,全面整合供应链内外供需,降低综合成本,提高供应链绩效。产业链是众多供应链活动的载体,为链内企业供应链运营的“生态环境”。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大规模定制化生产已成为趋势,供应链管理拓展到产业层次,管理内容也拓展到研发、生产、销售营销、金融和信息技术协调等。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是财务公司凭借核心企业在产业链的控制地位及自身的信息优势、风险控制优势,针对产业链上节点企业的资金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包含金融与非金融服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其重点是财务公司如何利用融资手段配置产业链金融资源,以协助核心企业管理产业链、实施企业战略,追求的是战略价值与财务价值的最大化。
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是银行以产业链核心企业的高信用为依托,基于产业链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预付款、存货等动产,为节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一种服务模式。业务要点在于,获得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信息,达到风险可控的目标,降低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通过扩大客户群而获得更高的利润。
同时产业链金融具有一定的产业属性,政府等机构关注通过引导新兴产业的发展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目标,需要制定产业政策、完善金融市场。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的产品设计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其一是产业链企业产、供、销交易环节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以此作为抵押品、质押品来设计保理、融资租赁、保兑仓等业务模式,与供应链金融的业务功能基本相同。
其二是依据产业链企业间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运用大数据和金融科技,将交易关系量化为“信息资产”来开展关系型融资,目的是通过提供融资服务加深彼此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以利益共享的精神来为未来的价值创造构建基础,企业间相互关系的提升有利于合作的质量,从而提升产业链的价值创造能力、改善产业链生态环境,最终达到提升产业竞争力的目标。
其三是针对产业链终端消费者的消费信贷产品,如车贷(分期付款)等。
4.5.2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发展概况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是指财务公司以集团内信用等级较高的成员单位(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条上游的交货、挂账、付款等业务和财务环节设计金融产品,为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资金解决方案的金融服务模式。
2014年,银监会选取了几家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作为试点,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随后,进一步扩大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财务的公司的试点范围,促进财务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6年,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稳步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67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工作,财务公司可开展“一头在外”业务,即一方为集团成员单位,另一方为成员单位的集团外直接交易对手,出票人为集团成员单位且承兑人为集团成员单位或财务公司的“一头在外”的票据贴现业务,不受直接交易对手的限制。“一头在外”是指在产业链上交易的双方至少有一方为集团成员单位,这打破了以往监管机构限定财务公司服务对象仅为集团内部成员的限制,业务范围得以拓展。
长期以来,银监会对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及可开展的业务范围做出了严格限制。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可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股份,且财务公司业务服务对象主要是集团内成员单位。
财务公司可开展的业务范围如表4-3所示。
表4-3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情况
2016年年末,财务公司全行业资产总额为7.50万亿元,增幅为12.43%,并形成了存款、信贷、投资、融资、外汇和中间业务等业务形态,是国内金融体系重要的参与者。
2017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规范发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稳步推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
国务院不断加强对实体经济金融的支持,这一举措也为财务公司转型提供契机。根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资料,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已成立244家财务公司,这244家财务公司在2017年三季度末,总资产达到7.75万亿元,利润总额为735.48亿元,行业平均不良资产率为0.03%,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为22.27%。财务公司在集团降低杠杆、优化筹融资结构上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由银监会审批和管理、具备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可以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融资租赁和同业拆借等业务。
【案例】茅台财务公司向经销商开放融资服务
2017年12月,茅台财务公司新业务由贵州省银监局批准,可以为经销商提供资金支持。茅台集团的金融板块囊括了银行、保险、基金、金融租赁等多个业务,充沛的资金是茅台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最大优势。成立财务公司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茅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为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业务。这是自中国银监会成立以来,贵州省获批的第一家法人财务公司,也是中国白酒行业的第一家财务公司。从该财务公司开业到2015年10月末,财务公司累计实现营收14.32亿元,利润总额6.47亿元,净利润4.85亿元,人均创利1300万元。
4.5.3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的战略意义
企业管理的核心在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核心在于资金管理,资金管理的核心在于集中管理。资金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企业集团发展的稳定性。大型企业集团通过成立财务公司,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可避免内部单打独斗,能够握指成拳形成合力,从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并降低风险,这是设立财务公司的基本目标。
财务公司具有双重属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财务公司代表着企业集团;对于企业来说,财务公司却又扮演着金融机构的角色。企业集团发展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在于充分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实现金融与实体的深度融合,其长期战略在于将金融服务培育为集团发展战略的支撑点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本质上,企业这一行为的内在动力,仍然是追求资本效益最大化。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与核心企业提供资金模式的不同之外在于,后者仅提供出借的资金,前者则以财务公司为中心,提供类似银行的全面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代替银行来为供应链甚至为整个产业链提供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是供应链自金融的主要模式,且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中,未来其高级形式将发展为产业银行。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扎根实体经济、以金融为手段,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支持集团产业的发展,可以实现产业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将金融服务向更贴近实体经济的方向推进,在业务模式和内容方面都实现了更大程度的创新。
产融结合的意义在于提升企业经营绩效。企业升级即企业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更有效地制造出更好的产品,而财务公司的转型升级需从业务功能创新着手,形成财务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但是,财务公司属于企业转型所开展的金融服务,且业务模式的全面创新必然带来新的风险挑战,由此产生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财务公司发展与业务风险水平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是稳健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的重要前提。
4.5.4 财务公司开展自金融的优点
设立财务公司是最契合产融结合的方式,即便对公司业绩改善不显著,也有利于风险控制。资产证券化、探索产业链金融、谋求同业合作、增加服务专业性是财务公司转型的必由之路。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对于信息对称性与交易真实性等核心问题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大型企业集团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设立财务公司已然成为其实现产融结合的主要举措之一,且财务公司以其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做出巨大贡献,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公司在实体经济中进行产业链金融创新,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体现在专业优势、信息优势和协同优势等方面。
1.财务公司具有该产业的专业优势
财务公司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在开展产融创新时具有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一方面,财务公司对于其他方是熟人关系,对集团成员或供应链企业及行业周期规律,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财务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点及存在的其他问题,能做出更为科学的判断。财务公司所具有的优势,有利于设计个性化金融服务,针对产业链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创新,以降低融资成本。
2.财务公司具有与交易背景密切相关的信息优势
这类信息优势包括可获取性及获取成本的优势。财务公司对产业链中的多数企业具有具体数据的沉淀,对产业链中成员的资金使用和融资情况较为了解,对产业整体的投资风险也较为了解,进而为其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服务方案提供了基础。财务公司可以借助ERP信息系统了解整个企业集团的各类活动。财务公司隶属于企业集团,参与集团资金管理,在集团资金管理中发挥着提升资金价值、监督资金使用的职能,能够熟悉成员单位的资金使用节奏,通过成员单位的用款情况,掌握产业链上上游、下游企业结算回款信息。集团借助ERP信息系统,能够整合集团内财务管理、生产调度及管理、采购与销售的经营活动,实现一体化管理。
3.财务公司具有产业链协同优势
在核心企业的主导下,产业链协同较容易实现,特别是金融服务的导入,使得核心企业与成员企业的关系更为融洽,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协同文化,也有利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战略管理、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实现协同联动的管理措施和经验,成为财务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业务的重要支持。
4.财务公司有易控制风险的优势
财务公司为产业链成员提供金融服务,与商业银行相比,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优势。首先,核心企业、财务公司和上下游企业之间为熟人关系,相互协同配合更有优势,是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其次,当账务公司要求实施某些风险控制措施时,其对预期的结果、相关企业的配合度等更有把握。
【案例】海尔财务公司的产业链金融服务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尔财务公司),是 2002 年海尔集团及其下属三家成员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海尔集团产业发展的“提速机”,海尔财务公司承接集团战略,确立了“聚焦集团产业链金融创新,以金融资源撬动产业资源,成为具有强竞争力的驱动产业型财务公司”的战略目标。通过“收支两条线”和“票据池”有偿调剂集团内部资金、提高结算效率,建立起司库型集团资金管理模式,成为集团资金集约管理中心。海尔财务公司一直是行业里的佼佼者,凭借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连续4年获得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年度最佳财务公司称号,是我国第一家同时通过国标等级保护三级评测和国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财务公司。
海尔财务公司深耕集团产业链,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创新产业链金融业务,为产业链中的成员提供金融支持。在获得试点资格前,海尔财务公司创新内部电子票据,增加产业链的可视性,为集团大客户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在获得试点资格后,创新“互联网+产业链”金融模式,为产业链外的上、下游企业提供票据融资、保理、建店融资、订单融资等金融服务。
1.电票业务
商业汇票作为兼备支付和融资功能的结算工具,是企业资金管理及支付结算的重要工具。2005年以前,海尔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以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集团供应链上产、供、销3个环节涉及1500余家供应商、千余家独立核算公司、3万余家经销商。手工纸质票据存在诸多问题,在签发、背书转让等多个环节存在较大风险。2006年,海尔财务公司搭建集团资金管理系统,实现100%市场流入纸质票据集中管理,在成员单位间自动清算,海尔电子化票据模式成功运营。
海尔电子化票据贯穿海尔整个产业链,从而打破集团内部三角债壁垒,在提高结算效率的同时促进海尔信用的社会化流通。2012年海尔实现对供应商100%电子化支付,与各银行签订电子票据战略合作协议,海尔电子票据持票人可到其全国各分支机构办理与电子票据相关的业务;在各银行分支机构认为其持有海尔电子票据有风险时或在其需要时,海尔财务公司予以无条件回购。2013年海尔财务公司正式获得全国电子票据线上清算资格,成为全国电子票据线上清算业务量最大的财务公司。
2.海尔大单金融
海尔“大单金融”是在财务公司承接集团大客户、大订单、模块化供应商战略转型的背景下产生的全新金融服务模式。所谓的“大客户”是指海尔产业链上的集团级客户,具有采购量大、资金需求大、产品要求高、涉及行业多但招标竞争激烈的特点。海尔财务公司将买方信贷、保理等金融服务渗透到产品销售和服务中,提供全流程金融解决方案,在招投标中获得差异化优势,从而敲开大客户之门,为集团产业争取到订单。
3.建店融资业务
近几年,海尔不断建立和推进分销、物流、服务及虚拟网络的“四网”融合。为进一步实现网络下沉和响应客户需求,海尔经销商积极配合,按集团的统一规划建设仓储基地,购置配套设施并招募产品服务人员。这类网点项目建设周期长、前期投入大,需要获得金融的支持。海尔财务公司为部分信用等级高、经营状况较好的经销商提供建店融资服务,满足其长期的资金需求。
4.海尔小微金融
海尔“小微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上游的供应商,另一类是下游的经销商,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为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海尔财务公司通过对接集团ERP系统,搭建产业链融资平台,以“海融易”在线金融服务平台(P2P)和“日日顺”采购平台(B2B)为端口,向海尔产业链上的企业开放,创新线上融资、授信和贷后监控的“互联网+产业链金融”模式。
4.5.5 财务公司供应链金融的导入方式
财务公司拥有产业与资金流管理经验,但对于金融业务仍然属于跨界经营,学习成本与试错成本不可避免。财务公司在开展产业链金融初期,不能针对外部企业出借较大金额的信用及资金,需要控制风险敞口,且最佳的风险控制方式仍然是靠经验积累。应选择风险较小的业务作为初期导入业务,所以票据业务成为多数集团财务公司切入供应链金融的选择。票据承兑主体的资信及票据本身的延期支付性和杠杆性,可以减少对现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支付形式,合理化收付款形式,这对整个产业链生态建设都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完整的产业链金融项目是逐步推进的系统工程,存在初期、中期和整合等过程,如图4-7所示。
图4-7中所示是一个完整的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项目发展过程,主要策略解释如下。
图4-7 产业链金融项目发展路径示意图
1.确立目标
对于核心企业来说,供应链金融创新存在两个基本的战略目标,即发展供应链生态关系和追求盈利。同时,核心企业还有其他战略,与供应链金融创新目标存在密切的关系,所以在制定核心企业的中长期战略时,应当考虑到供应链金融创新战略目标,进而制定合适的金融创新战略,以支持企业战略的实施。
2.平台与工具
金融创新中大量的实施成本,与“平台、工具”的选择密切相关,构建平台型交易模式是核心企业需要用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目前市场上的平台与工具较多,且实施成本、实施难度、接口成本、系统效率等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实施。所以,这一步骤虽然提前进行,但其决策可能会一直延迟到项目中期才能做出。
为尽早、尽快导入金融服务,初期可以以电子票据为标的。目前我国电子票据交易模式已经较为成熟,电子票据具有比纸质票据更高的安全性,避免了实物票据转让的烦琐和各种虚假票据问题,全面取代纸质票据是大势所趋。
3.授信方案
根据核心企业或集团的现金流状况、产业特点、供应链结构及融资需求,从匹配性角度、结合金融创新战略,提出总体授信方案,作为业务开展、风险控制的依据和操作规范。
4.需求量大、信用高
业务推广首先是面向与集团合作关系密切的大型供应商与经销商,其资金需求量最大,且信用评级较好。
5.融资难、信用低
结合信用贷和支付工具,可以先不考虑供应商的多级结构(交易链),直接对供应源头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改善源头供应商应收款的时效性,金融服务的导入促进与源头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增强彼此黏性。对于下游销售企业,可为成员单位内部销售公司提供票据融资服务,用于支付采购进货,或者为买方提供信贷承兑业务,使得分销的进货能力提升;或为消费方提供贴现业务以增强下游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6.票据池
建立财务公司票据池,作为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的运营中心。这一步是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的核心环节。票据池的建立在于最大程度匹配资金供给与需求,满足成员单位对票据“长拆短”“大拆小”等业务多元化的需求,同时提高对代持票据的统一管理。目前,财务公司票据池大致分为两种,即“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票据池”和财务公司自建票据池,后者基于财务公司的信用价值,有利于财务公司在产业链推广票据业务。
7.数字票据
数字票据是实现票据的标准化、完善金融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之后,再确立数字票据的平台而建立的交易模式。数字票据极大地提高金融资产的交易效率,是项目开展金融创新、打通集团或供应链内部与外部金融生态的关键所在。例如供应链集群、区域级供应链、全国性产业金融平台等,都需要建立在数字票据的基础之上。当然,数字票据模式的建立具有较大难度,也是产业链金融创新的瓶颈所在。
数据票据实现金融资产以最低成本在全链流转和交易,实质上是以财务公司信用为基点,由财务公司承兑的票据作为全链兑现的主要依据,最终实现贯穿整个产业链、实现整合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以数字票据作为产业链各环节的流转工具,财务公司承诺刚性兑付,使得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具有比传统银行服务更大的优势,最终使得财务公司成为全链的金融服务提供者。
8.综合服务
在完善基本应收账款及常规金融服务的基础上,财务公司可以根据产业的特点进行金融创新,以满足产业中个性化强的客户,并针对这些客户特点设计方案,进而实现全链金融服务的整合,最终大幅提升供应链竞争力。
建立以数字票据为支付工具的应用模式的优点是多方面的,但要在产业链中建立较为完善的应用平台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财务公司无论信用体量还是运营水平仍然难与中小型的商业银行相比;产业链对于财务公司票据模式的接受、信任,仍然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培养,需要平衡多方利益,不断进行多轮、反复的磋商。
由于产业链的上游(以采购业务为主)企业和下游(以销售业务为主)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同,需要分别进行金融服务的导入设计。
对于产业链上游企业的导入方式有:
(1)财务公司为成员企业开立承兑汇票,但承兑汇票的总额受财务公司的注册资金额度的限制,防止财务公司进行“杠杆经营”。
(2)财务公司为成员企业开立商票进行保贴、承兑。成员企业开具商票来支付上游供应商或特定服务商,需要资金的持票人可申请由财务公司进行贴现或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背书(拆分、支付与转让)。
对于产业链下游企业的导入方式有:
(1)下游销售企业属于集团子公司的成员,财务公司可为买方出票的汇票进行承兑,销售企业用于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市场。
(2)积极与买方和卖方的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同业合作,进行商票互认。
(3)为买方提供票据贴现业务,对买方、卖方的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同业授信。
可见,产业链金融的核心在于以票据为中心的支付链,实现票据在全链的贯穿,将财务公司的信用扩散到所有需要支付的环节。进而,集团之间的财务公司进行信用交叉认证而形成信用网,使得票据流转从单一产业链逐步过渡到多产业链。
为增加财务公司的信用,使得全链企业更快地接受财务公司的票据服务,可以采用适当的增信手段,例如:适时引入增信银行,对财务公司承兑汇票进行增信,提高信用度;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进行同业合作,共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等,目的在于票据持有人可以自由选择向商业银行或财务公司进行申请贴现。
【案例】T3票据联盟的票据互认[3]
2018年8月,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东道主,邀请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兵器装备财务公司组成“T3票据联盟”,拉开T3财务公司未来在票据业务领域发展与合作的序幕。
目前,市场上的票据在汽车供应链中的支付结算作用逐渐凸显,但在实务操作中,内部成员单位在接受财务公司票据时存在观望心理,在外部市场上的同业认可度不高。T3票据联盟合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 T3伙伴产业共赢,以创新思路盘活票据资产,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票据支付和融资的价值,使联盟成员获得可持续效益,形成汽车产业链良性的“行业票据信用生态圈”。
4.6 综合模式之二:产业集群供应链的金融创新
各企业由于技术设备相互依存、市场批量购买、劳动力专业化集中、基础设施共同利用等特点而自发进行地域性的集中,因此形成产业集群,企业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产业链中企业的上下游关系、服务关系等),是多类企业与服务机构的集合区。[4]
4.6.1 产业集群丰富化的生态关系与融资需求
产业集群以生产性服务、服务外包等模式来实现生态的丰富化,为提高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引进先进制造技术,促进产业融合与创新,提高系统化制造效率,数据处理、新品研发、融资服务、管理支持、供应链与物流等多采用外包模式,使得产业集群是多核结构与网络结构的叠加。产业集群供应链的多核结构示意图如图4-8所示。[5]
图4-8 产业集群供应链的多核结构示意图
在图4-8中,每家上游供应商实际上不仅仅服务于一家厂商,而是同时为多家厂商提供服务,进而形成网络化供应及产业集群的基础。随着产品性能的快速提高和功能的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产业链上的企业分工不断细化,产品链、产业链逐渐拉长、横向扩充,在品牌厂商的主导下,在全球不断更新布局,以保持价值链的最优化和竞争力,体现出产业全球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的动态演进。
产业集群作为众多企业空间聚集形成的一种网络组织形态,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合作环境、产生规模效应,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同时,产业集群内的产业链分成短距离市场供应链、层级和准层级供应链、网络供应链。[6]在多层次的供应链关系下,关联的上游与下游企业间整体化市场合作模式,产生复杂的纵向交叉、横向平行的链式结构,关系复杂的网状结构就是现实中的集群供应链网络。在产业集群的影响下,供应链也逐渐从以核心企业的单联式纵向供应链向供应链间的跨链合作和竞争的横向一体化供应链发展,形成了网络化供应链。也可以这样理解:网络化供应链的集合,实质上就是产业群体在观察视角上的放大。[7]
4.6.2 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生态的关系
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具有共生性与互动性关系,互动的机制具有以下特点。
1.企业聚焦效应是供应链生态形成与发展的良好基础
产业集群的发展利益于该区域具有的发展该项产业的区位优势、良好的配套设施、信息与知识交流的通畅性等,所以大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的模式出现;同时,政府及社区重视该产业的发展,大量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共同获得发展壮大的机会。
供应链中的各企业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等方面相互协作,形成较为稳定的供应关系,上下游合作企业进一步实施共同研发、共享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和相互传播专业知识,形成效率较高的供应链竞争模式。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包括企业能力、生态环境质量和供应链协同能力。产业集群的存在和区位优势,使得企业间的协同水平不断提高。
2.供应链中企业的协同和创新是产业集群发展的内生动力
供应链实现产业不断升级、产品不断更新换代,供应链中长期具有“竞争-合作”关系的企业,在产业集群内形成了密切的关系网络(包括人际关系),传播知识与技术、分享区域信息。特别是在地理空间上,企业家之间、企业管理人员之间、市场业务人员之间等形成跨企业的紧密联系,知识与技术的互补性使得创新知识获取的成本更低甚至免费,且能够方便地获得创新所需的产业基础设施,甚至可以直接利用集群的品牌形象,降低企业的营销成本。集群内的企业协作具有地理空间上的成本优势,企业之间(或者企业家之间)的信任成本非常低,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沟通成本,这是网络经济不具有的优点。
3.产业集群环境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交易成本是企业竞争、企业经营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集群中的交易关系、约定俗定的规则和惯例,可以大量降低制度性摩擦的高成本,减少反复沟通与谈判的程序。在集群中,企业更重视自己的信誉与声望,对制约企业的一般性违约行为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使得在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服务中,借贷成本更低,流程操作更为快速,信用成本、沟通谈判成本、流程操作成本、合同监督执行成本、资金利率都得到降低。违约者负面信息可能在集群中迅速传播,将面临高额的失信成本和机会成本。集群中企业融资成本在一般情况下低于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的成本。
在区域产业聚集中,产业集群得到快速发展,外包服务的规模化也为供应链管理平台提供了巨大的商业成长机会,平台可以提供更加专业、精细的模块化服务,在纵向以专业化分工来整合产业链,整合的最优水平是边际成本趋近于零。
在集群中,即便存在多个供应链或核心企业竞争的情况,但企业家之间仍然是熟人关系,且更加重视声誉与社会效应。同时,地方政府对于产业集群也十分重视,产业集群中的各企业是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和就业的重要渠道,一般会有积极的政策来支持地方产业集群的发展,体现出行政区竞争的效应。
4.6.3 产业集群的金融服务要求
在复杂的网络结构下,对产业集群供应链的流动性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全链、产业集群的融资需求,供应链金融不仅存在于供应链结构与环境下,同时需要更宽泛的金融生态环境,企业融资所依赖的制度和技术环境构成各行为主体行动选择的约束条件。
在产业集群中,商业生态化促使形成稳定的利益链,实现收益的供应链结构化,企业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非常高,从而形成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或产业链关键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稳定的共生关系。所以,在产业集群中导入金融服务,依托于产业集群的“空间生态”环境,而不是简单导入某一供应链的金融服务。
导入产业集群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需要在集群层面进行协同,融资服务需要嵌入各个供应链流程。但金融服务需要标准化的流程,所以首先应基于分布式协同的办法来重新设计跨企业的融资流程,整合供应链成员企业外围的、非核心的事务与流程。其次,针对特定供应链的资金难题和信用风险,设计个性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针对标准化的服务效率与融资需求的个性化问题,平台协助金融机构来寻找与匹配最合适的制造商,设计增信与担保手段,使得供应链金融服务处于动态的优化中,最终获得更好的效益、服务。丰富的金融服务是促进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为降低金融服务的复杂度,标准化、模块化的服务设计是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的必然方法。通过对多个核心企业的分析,将多个核心企业以信用链的方式串联起来;线上实现跨多个核心企业的业务流程,同时将流程模块标准化,使得金融服务流程连接更方便性,减少成员操作失误,实现高效率的流程协同和信用信息的集成。
4.7 综合模式之三:产业银行
我国财务公司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成为我国行业转型发展的基础金融供给者之一,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公司是集团企业产融结合的载体,在行政上受企业集团的领导,在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的监管。财务公司形成了存款、信贷、投资、融资、外汇和中间业务等业务形态,成为产业发展和转型的重要金融支持者。
目前,我国银监会已经批准200多个财务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试点服务,随着财务公司创新范围的扩大,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在增加。银监会鼓励财务公司产业链融资,意在培养我国企业集团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产业银行是财务公司的升级版,是财务公司转型升级、金融创新的必然方向。产业银行是未来集团企业产融战略化发展的高级阶段:立足实体产业,同时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4.7.1 产融结合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供应链金融具有强烈的行业特点,但特定行业的金融服务又具有较大的共性,使得供应链金融在特定行业内具有“可复制性”,是占领该行业、实现规模经济的快捷方式。通过“理解产业、生态分析、了解需求、设计方案、迭代创新、行业复制”等步骤形成闭环式营销模式,所形成的融资解决方案可以快速地在同类供应链中进行复制。依据行业特点进行金融服务的模式设计。
可见,行业特点是供应链金融管理和控制的边界,在熟悉行业、降低业务风险的同时,市场规模得以持续扩大。在金融服务中,增加专业、个性化的内容,有利于增加客户黏性,形成规模化是常见的供应链金融营销策略。
产业银行的经营思路在于系统化、全面化满足整个产业链的金融需求。产业银行基于全产业链来设计金融服务,促进渠道管理、交易模式的完善,实现与横向关联行业的密切相联,有助于核心企业真正实现对产业的全面管理。纵向的金融服务,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纵向延伸,解决全链节点企业的融资需求;横向介入产业生态圈(如产业集群),加强对于横向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可见,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对产业的独到见解和控制力,是产业银行这一概念成立的重要基础。未来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将由供应链逐步过渡到产业链,由规模经济效应过渡到范围经济效应。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就是金融更深地嵌入相关行业,产融整合,从而支持创新来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
在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大前提下,只有基于产业场景的金融创新才能真正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而在金融创新的大潮中,大量的创新模式、市场机会将显现出来。
4.7.2 产业银行的内涵
产业经济是银行信用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而银行信用又是调节和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与资源。银行与产业之间天然就存在相互依存的内在关系,但两者如何相互联系,并体现为何种具体的外在形式,一直未受到金融业与产业界的重视。目前,我国还没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银行,而实践中对产业银行的呼声日渐升高。
产业银行是银行立足于某一产业,并主要为该产业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商业银行。银行与产业相互持股,协调决策,共同发展。产业银行是产业的金融服务中心,改善金融资产流动和实物资产流动的联系方式,满足众多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为其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开创良好的投资环境。现在的专业银行和众多的小型商业银行,仍然不具有产业银行的特质。
1.产业发展需要产业银行
产业发展特别是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自己的银行。例如高科技行业,具有投资风险大、竞争性强、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短等特点,对资金有特殊的要求:资金要密集且流动性要强,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分散风险的能力要强,要求信用工具多样化、期限多样化、利率多样化,同时向其他高盈利产业扩张信用,分散风险。要求银行不仅具有较强筹集和分配资金的能力,还能适应高科技行业资金运动的特点,并对投资项目和该产业发展状况及趋势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2.产业银行的建立直接推动金融创新
产业银行直接联系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实行企业化经营,完全由市场化机制推动,打破现有大型银行的垄断。同时,产业银行在产业背景下进行最大程度的金融创新,以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一体化成为经济发达国家的普遍趋势,产融结合可以获得更大的投入回报率。
4.7.3 产业银行的专业化能力
构建行业专业化能力的核心,在于回归“以客户为中心”的本源,深刻地理解行业和客户需求,并以此为基础积极使用创新手段构建精准的服务方案,实现专业化和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与一般的商业银行比较,专业化能力是产业银行的核心能力,其内涵及要求如下。
1.行业级的定制化解决方案能力
不同产业的商业模式、企业经营理论存在巨大的差别,其融资需求与痛点诉求也有较大差异。专业化要求银行深入理解行业需求,以“行业专家”的眼光来看待差别化的融资需求,再针对企业的个性化与特点来进行产业金融的服务定制与服务创新。同时,产业方案对风险具有专业的判断力与风险管控能力,以金融创新的方式最终实现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
2.客户覆盖与服务能力
对产业中上、下游大量的小微企业,甚至产业链末端的消费者,都能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来覆盖传统金融所不能满足的有金融需求的群体,以精准服务建立更好的客户服务和口碑。
3.与客户的战略关系,深入理解客户价值的能力
在产业中维持低流失率的客户群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时刻关注客户的需求变化,以技术降低维护客户的成本,最终实现收益率提升。
4.优秀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应对经济下行的能力
企业专业化能力要求企业能够掌握行业发展规律,并能结合宏观经济来准确把握产业发展周期。准确判断行业前景及周期性,更精准地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回报率更高的领域。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管理人员可以更紧密地配合,提高风控水平。
以上恰恰是目前银行向产业银行转型中所普遍缺乏的能力,所以,银行应依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围绕自身战略重点和竞争环境,设计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打造专业化、差异化的服务能力,包括定制行业方案、打造科技金融平台等。
通过科技创新建立垂直领域的优势:通过领先的科技和数字化手段,迅速找到切入某些行业的方法和优势。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兴起,为银行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模式进行突破,这一模式中的典型代表为区块链技术在特定行业供应链金融中的深度应用。
4.7.4 财务公司向产业银行创新转型
财务公司向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将更加有利于企业集团引入战略合作者、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信息披露等。产业银行持牌经营,是财务公司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的长期目标。
财务公司向产业银行转型,是通过“创新转型模式”来逐步实现产业银行功能的,如开发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业务品种,提出财务公司向产融结合服务模式转型。财务公司应积极拥抱互联网,结合线下与线上模式拓展融资租赁、资金管理和承销债券等业务。
财务公司可以向三种模式转型,即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产融结合金融服务模式。短期内,财务公司仍然没有“牌照”的,可以构建“财务公司+X”的功能,模拟产业银行,以“混业”经营模式进行过渡。
财务公司的创新与突破包括:
(1)服务对象,以纵向产业链结合核心企业的横向产业链来展开,服务对象包括产业链上所有企业、特定化的服务提供商等。
(2)业务范围,以内部成员的存贷业务为基础,逐步向投资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国际化业务等过渡。
(3)机构合作,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实现业务模式、服务对象、风险管理等的综合化管理。综合化与差异化经营,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转变是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投行业务、中间业务等,有利于财务公司进一步掌握产业整体的经营周期、运营逻辑与产业概况。
从国外的经验看,混业经营模式下的金融机构更加注重专业性和差异化的经营策略,“全能银行”并不是最优选择。目前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同质化问题非常严重,甚至综合化经营也呈现较大程度的同质化,专业化之路依然漫长。财务公司逐步实现混业经营的功能,同时建立产业银行的业务架构,业务上应重点发展产业链金融、互联网金融、小贷、国际业务、投资银行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或批发银行业务。财务公司与外部金融机构,意在补充业务能力以匹配业务的复杂性。
在财务公司转型为产业银行后,监管主体从银保监会、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多重监管转换成以银保监会为主导的监管架构。作为“婆婆”的企业集团的现场监管权将大为弱化,财务公司转型为市场化、外部化和竞争化的经营主体,以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
4.7.5 转型策略建议
财务公司向产业银行转型是构建产业银行体系、实现财务公司转型发展的核心支撑。财务公司处于大型集团公司内部,作为“内部银行”,财务公司最具有向产业银行转型的基础,财务公司的司库功能不断完善,支付结算、信息系统和业务架构等基础设施相对健全,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对企业集团内部成员的金融服务,是最熟悉行业发展和产业链金融运作的金融机构,也是最具有行业秉性、专业化运营和综合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产业银行是供应链金融和产业金融的高级化形式,除国家政策、金融监管之外,产业银行发展最重要的是自身的能力建设。在我国目前缺少产业银行标杆企业的情况下,国外产业银行可作为标杆来参照。但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而互联网技术和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财务公司转型产业银行增加了难度。对商业银行转型产业银行的举措与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1.经营思想要从企业的经营风格,彻底转型为银行经营思路
在银行经营中采用“杠杆”原理,但同时必须遵守保守、稳健的经营思路,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具备行业特色,稳健发展,在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当财务公司转型为金融机构时,原来企业的创新优先、允许试错的策略,必须转变为风险控制、稳健经营优先,最简单的办法是关键岗位让有银行从业经验的人来做,切实做到懂金融行业的规则,守金融行业的规矩,有金融行业的操守。进而将发展控制在合理的速度,建立稳健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确立稳健的发展战略、稳健的核心主业、稳健的合作伙伴等。[8]
2.管理体制及内部运营体系的建设
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职责权利,按照产业特点和业务要求来设计组织架构;形成岗位职责清晰、员工分工均衡明确、业务功能灵活可塑、风险控制贯穿全程、业务处理高质高效的新型流程化产业链融资模式,形成高效率的执行能力;特定业务的培养,增强各职能、各层级人员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3.内控制度建设
首先,产业链金融的发展思路、经营理念及企业文化,显性化为企业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企业发展战略、业务体系规范,列出近期、远期需要重点建设的规范文件,明确化经营目标、发展目标,使产业链融资业务发展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其次,明确业务操作要点,规范各业务操作过程,整合、优化相关流程,给出业务评价的量化指标,形成标准化业务模块与标准流程,这是业务体系建设的核心所在。再次,产品与服务的设计与制定,配套详细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优化覆盖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最后,不断修订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客户准入和项目风险测评。
4.建立高技术的风险管控机制与平台
一是引进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技术,建立一套及时准确的预警评价指标系统和危机处理预案。二是建立产业模型,跟踪、评估产业发展的周期性与系统性风险变化。三是“以客户为中心”,建立评价中小企业服务的标准与模型,动态掌握经营业绩、成本、产品、用户满意度水平等数据,作为日常风险管理的重心。
5.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产业链金融服务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从业人员具有法律、金融、互联网、供应链方面的知识,还要具有产业知识。必须加大对产业链金融相关业务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兼具产业、金融和科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2]姜浩,《供应链融资服务普惠金融,供应链融资服务普惠金融民》,中国金融出版社,2018年。
[4]迈克尔,波特,《完全竞争战略》,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年。
[5]侯守伟,《大豆产业集群供应链风险管理研究》,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
[6]杨青芬,《论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共生性》,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
[7]刘龙涛,《手机产业集群供应链管理机制研究》,厦门大学,2015年。
[8]武传德,刘鸽,《财务公司向产业银行转型的模式及建议》,银行家,2018年。
第5章 区块链系统架构
5.1 应用架构
实施产业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前提之一是产业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较高,有利于构建区块链架构下的数字资产交易系统。实践证明,如果产业链中有节点企业不参与数字票据交易,那么这个不参与者及其后面的节点,都无法利用数字票据进行交易。
5.1.1 区块链架构的分类
目前,业界多以 Token 作为区块链架构应用的标志,数字资产在区块链系统中就是Token,所以有必要对如何使用Token进行分类说明,具体如表5-1所示。
表5-1 以Token应用为分类依据的区块链应用方向一览表
续表
表5-1对区块链应用方向提出3种分类。
第一类,不发行Token,以存证和法律架构为基础形成信用,达到支持交易的目标。采用分布式记账形成分布式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或弱中心化特点,账本所记载的证据具有充足的理由,用以证明事实,以保护交易者的权利。有效的证据缓解了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分工协作的效率。目前这类应用的难点在于如何保证源头信息(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参与者提交信息的真实性等。
第二类,非公开发行Token,Token代表现实世界中真实的资产或权利,将资产数字化或资产上链后,可以改进资产或权利的登记和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Token 的应用价值取决于场景的需求,具有规模经济效应与范围经济效应(因为构建区块链系统本身具有很高的成本),是否引入清算功能是场景价值的关键。
第三类,公开发行Token,Token为计价单位或标的资产,但Token的价值却是由其他货币计量的,所以 Token 不是数字货币,而是只代表一定价值的资产,最终 Token 代表的资产兑现,需要依托现行法律框架和合同等实现。Token价格的大幅波动限制了Token资产应用于真实场景。稳定加密货币可能是未来的发展方向。Token以构建分布式自治组织(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AO)为目标,以激励工具替代现实中公司的功能。但目前仍然鲜有业界认可的成功案例,原因在于:公有链难以支持海量用户和海量交易;智能合约功能仍然不完善;Token价格的高波动性限制了Token作为支付工具和激励手段的有效性。[1]
5.1.2 需要建立中心化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吗
采用区块链结构,意在解决票据业务中使用传统方法难以解决的交易效率低、执行与监管难等问题。目前,理论研究主张全国统一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应该建立,但分布式记账、中心化交易,这种全国统一的中心化平台会“自相矛盾”吗?这种功能齐全的交易中心,与现实场景中的大量个性化、特定化的区块链创新系统如何实现对接、如何实现分工?
假设所有票据的形成与交易行为,都在高度中心化、集中化、一体化的数字交易中心进行,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它会使得现在开展的各类场景下的区块链应用实践都变得没有意义。所以,未来数字票据的应用方案,应该不是简单地将目前的票据方式进行区块链化,而是在丰富的区块链生态体系中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心化模式使得数字形式的资产仍然存在于特定的系统中,形成信用孤岛、数据孤岛,一个系统数字资产难以与其他系统的数字资产进行交易,除非再建立更复杂的中心化系统和接口,这类分层次的中心化系统必然存在成本高、方案不透明的问题,难以建立公正、开放式的交易平台。
2016年12月15日,数字票据基于区块链的全生命周期的登记流转和基于数字货币的票款对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DVP)结算功能已经全部实现,这意味着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原型系统已开发成功并达到预期目标,数字货币在数字票据场景的应用验证落地,并与数家试点银行进行了网络试联通。作为一种创新的货币和全新的支付体系架构,央行数字货币具有长远的发展潜力,有可能对金融基础设施、货币政策、普惠金融、金融监管乃至未来数字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引入数字货币进行结算,可实现数字票据交易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同步转移,从而实现DVP结算;同时,区块链数字身份方案解决了不同金融机构间对用户重复认证的问题等。
中心化交易平台的纸质票据电子化、ECDS电子票据交易共同构成统一的票据市场,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内票据领域的业务交易中心、支付清算中心、风险防控中心、数据采集中心、研究评级中心等。
5.1.3 分布式数字票据系统架构的优点
在现有信用技术中,加密、存证都不属于分布式记账模式,数字合同和数字印章等技术仍然属于基于加密的中心化数字解决方案。
1.分布式的票据市场需要分布式的票据系统
数字票据产生于应用系统,是典型的分散式结构。而数字票据资产的交易市场,也具有明显的分布式市场特点。随着票据市场的逐步成熟,多中心、分级的票据交易市场依次建立。如何适应分布式结构,从目前来看,由央行统一制定数字票据的标准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在区块链架构下,基于票据模式构成的数字化资产与交易系统中,数字资产不会丢失,比中心化模式更加安全、可靠,开发者也不能改变原来数字票据的内容,或在物理上毁坏它,数字票据满足的司法公证与公示效果,使得数字资产在法律层面远胜于传统的系统结构。
分布式数字票据系统架构是未来开放平台、建立价值网的可行方案。
2.数字票据的开源特性
数字票据的优势还在于它属于开源模式,具有公开、可审计的属性,使得在票据交易的生态系统中,所有参与人与机构都能进行高效协作,而且免维护、低成本。未来,在虚拟世界中的跨组织交易架构,基于数字技术、机器信用的架构,才是超越目前中心化系统架构的解决方案。
3.数字票据可以实现实时清算
数字票据结合数字货币在链上进行直接清算,有链外清算和链上直接清算两种方案。其中,链上直接清算方案能实现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登记流转交易和DVP结算功能。
4.弱中心化的数字票据交易模式
传统票据的交易需要形成中心化模式,交易所或交易中心属于集中化的市场模式,对用户进行认证并监管交易各方,收取一定的费用,推行服务标准化。
彻底的中心化模式存在诸多不足,其中最大的缺点为中心化模式是一个统一的系统,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数字票据在基层的应用创新。要适应供应链环境下的金融创新,必须形成新型的弱中心化交易模式。弱中心化架构,将一般性功能布置在数量众多的数字票据系统,而将需要集中的功能,如监管、审计、数字货币发行等功能置于中央系统来执行。这样既兼顾了子系统(数字票据系统)的创新需要,又实现了中央系统的监管功能。
弱中心化平台避免了平台本身的技术垄断和寻租行为,使得各类票据交易公开、透明、通用性化,也可以实现跨平台交易,使得多层次的中心化票据交易平台容易搭建。
架构在区块链技术上的商业应用,具有弱中心化(完全去中心化是极端情形)、减少对信用中介的依赖、交易历史可查、开源可审计等特点。
5.2 技术解决方案
区块链解决方案主要是指在底层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展,目的是便于开发者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出产品和应用,或者是服务商直接为客户提供针对具体业务场景的解决方案。
1.主要功能
区块链票据服务平台应该包括底层账本组件、公共服务组件、业务层智能合约组件和外部接口组件这四个设计层次。
(1)底层账本组件将对交易类型、交易协议、共识协议、文件库、合约解释、节点授权进行统一设计与管理;
(2)公共服务组件对会员机构、账户、票据属性、交易方式等进行统一设计与管理;
(3)业务层智能合约组件将对票据发行(数字化、上链)、市场交易(挂牌、上下架、撮合等市场手段)、清结算、风控等关键要素做整体设计;
(4)外部接口组件将提供身份管理业务的 API、区块链票据管理平台API、票据钱包SDK、区块查询SDK等。
2.交易便利性
票据拆分是支付的重要创新,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方式。票据拆分使得大面额的票据可以拆分开,以支付更小金额的债务,也可以将大面额的票据拆分开,由众多的小规模资金实现融资。票据拆分使得金融生态更为丰富,满足供应链中企业类型、融资需求的多样化。
区块链架构是基于分布式记账、参与人集体维护数据的方案,参与人无须第三方的保证就能信任交易方。数字票据使得票据的生命周期可视,时间戳与共享账本严格地反映了票据的生命周期,从发行到兑付的每个环节都是可视化的。这使得监管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超级节点”监控数字票据从发行到流通的全过程,实现线上审计、实时审计,监管有效性大为提高。
3.票据行为及执行问题
执行问题是指票据到期后划款的即时性,即票据到期后承兑人未及时将相关款项划入持票人账户,需要形成对出票人不作为的刚性约束;每张数字票据都是运行在区块链上、拥有独立的生命周期、通过智能合约编程的方式实现的一段业务逻辑代码。机器由发生条件驱动的自动执行功能提高了票据的交易效率,也同样降低了监管成本。
对业务的规制与控制,主要通过智能合约编程的方式实现,智能合约承担着数字票据开立、流转、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回购等一系列业务的操作。即使目前智能合约的技术还达不到理想的水平,但未来智能合约取代多数人工的操作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商业应用可以视区块链的架构为机器信用,第三方的机器不存在“道德风险”和利益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传统的信用中介角色,而形成简化的交易模式。
4.组织自治
区块链与智能合约架构下的金融创新,能够实现金融行为、借贷合约在生态中的自动和自主执行(自觉、主动执行),极大地提高了生态圈中金融交易双方,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守约性。更进一步,结合大数据应用、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使得系统获得丰富化的数据维度和高质量的数据,人工智能参与风险控制与节点交互,从而实现交易的“自验证”功能,再结合智能合约机制,实现接近于“自验证+自执行”的高效交易模式,这是人工系统难以达到的交易模式。
区块链系统具有自治的功能机制,在于对参与人行为的约束而形成“自觉”特性,进而形成自治生态系统。对参与机构违约冲动进行有效抑制,使得增信机构、信用中介、监管等可以在节点平等的情景下参与系统运营。区块链架构已经改变了虚拟组织的建制,区块链应用从操作层面上升到治理机制,从而使得传统的信用机制开始具有新的特性,以机器计算为信用来源的机制正成为目前人类在虚拟世界制定规则的新依据。
智能合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司法审判与执行功能,且又具有极低的执行成本。智能合约由机器执行事先确定的代码,使得在未来的某一时刻符合执行条件时,预先制定的规则(承诺)得以如期、顺利地执行。智能合约假设机器是公正的、没有私心的。在技术方案上,智能合约经各方签署后(封装预定义的若干状态及转换规则、触发合约执行的情景、特定情景下的应对行动等),以程序代码的形式附着在区块链数据上,经P2P网络传播和节点验证后记入区块链的特定区块中。智能合约在对信用的保证上,具有远高于现实中的信用中介机制和司法体系的巨大潜力。
区块链技术实现了法律、会计、审计等多种意义上的功能,本质上是建立在分布式记账、网络化存取的架构上的。区块链技术以简化的方式为信任与价值的可靠传递提供了一种模式、通道,有可能成为构建“价值互联网”的基础,即可以通过区块链网络进行价值转移和确认。但是技术本身只是一种工具,发挥卓越的功能必须由人制定秩序、规则和逻辑,赋予区块以价值和明确价值的传递规则,并最后接受这类规则,是法律与会计准则、理性等综合因素的体现。
所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重要的是如何构建分布式记账、共同机制、合约规则,如何将法律、会计与审计等规划嵌入商业模式设计中,最后由技术实现。
5.3 交易真实性解决方案
供应链金融以实体经济中的“真实交易”为背景,依托供应链结构,以操作风险屏蔽信用风险,实现中小企业“短、频、快、急”的融资需求。其中,供应链金融面临诸多痛点问题,包括场景多样化、交易结构复杂、业务链过长、操作风险高等,但究其根源来自“交易真实性证明”的难度大、成本高。
交易真实性证明一直是供应链金融的痛点问题,理论研究与实践意识到,在供应链金融场景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下,需要注重贸易的真实性、信息的充分性、过程的封闭性、交易的连续性、履约的关联性、业务逻辑的常理化等风控问题。
国外发达经济体多以“交易银行”模式发展供应链金融,主要服务于跨国企业,交易真实性问题并不十分突出。而我国供应链金融和产业结构异于国外发达经济体,因此,只有先解决交易真实性证明这个“源头性”难题,才能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上的优势,以提升其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对于金融监管也具有重要价值。
数字票据是一种特殊的资产,真实性是最根本的属性,即票据内容的真实性,也包括主体、内容、流转过程、状态等的真实性,避免假票、克隆票等伪造事件。区块链架构较好地解决了票据的真实性问题:票据发行即对全网所有参与人广播,当检验数字票据信息是否被转让或者篡改时,区块链可以提供无可争议的一致性证明,具有证据学意义上的证明力。区块链账本采用分布式存取,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票据价值传递实现真正的去中介化,从而消除目前票据市场中的诸多乱象。
5.3.1 交易真实性原理
交易真实性证明难题与近年来商业运营快速转换为线上化、虚拟化和数字化模式密切相关,管理者通过虚拟世界把握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开始出现天然的障碍。
在数字世界中的交易真实性与现实世界中的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一方面,虚拟世界是一种对现实世界的刻画、描述、复制和反映,需要遵守现实世界的规则;另一方面,虚拟世界具有模拟性、超越性、交互性等特征,具有合理和合法的框架。信息真实性是与客观事实相符的属性,但主体受不良动机驱动,网络缺少对信息真实性的有效监管与约束力,真实信息是网络中的稀有资源。总之,虚拟世界目前普遍面临两大根本性的问题,即信息真实性和信息安全性问题。
真实性证明的关键在于获取有效的证据,并且证据成链,才能证明事实或真实性。事实或真实性是法学逻辑的概念,其关键在于依赖证据或证人的证明。证据是真实性的,即事实客观存在、成立的理由。证据的本质属性之一是相关性(关联性)。证据链是证据的理由,“完整的证据链”意义重大;若干证据相链接形成“证据长链”,若干证据长链交织,形成“证据网”。直接证据、孤立证据并不能够“单独”证明事实,每个证据只有在特定场景、与其他证据的关系中才能显示其意义。
电子数据成为信息世界中名副其实新的“证据之王”,电子证据的获取与审查成为司法实践面临的迫切问题。电子证据具有形式上的复合性(多媒体性)、技术上的依赖性等等特性,所以电子取证需要具有及时性、合法性、全面性、逻辑性特点,也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无损取证原则(保证电子证据的客观、真实与完整)应该作为“黄金法则”。目前,电子证据的防伪、抗抵赖技术主要为事前电子签名、时间戳,第三方机构(公证处)存管为常用模式。
5.3.2 电子数据存证
线上化交易的瞬时性、虚拟性、高频性等特点,使得电子数据只有存证才能满足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需求,主体应采取证据收集、获取、保存和保全等行为。电子数据存证是为证明电子数据产生的行为主体及相应行为的真实性,在行为发生时,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及产生电子数据的主体信息、环境信息、过程信息等进行收集、固定、存储并保障电子数据完整性的过程。
目前,电子化存证存在痛点:一是电子数据目前在法院系统中还未形成成熟的认证手段和采信标准,二是电子数据很容易被篡改,难以形成可信的证据和证据链,如何证明电子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仍然缺少有效手段。而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则有可能成为解决电子存证痛点问题的有效方案。
区块链存证具有明显的优势。存证的不可更改、成员的相对理性(按事实说话),使得已经记入区块的数据自动固化为可信的证据,可进行查验、公证、审计和司法鉴定,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电子证据,大大降低了电子证据存证和取证的成本。当交易关系为较为陌生时,这种自动、并行的取证、存证和协同模式,为交易的真实性证明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方案,极大地克服了传统模式的真实性证明难题,从而减少了系统投入成本,也节省了人力成本。
电子数据存证主要有以下3个应用场景。
1.单方面存证
交易的某一方为了保存、证明自己是数字化文件(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的拥有者,可以将相关文件存入公开、分布式存储的区块链系统中。
2.双方存证数据交易
双方存证数据交易以点对点数据加密互换的方式进行。该类交易保证数据只有买方和卖方可以解密。双方存证的数据应该相互印证,且保存在区块链账本中不可篡改。
3.多方协作的存证
多方协作共同完成某项事件,需要确定存证的顺序(参与人的顺序)缔结数字化合约的过程服务。非对称加密算法提供的签名和验证功能辅助多方利用智能合约缔结可信合同。若合同签约流程定义的最后一方完成签名,并且共识节点的共识加入区块链中,那么合同过程结束。
【案例】高达软件将智能化技术用于供应链金融的取证与存证
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高达软件公司)开发电商平台ECP、云供应链管理SCM和移动互联App,20年来服务百余家B2B大型电商平台、数千家企业供应链管理,为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提供底层的应用。
我国是世界上大宗商品最大的消费国和进口国。从事大宗商品经营的企业融资需求较大,在核定授信额度时,货押也成为常见的一项担保缓释措施。近年来,受到钢铁贸易等事件的影响,银行面临钢铁行业融资信用环境不断恶化的挑战。银行对于借款方质押/抵押的货物的货权唯一性、货物安全性、人员因素等一旦出现问题是否有能力偿还的问题更加谨慎,在授信时寻求能够保证抵押物管理的可视化、可跟踪、可追溯的有效解决方案。
1.风控痛点
在动产融资模式中,货物风险往往是监管的重点。银行、监管单位/仓库在监管过程中往往出现如下监管痛点。
(1)账物不符。仓库每日账单与实际库存、实物不相符,包括数量不足、品类不同等。
(2)货物损没。操作失误或内部人员问题,且货物损没时未能及时发现。
(3)无法实时预警。账务管理严重滞后,出现相关问题无法第一时间报警。
(4)其他监管问题。如重复质押、确权、货物质量、货物处理、价值等问题。
这些在监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是银行、监管单位/仓库在监管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重大风险。
2.物联网监管技术原理
物联网监管平台以保障货物的真实存在为基本目标。通过业务系统与物联网监管系统的结合,建立五种风控类型,针对数十种风险控制点,实现7×24小时的“机器人”监管。
物联网监管平台主要由云仓系统、物联网监管平台、物联网设备管理平台、PaaS平台组成,并可与第三方B2B平台、商贸系统、仓库私有仓储系统及银行系统对接。物联网监管平台是所有基于动产融资模式的金融服务的基础保障。
仓库/监管单位使用云仓储系统对抵押物的作业过程(如入库、出库、库内调整等业务)进行登记与管理。
3.平台系统
(1)仓储云平台
以SaaS云服务框架建立仓储业务的信息化集成管理平台,针对第三方仓储企业、物流园区的需求,实现业务管理上的精益化、连锁化、数字化,满足物流联盟运营的多仓库、多货主、多品种、多结算方式、多业务方式的多模式运营和集中式管控的需求。
仓储云平台系统基于微服务、云架构,保证系统框架的先进性和未来的可扩展性,让传统的仓储系统实现云化SaaS。
(2)物联网监管
物联网监管平台与云仓储系统对接,可查云仓储系统里每笔交易的入库、出库单据信息,查询台账报表、库存表等,实时查询与监控作业情况。同时,可实时读取物联网传感器数据,集合业务数据和物联网数据,建立物联网风控模型,通过实时查询和阶梯性的预警模式进行体现。
物联网监管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业务场景建立风控模型,当数据差异超过风控预警限值时,系统以邮件、短信、微信及App的方式进行多层级的风险预警。
(3)物联网设备管理系统
集成各类主流设备,包括视频、传感器、PLC设备、无人称重设备等,将各类物联网数据发送到平台对数据解析,为物联网监管平台提供物联网标准接口。
高达软件对系统稳定性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跟踪,同时,对物联设备进行监督,当物联设备出现异常的时候,及时协调处理以保证监控的时效性。当数据出现异常的时候,高达软件方配合仓库、银行、监管方进行数据分析,找出问题所在,以确保监管的准确性。
4.货押监管模式的创新
高达软件作为物联网技术监管单位,基于物联网技术监管动产的融资模式从传统的三方协议转换为四方协议,通过物联网技术与业务系统的结合建立风控模型、辅助风控,将供应链金融环节中的银行、监管单位、软件公司等相关单位与企业在物联网监管平台上形成一个闭环。
物联网监管平台的应用,通过客观信用体系改变传统信贷评估模式。
5.技术应用的创新
将各种成熟的物联网技术,如称重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等融入监管平台中,以“风控模型”为核心,以“成本低、实施快、易落地、高保障”为主要目标。
物联网设备管理平台与众多物联网设备进行对接,共享不同供应商的物联网数据并进行标准化数据处理:解析通信数据、建立海量物联网设备数据,并以标准API的方式对外提供服务。
6.落地案例
广州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货物交易平台、融资服务、代理采购、货物质押、托盘等业务,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将企业已有资源整合,与高达软件合作打造完整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包括B2B线上交易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云仓储管理系统、云商贸系统、物联网监管系统,对各仓库进行物联网改造,形成集商品交易、在线融资、货押监管、仓储物流、商贸管理、信贷风险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供应链金融生态。
供应链金融平台主要提供基于代采、代销、现货质押等融资模式的管理,并集成了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保障货物的真实存在,保障数据真实可信。通过物联网和大数据手段,将监管信息化、可视化,让物联网机器人替资方和监管单位7×24小时实时盯货。物联网机器人可在损失发生之前知晓风险,帮助监管单位提高反应速度,减少意外损失;帮助资方解决账物不符、货物丢失、人员道德风险、风险预警迟滞等痛点。
物联网监管模式支持室内库、室外库、厂库的改造,在控货线之上企业可随意出入库和翻堆,也不需要将货物放置到指定的仓库,为有融资需求的生产加工型企业、贸易企业提供了一种高效率、低负担的融资监管模式。物联网监管模式现已支持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汽车、冷链、木材、煤炭、油品、散货等多行业的物联网改造和监管,在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安全可控的监管模式的同时,也为更多的融资企业提供了优质的融资渠道。
实施成果:
(1)降低了监管方人力投入的成本:减少监管人员的投入。在人员不驻场的时候,通过物联设备实时监控,并进行风控模型预警,解决由于特殊原因短暂离开现场却丢货的问题,也降低了对监管人员的从业要求。
(2)物联网数据的客观性降低了由于监管人员道德造成的风险,风险实时、透明、公开,包括账务和货物在内的实时情况、库存情况等保持每日的预警。
(3)物联设备可以有效地在质押物资出现抢货等情况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进行快速追货及报警处理;当出现风险的时候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并提供控制手段,将风险降到最低。
5.3.3 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认定
金融的互联网化使得大部分交易流程都在线上完成(从获客、提交申请,到信用审核、风险控制,再到促成交易、放款、还款等流程都在互联网上进行)。线上交易形态已经存在完全电子化的场景,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就大都是电子数据证据,案例审判主要依赖电子证据。因此,电子数据证据在互联网金融司法实践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电子数据证据作为新兴的证据形式,对其适用问题的探讨从未间断,而且电子数据证据仍具有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基本特性。下面将从这些角度对互联网金融案件中涉及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认定加以探讨。
1.电子数据证据的适用问题
随着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交易纠纷也呈现出高发的态势,给司法审判提出了新的挑战。
所谓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当电子数据进入诉讼程序时,它才成为证据。审判人员对电子数据证据审查与核实,认定电子数据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三个方面认定。
然而,电子数据的特征决定了其司法适用有一定局限性。电子数据有以下主要特征:
第一,电子数据具有易篡改性,物理上是“0”“1”构成的非连续性电子信号,极易被蓄意删除、篡改、伪造、破坏或毁灭相关数据或程序,常规的保存也容易导致数据被改变或灭失。
第二,电子数据具有虚拟性,需要特定的软硬件设备、系统和软件编译才能呈现出文字、图像、声音,在司法认定中需要解决如何确认电子数据所属人的真实身份,以及如何确认电子数据内容未经篡改的问题。
2.电子数据证据真实性的认定
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一切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一是证据形成的原因;二是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是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是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是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对电子数据证据真实性的审查重点是考察电子证据的来源是否可靠和内容是否被改变。主要标准分析如下。
(1)对于不是原件的电子数据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电子证据打印件并未能与原始文件核实,亦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被告对其真实性不予确认,法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也不予确认。例如,涉及借款协议、承诺书、收款确认函、借条等资料的录音和录像资料光盘,系电子证据,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应证据的原件,以致无法确认借款协议、承诺书、共同还款承诺书、收款确认函等书证的真实性,法院对此不予认定。
(2)不是原件但形成证据链予以认可真实性
原告所提交的电子数据证据,符合交易惯例及规则,相互印证,形成了有效的证据链条,能反映事实,法院认可该类证据的真实性。
(3)未经公证的不予认可真实性
电子数据证据既未经过公证,又未经过专家鉴定,无法确定其真实性,故对该证据不予认可。如QQ聊天记录,因该证据的采集未经过公证取得,故其真实性无法确认。
(4)未经公证但形成证据链予以认定真实性
例如,在网络交易中,网页截图虽然没有类似于网页提取公证书形式的文件,且相应网站已无法打开,网页截图所显示的交易数量、名称及金额,均与其他证据(如平台发送的还款邮件)存在对应关系,两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可。
3.电子数据证据关联性的认定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与案件情况没有联系的客观事实,不能起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也不能成为定案的证据。由于电子数据的虚拟性等特征,审判人员重点考察是否为当事人本人实施了该行为,以及当事人所确认协议的具体内容。主要标准如下。
(1)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应予认可
通过实名认证的网络账户所签订的合同,虽然合同以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账户通过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绑定的银行卡验证等实名认证程序注册成功,合同和电子签名应视为本人签订。
(2)对于没有被验证或不符合电子签名的不予认可
没有经过实名认证,或身份真实性无法查明的网名所产生的交易行为,通常被认定为电子证据来源不清。
(3)证据链可以相互印证的应予认可
若证据能构成完整的证据链,且证据链可以相互印证,则应予认可。
4.电子数据证据合法性的认定
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标准与一般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并无不同,都是对其收集手段和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第一,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收集证据必须依法进行,通过违法侵犯他人的身体、住所或者函件等方法所获得的证据不能被采用。
第二,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定的证据形式。
第三,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如果证据的来源不合法,那么证据不能被用作定案的根据。当事人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任何证据,皆为非法证据,包括在制作、储存、传递、获得、收集、保全、出示电子数据证据等环节,也不得通过窃取、入侵他人网络系统等非法方法取证,同时,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等合法权益。
5.网络仲裁
解决电子合同存证问题,为有效的审查与审判奠定了基础。例如,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国家电子合同备案平台对接,开辟网络仲裁专用通道,可以将电子数据从交易平台调出并直接发送至仲裁云平台,不仅实现了当事人一键申请网络仲裁立案,而且后续的受理、送达、答辩、组庭、交换证据、质证、审理、辩论、裁决等全部仲裁程序都可在网上进行,缩短了审理期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取证和证据认定的问题。
5.4 “区块链+发票”的应用模式
发票又称发货票,也叫商事凭证,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包括日期、数量,以及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发票用于证明业务是否发生,收据是收付款凭证,发票与款项是否收付没有关系。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发票的种类繁多,主要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类,每种发票都有特定的使用范围。凡在实质上已符合发票基本概念的,均属于发票。比如,车票、船票、水电费收据等虽然在名称上并不被称为发票,但从实质上讲,都属于发票。
发票对于交易的真实性具有重要价值,是经济责任是否发生的证明。发票的真实性在于其记录内容的真实可靠和原始性,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购货方一般是发票持有方,依据发票进行资金付出、实物运转和验收入库等方面的核算;销货方作为发票开出方据此进行资金收进和实物出库、销售费用摊销、成本结算和纳税义务发生等方面的核算。同时,发票为财政、税务、工商、物价、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物价等检查提供最基本的依据。
发票是一种法律责任证书,可作为债务与债权形成的法律依据。在交易过程中,只要将发票列入交易的附加证据中,必然提升交易的真实性、责任的明确化。
【案例】中国第一张区块链电子发票落户腾讯
2018年8月10日,腾讯和深圳市税务局合力,在深圳市国贸旋转餐厅开出一张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亦由此成为全国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城市。目前,深圳国贸旋转餐厅、宝安区体育中心停车场、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坪山汽修场)、Image腾讯印象咖啡店等为首批接入系统的商户。在首期试点应用中,深圳市税务局携手腾讯及金蝶软件,打造“微信支付—发票开具—报销报账”的全流程、全方位发票管理应用场景。
区块链电子发票通过“资金流、发票流”的二流合一,将发票开具与线上支付相结合,实现“交易数据即发票”,有效解决开具发票填写不实、不开、少开等问题,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此外,通过区块链管理平台,可实时监控发票开具、流转、报销全流程的状态,对发票实现全方位管理。区块链电子发票在国内首次实现了从领票、开票、流转、入账到报销的全链条覆盖。企业可以在区块链上实现发票申领和报税;用户可以实现在区块链上报销和收款;而对于税务监管方、管理方的税务局而言,则可以实现全流程监管的科技创新,实现无纸化智能税务管理,流程更为可控。
与传统发票相比,区块链发票的好处在于,在用线上支付的方式完成一笔交易后,这一笔交易的数据便可视为一张“发票”。而它会通过区块链分布式存储技术,连接消费者、商户、公司、税务局等每一个发票干系人。这样一张“区块链发票”,每个环节都可追溯、信息不可篡改、数据不会丢失。有了它,你结账后就能通过微信自助申请开票、一键报销,发票信息将实时同步至企业和税务局,并在线上拿到报销款,报销状态实时可查。
区块链发票不仅便利了消费者,而且对每一个发票干系方都能带来改变。对商户来说,以前人多开票慢、开错票等,很容易引发冲突、影响口碑;现在,消费者结账之后就能自行获取电子发票,大大节省了商户时间,以及硬件和人员成本。对企业来说,采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可以安全快捷地实现发票申领、开具、查验,还可以在打通企业财务系统后,实现员工即时报销,后续可拓展至纳税申报。
区块链电子发票具有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与发票逻辑吻合,能够有效规避假发票,完善发票监管流程,涉费信息更加安全。区块链电子发票将连接每一个发票干系人,可以追溯发票的来源、真伪和报销等信息,让发票信息全场景流通成为现实,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
区块链电子发票为现有电子发票提供了可优化方案。在用户层面,区块链电子发票可优化发票报销无状态、大部分公司报销需要打印等问题;在企业层面,可优化无法批量查询发票真伪、开票成本高等问题;在税务局层面,可优化长期存在报销无状态、中心化存储、参与方割裂等弊端。
“区块链+发票”的运行机制,实现交易和开票环节的合二为一。将发票的涉税行为与企业经营行为、企业核心人员的个人行为联系在一起,将以前分离的交易和开票环节融合在一起,有利于形成新的纳税信用体系,探索纳税服务的创新。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税务场景进行挖掘和赋能,新一代的生态纳税服务平台即将出现。
[1]徐忠、邹传伟,《区块链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2018。
第6章 风险管理
6.1 企业间借款的合法性及法律风险
供应链系统内所产生的自金融行为、借贷行为的主体为非金融企业,即产生了非金融企业间的借贷行为,这类借贷行为的合法性是供应链自金融首先要面对的法律风险问题。供应链自金融在形式上为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但供应链自金融要摆脱民间金融的边缘化特性,将非金融企业间的借贷行为纳入金融监管的范围。目前,财务公司介于非金融企业与金融企业之间,财务公司的产业链自金融纳入金融监管的范围,处于转型与试点阶段。
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效力之变迁经历了20多年,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先后经历了“一律无效”“部分认可”“有条件地承认”三个阶段。
6.1.1 合法性的认定条件
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条件地承认对企业间借贷形为的合法性,以下几点涉及企业间借贷。[1]
1.受到法律保护的借贷年利率上限由24%调整为36%
长久以来,我国都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作为年利率保护上限,如果超过则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我国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年利率浮动的上限、下限已经大为松动,必须改变政策对贷款年利率的某些规定。
《规定》划定借贷年利率的“两线三区”:
一是司法保护区(低于24%);
二是自然债务区(24%~36%);
三是无效区(超过36%)。
《规定》对于民间借贷年利率和利息的内容包括: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则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年利率支付利息,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2.企业间因生产经营拆借资金受司法保护
《规定》对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给予有条件的认可,比如,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这一规定十分有利于认定供应链内企业间借款的合法性,为供应链自金融的创新奠定了法律基础:在供应链中,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采购、进货行为,只要交易背景是真实的,依托这类交易背景而进行的企业间短期借贷,一般应认定为合法。
3.许可的严格性
《规定》对于企业间借贷的许可范围是非常严格的,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也很可能触碰许可的底线而违法。
一是企业间借贷必须为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为采购、进货交易的需求而进行企业间借贷,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即“交易真实、资金自有(出借人)、用途特定(贷款人)”。
二是企业间借贷不能是经常、频繁的行为,借款企业只能在融资困难、生产急需的情形下发生,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是偶然为之,不能将资金出借作为企业的常态化业务,也不能将利息作为企业的主营收入(例如,利息收入占到营业收入的一半以上)。
三是资金来源不能为信贷资金,必须为自有闲置资金。自有闲置资金在财务上的规定是很严格的,且一般企业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数量上也十分有限。但企业借来的资金再用于借贷是违法的。这一逻辑可以理解为,如果生产经营型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实质转型为类金融业,必然对于现有金融秩序造成严重的干扰。
自有闲置资金,是企业从事一定生产经营之后所获得的净利润,净利润是刨除填补企业亏损、预留备用的资金、股东红利、工人工资和相应的员工的五险一金等之后剩余的利润。这种自有闲置资金的出借,基本上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4.其他类型的借贷行为
(1)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公司和企业集团的成员之间的拆借行为。对此,我国有专门的法规,承认其合法性:成员为法人主体资格,拆借行为既属于企业间的拆借行为,同时又是企业集团的内部行为。
(2)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主体的借贷。《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与企业直接签订借贷合同,更加便捷、迅速。
(3)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为主体的借贷。外商投资企业直接与境外企业进行借贷,如无法律规定除外的情形,依据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是合法有效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对于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且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的,应予支持。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依据合同对业主的资金垫付行为,属于有效。
5.票据交易的合法性
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这要求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基于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和交易关系,同时取得人应支付相应对价。否则,缺少债务关系、缺少真实交易背景、不支付对价等票据交易是非法的。
可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来源自有等,成为认定借贷行为是否合法的新难点。
6.1.2 举证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企业间的借贷目的与认定为合法十分重要,但这一事实条件应该如何认定及证明这一目的的举证责任属于哪一方,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必须对借贷目的认定标准和举证责任进行深入探讨,要点如下。
(1)符合生产经营需要。生产经营是企业为了生产而进行的生产要素配置、原料与部件采购、服务采购(或外包)、销售等行为,也包括为扩大再生产所开展的直接投资行为。借款人必须把资金用于上述经营范围,不能用于企业的副业、非生产经营性投资(如购买有价证券),才能符合借贷“目的”,构成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的要件。在供应链金融中,借款用于支付采购货款、支付订金、支付生产性服务费用等都属于合法行为。
(2)资金用途的特定化。采用数字票据模式结合ERP系统,可以有效跟踪融资需求的来源、资金的使用等。未来如果采用数字货币,则可以完全跟踪资金的使用。在供应链中,与“生产经营需要”相关的证据,应当由借款企业提供,核心企业或财务公司配合(如对证据的认定)。借款企业缺少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借款目的,自然承担着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同时,出借方不可能掌握资金流向(企业机密),所以资金流向的举证责任也应由借款方承担。
(3)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出借方的资金可以来自自有资金与非自有资金。企业对自有资金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和收益权,用于借贷时,满足公平、自愿、真实的原则就应当予以认可。一般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金、资本金、资本公积金、企业盈余公积金及其他自有基金,也包括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当利用非自有资金进行借贷时,需要考虑:一是合同是否属于联营合同,联营属于共同投资,资金将不被认为是借贷性质;二是加工承揽合同或者贸易合同等,借贷关系应当按合同性质进行区分,以保障交易顺利进行为。
6.1.3 借贷双方意见的真实性认定
借贷双方意见的真实性认定,是企业间借贷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不可或缺的要件。企业间借贷要求双方订立借贷合同的目的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需,故借贷双方的内部意思应该一致,且合同效力应以此特定条件为起点。
(1)借贷双方意思表示自由。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的前提,合同双方十分清楚各自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自由、表达不充分的情形。
(2)意愿表达自由,不受外界干扰、胁迫,确保其对外执行的合意为企业的整体意思表示。真实的意愿与真实意愿下的行为一致,才能确保签订的借贷合同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
6.1.4 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在供应链中,非自有资金放贷应当予以禁止。借入资金、再高息出借资金,属于无效借贷。
禁止企业用于出借的资金还包括:
(1)自有资金中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支付员工工资及社保部分;
(2)自有资金中来自政府的财政补贴、扶持款项及相关专项拨款;
(3)企业对外募集的资金;
(4)企业的借款;
(5)非法资金来源,如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性质的资金等;
(6)尚不能确定为合法资金来源的,无法具体说明来源及明细的资金。
6.1.5 资金用途的合法性
资金的用途合法,必须符合《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即将借得的资金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工商管理局登记处及取得的营业执照中,规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所以首先企业不应超出该经营范围,但如果实际上企业已经有较长时间从事超出登记范围的经营活动,则需要考虑这一实际情形,即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延伸性,特别是在主业的范围之内。当然,如果主业延伸到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或者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范围,则已经属于非法经营,不属于认可的情形。
所以,对资金用途的合法性判定并不能仅依据营业执照就能得出结论。在实践中,“生产经营”的范围主要依靠法官的自主裁量权,判决结果和裁量标准可能出人意料。
6.2 财务公司风险因素与风险控制
产业链金融具有链群授信、闭环结算和金融生态的特点。尽管相比于商业银行,财务公司更具有信息优势,但产业链金融服务的增信方式和自身的脆弱性亦增大了其风险管理难度。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服务风险管理框架,需要建立控制环境,结合企业战略价值管理和资本管理,以产业链金融业务为基础,来设计控制环节和流程中的风险点,分析风险管理要素,提出和实施产业链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对策,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改进。
财务公司需要通过对公司和业务两个层面的控制,以面对各种风险因素。公司层面主要分析产业链业务相关部门的设置与职责划分的情况、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情况,以及文化与管理制度和产业链金融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业务层面主要关注产业链金融业务中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6.2.1 风险因素
产业链金融将金融服务由企业集团内部辐射到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以其与集团核心企业稳定的、真实的交易关系为依托,为上下游企业发放融资,并采用自偿性的方式结清相关债权。
供应链金融以真实交易为背景,交易真实性的风险是基础性的;但在真实的交易中,交易本身的风险也是融资的风险因素之一,且融资并不能解决交易存在的种种风险问题,特别是当交易风险暴露的时间晚于付款或清算时,财务公司承受的风险更大。在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后,供应商履约、采购部门付款等环节的不确定性(履约异常或采购风险)会导致财务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资产损失。所以,产业链金融的风险是全面性的。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的业务特征决定其主要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下面具体介绍。
1.信用风险
产业链末端或特定服务商多数为中小微企业,资产规模小,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其经营风险对履约能力形成极大的影响。从现有商业银行统计的不良贷款数据来看,中小微企业占据较大比例,充分说明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客户的融资客观上有较高的信用风险。
在风险管理上,商业银行有较为严格的风险评价标准和客户选择标准,使得得不到银行服务的中小微企业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
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财务公司在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时,因制度流程或管理督促机制不完善、相关岗位人员失误、信息系统缺陷等原因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财务公司无法(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来应对自身及成员单位结算、支付的风险。财务公司的准银行特性和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流动性风险的主因。
财务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是集团中所有企业、机构的存款,资金规模总体有限。而融资模式主要为应收账款保理和票据等资产,这类资产流动性较差;财务公司对承兑的票据给予一定的额度承诺,在所求高回报的情况下,财务公司很可能在头寸管理上出现风险。
4.法律风险
第一,从业务与技术角度看,供应链金融中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本身具有较强的个性化,与业务结合较为紧密,且作为信用提供者,在票据交易中要承担无因化的风险,使法律风险成为一种比较重要的风险。
第二,法律体系构建的滞后性。由于我国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的订立滞后于实践发展,实践中诸多权益争议事件仍无权威的、可参考的判例,使得依据法律维护权益存在较多的不可控因素。
第三,法律不确定的风险。产业链金融服务本身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与一般业务相比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更高。法律规定不确定性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法律本身所存在的模糊、空白、冲突及法律变更给财务公司造成的损失。另外,不同地区的法制水平不同,地区主管部门的判决依据与执法力度不能形成统一有效的模式,给业务开展造成隐性不确定,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法律执行的干预,极大地影响放贷人的权益保证。
第四,行为无效的风险。无效行为会导致授信资产不受法律保护,操作规范达不到法律的要求,法律文件不规范,权益主张超过诉讼时效规定。多方合同的效力仍然是实践中的重要风险,三方甚至多方协议需要严格检查与判断合同文本是否无效或不合理。
6.2.2 风险管理原则
产业链金融业务对产品设计、业务操作、风险监管及贷后管理等环节的要求均较高,财务公司针对产业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不仅要满足监管部门对指标监管、监控的要求,而且在风险管理实质上更要能够真正控制风险,保障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1.业务闭环的设计与管理
业务闭环是指借助集团信息系统将业务(如采购、分销、服务外包)与融资进行有机结合,形成闭环业务。供应链金融为控制风险一般要求形成业务的闭环,将链上各个主体的活动进行设计,实现互动的、完整的循环。在业务子系统中,最重要的资金流子系统闭合能实现对资金流的控制。
闭环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强调系统整体性,以系统目标为导向,强调子系统目标服从系统目标,确保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二是明确职责,即什么事情由哪个部门或人员去办,按照什么标准去办,什么时间完成,结果如何,存在什么问题或取得什么经验等,都要有完整的记录和信息反馈。三是严格考核,闭环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业务自偿性
业务自偿性原则是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条件,自偿性融资要求债权项必须对应未来产生的确定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中小微企业潜在信用风险比较高,业务自偿性的属性能够有效应对其履约能力差的信用风险。同时,对特定的未来现金流,必须施以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在有效控制授信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提供授信。
业务自偿性设计要点有:一是获得真实交易的全面信息,例如获得全套合同单据和上下游企业的配合,实时获取信息,及时监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和现金流量。二是能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针对特定交易,通过设置封闭贷款操作流程和单据控制保证专款专用。三是管理客户授信限额,结合中小型企业自身资质、信用环境和融资风险等,动态对融资企业进行科学评估,针对自身资质、经营循环和还款能力动态核定最高授信额度。
3.有效协同与信息共享
财务公司背靠企业集团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能够充分共享集团内部产业和财务信息,与各参与成员单位有效协同,这是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等机构相比在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方面具有的关键竞争力。财务公司在产业链金融业务风险控制方面,应充分发挥信息共享优势,构建各相关主体协同控制风险的机制。
财务公司应通过持续的信息化建设,打造电子化平台系统,实现供应商、经销商与集团内部相关信息对接,将风险控制措施嵌入线上流程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将业务流程固化并大幅度提高风险控制效率。
6.2.3 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对业务决策流程、审批流程、业务流程的管理和内控管理,创建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
1.将产业链金融纳入企业战略,实现一体化和协同管理
集团层面将产业链金融业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平衡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各子系统、各单位的绩效与目标一致,协同控制金融业务风险。集团一体化管理,有利于确保各风控环节信息对称,且按照风控要求处理业务。
一体化协同管理主要分四大部分:人员协同、流程协同、信息共享和技术保障协同。人员协同领域包括生产组织、管理沟通、团队协作和协同平台等。流程协同是协同管理的核心,包括流程设计、流程优化、流程监控和执行效率等。信息共享主要是指业务数据、管理信息和技术资料等分类共享。技术保障协同主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智能化技术来实现数据交换自动化、管理制度规范化和过程管理流程化等。
2.拓宽信息的获取渠道,智能化风险管理
现代企业经营与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而企业行为也时刻对社会和网络产生影响。通过拓宽信息渠道,适时获取借款人的生产、物流、交货、挂账等产业信息,也可获得关于经营风险、财务信息、资源消耗(水电费、加油费)、舆情、涉诉、处罚、失信等多维度信息,这类信息可以在风险管理与控制中得到应用。借助信息系统实现产业链数据交互与共享,并通过系统逻辑实施内部控制,使控制具有更高的效率,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智能方法为风险分析、预警和趋势研判、决策支持提供了全新的资源、方法与范式。利用外部数据辅助风险管理,已经是产业金融的重要内容。贯穿“采集、监测、分析、预警、处理、归档”的模式,采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与人的有效干预有效结合起来,形成人工互动新模式,更有助于及时、客观、理性地处理风险事件。
但人工智能是对人的智能的延伸,而非对人的智能的替代,唯有人和机器相互促进,人的创造力才能被释放,而非被科技所奴役和淹没。人的经验、判断和天赋,永远是解决问题的框架,而人工智能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逻辑演绎能力可以为这些框架提供验证、修正或否定。人机互动不仅对人工智能条件下的风险管理具有启示作用,而且也可以成为其他管理领域普遍遵循的解决问题的模式。
3.流动性风险管理
集团财务公司的出现符合企业集团发展的长远利益,“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在融通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财务公司要保证企业集团合理的资产流动性,但随着集团内部经济联系的逐步加深,财务公司维持合理资产流动性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控制资产流动性风险对于避免形成系统性风险和多米诺骨牌效应具有重要价值,应当高度重视资产流动性风险管理。
产生资产流动性风险的内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集团的资产负债结构是影响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的首要因素,资产主要为集团资本金、贷款、有价证券投资等,负债主要为成员单位的存款,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应处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第二,应考虑到资产的流动性差异。例如,资本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但若持有比例过高,则会影响公司业绩,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屮长期贷款资产的流动性较差;而证券的价值则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实质也属于资产流动性风险。
第三,企业经营理念影响流动性管理。例如,激进的经营理念可能引发资产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如何平衡资产流动性与企业战略是关键。
产生资产流动性风险的外部因素包括两点:
第一,受到央行的金融政策影响,形成货币供应紧缩或宽松政策,当央行实施货币供应紧缩政策时,资产流动性风险自然随之增大。
第二,整体金融市场环境影响财务公司流动性。在金融市场环境中,企业借款难度大或变现成本增加,容易引发资产流动性风险。
转变流动性风险管理理念,形成全面、及时、主动的管理模式,综合考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切断风险之间的转变、传染渠道,防止联动性反应。其中,建立全面的流动性风险评价体系,严格监测相关指标,不放过任何风险预警信息。社会化运作,建立分散的融资渠道,具体措施包括:对内,盘活产业链存量信贷资产,其中资产证券化、票据转贴现、再贴现可获得流动性,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对外,可以采用同业拆借、债券正回购等方式弥补资产流动性。
4.强化融资业务管控
一是要切实落实各项内控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确定准入门槛、严控贷前客户准入,优先考虑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较高的市场地位、真实贸易背景、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齐全的证照、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信用记录的经营稳定的客户。
二是严格把关产品设计,严格查验各相关凭证单据等业务材料,确保单据真实可靠,确保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
三是重点关注客户提供担保的有效性,尽量选择保证金、抵押、质押等形式。对于保证的担保方式,重点审查保证人的法律资格、经济实力、还款意愿等因素,确保保证人对风险敞口的覆盖。
四是实施贷后跟踪。除了常规的借款人贷后跟踪方案,监控借款人的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外,还应进行项目跟踪: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际进度、资金实际投入情况、阶段性验收情况和相关权证办理进度等。
5.坚持法治精神,契约管理
财务公司、成员单位、上游供应商之间应签订业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并及时办理质押、资产转让登记。财务公司针对自身市场经验不足的弱势,应加强对抵(质)押、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配备专门的法律部门或岗位,为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有效的保障。
产业链金融的风险及管控方式复杂,难以穷举。风险事件的发生也非单一因素独立产生,常常有多种风险并发,需要配合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方法。
6.3 人工智能在风险控制中的应用
“人工智能”的概念于1956年提出,“人工智能就是要让机器的行为看起来就像人所表现出的智能行为一样”。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工智能正从学术驱动转变为应用驱动,从专用智能迈向通用智能。人工智能研究领域风起云涌,一个标志性事件是2016年谷歌的AlphaGo以4:1战胜围棋世界冠军李世石,实现了人工智能领域的突破。信息化时代追求的是数据的采集和存储,人工智能时代解决的就是随着信息技术的深入和信息的大爆炸而导致人类的信息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6.3.1 传统,风控模式的不足
中国的银行体系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银行体系,给金融监管和金融风控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在金融市场中,经营主体收益正在日益增长,风险的不确定性正在日益复杂化,风险管理是金融业务的核心环节。金融机构在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海量的数据,包括结构化的数据和非结构化的数据,所有的风控模型都是基于这些数据而建立的,而传统的数据库已经很难处理这些海量的数据了。
现有的风控系统(也有称之为审计系统)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功能设计中模仿与复制传统的审计流程,容易忽视对重大风险的持续性挖掘;
(2)缺乏对内部审计转型、升级的技术支持;
(3)决策支持难以实现审计需求和审计环境多变的情形(多场景化);
(4)分析功能偏重于获取数据(供查询)而不是深度分析数据(预测);
(5)孤岛化,审计数据中心缺少与外部系统的联接,如缺少与政府、工商部门、法院等的外部数据建立联系;
(6)系统定位,与业务及后督系统界限模糊或重合,容易造成人事上责任不清;
(7)软件开发,对审计的专业性和银行的个性化风险特征估计不足,使得多数的审计模型与实践脱节,甚至完全无法使用。
可见,风险控制系统开发本身是一个高难度、专业化、挑战性极强的工作。成功的风控系统是人的经验与技术的结合与统一,经营丰富的业务人员能够将经验与思路转化为风险模型,从而实现经验与技术相结合的智能风控模式。
6.3.2 人工智能在金融风控中的应用概况
在金融市场开放的背景下,金融产品和工具的丰富化,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使得金融风险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的风控系统,仍然处于“规则+数据库(RDB)”阶段,工作模式孤立、滞后,对风险的描述碎片化、局部化,距离全面、动态及关联式的风险工作模式还有极大的差距。
人工智能技术的日益完善,正在给金融风险管理带来颠覆性的变革。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风险分析相结合,将改变现有金融机构片面的、滞后的、孤立的风控现状,向全方位的、动态的、高效率的目标跟踪分析风控模式转变。有效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为各部门提供协同的风险分析服务。目前,智能风险在一些银行的营销、客服、信贷、风险等多个领域有所应用,使用智能机器人可以回答客户提问、降低成本;人工智能技术可以辅助前台人员解答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案,提高工单处理效率;构建人工智能模型可以查找大额异常交易等。但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可能存在程序错误风险、失控风险,带来信息采集合法性及信息安全隐患问题,导致金融监管成本增加,并对金融业就业岗位带来冲击。
在金融风险管理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模型,主要包括神经网络、专家系统、支持向量机和混合智能系统等。[2]其中,神经网络用以在复杂数据结构中识别数据间的特殊关系,尤其是数据间的非线性关系;专家系统是大量的专门知识与经验的程序系统,可模拟人类专家进行推理和判断,以协助解决需要人类专家处理的复杂问题;支持向量机在解决小样本、非线性及高维模式识别中具有特定的优势,可应用到机器学习模型中;混合智能系统则倾向于将机器智能与人类智能结合,在融合各自所长的基础上(互补性),实现互联互通,创造出性能更强的智能形态,从而使系统的运行效率更高、知识表达能力和推理能力更强。
在金融市场中,金融网络化和“互联网+”模式下的金融创新,使得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和频率远超传统模式,数据来源的多样化,给传统的金融风险管理带来新挑战。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的速度,是人工智能应用于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在金融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最早的场景是智能投资顾问,例如数学家詹姆斯·西蒙斯创立大奖章对冲基金,该基金以电脑运算为主导,用量化策略在海量数据中分析商品、货币及股市价格的波动,并做出短线交易的决策。资料显示,1989—2007年大奖章基金的平均年收益率高达35%。
6.3.3 智能风控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
目前,人工智能在国内金融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风控、征信及反欺诈领域。供应链金融为人工智能的应用提供了一个较为理想化的场景,提供优质的用户体验是现有供应链金融风控的痛点。例如,制造业的供应链金融每天面临数以千计的审批需求,个别大型的互联网平台的小额贷款业务可能每天面临十万笔以上的借款审查,要求金融机构或平台在短时间内给出用户准确的风险评估,或者在几个小时内完成十万份以上的用户授信。随着产业金融和B2B电商平台规模的扩大,可以预见未来对金融风控场景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场景的个性化、复杂化程度也会越来越高。传统人工审查、经验判断的原始评估方式与现有海量化、层次化和多样化的金融风控需求完全脱节。
供应链金融场景需求的迫切性,促使我国人工智能应用快速走上舞台。传统风控的时限性以周为单位,但分级审批导致效率低下,无法满足“短、频、快、急”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用户体验差。随着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信息高度碎片化,但数据获取的成本更加低廉,人工智能对数据进行计算、加工和判断为用户提供了个性化的服务体验,智能化决策有助于实现对风控的精细化管理,成为传统风控的有效补充。传统金融机构采用传统评分卡模型和规则引擎等“强特征”对用户进行风险评估,而智能风控根据用户的履约记录、社交行为、行为偏好、身份信息等多方面“弱特征”对用户进行风险评估,两者的结合实现取长补短。
目前人工智能在供应链金融风控环节中的应用有:计算机视觉和生物特征的识别,即利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活体识别确认用户身份,防止系统中没有授权的操作或恶意操作;反欺诈识别,利用多维度、多特征的数据来反映用户欺诈的意愿和倾向;对正常用户的还款意愿和能力的评估判断;对于交易、社交、居住环境的稳定性等用户行为数据,运用神经网络、决策树、梯度算法、随机森林等先进的机器学习算法进行加工处理。但在大型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中,涉及资产评估、大额贷款及交易真实性的验证上,传统风控依然难以被人工智能代替。
外部数据对智能风控具有重要价值。任何风险因素与事件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与人、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数据收集包括以下几点:
(1)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收集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
(2)社保、环保、电力、市政、物流交通等方面的信息。例如,通过比较企业产量与用电量的关系,可判断生产数量是否可信。
(3)各种交流平台、网站已成为人们工作与生活的主要场所,产生大量有价值的供需信息、招聘信息等。
(4)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也是体现行业特点的重要数据,如钢贸交易网站的供求信息。
将所有外部信息与风控系统的客户信息、交易信息结合在一起,可以快速判断被审计对象的行为的合理性、交易真实性、票证真实性,有效地缓解审计信息不平衡的困境。
6.3.4 智能风控的应用问题
当供应链金融上升到产业金融的高度时,人工智能的应用则面临整个行业都存在数据孤岛、信息不透明、数据不共享等问题,而使得信息的准确度、关键数据的覆盖度、信息的权威性和实时性存在不足,智能风控的长处受到限制。人工智能的应用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在供应链的金融创新中引入人工智能,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但同时,智能风控本身也存在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1.人工智能的程序错误风险
程序错误将直接导致分析结果的无效,进而所得出的风险管理决策就可能是错误的,甚至导致损失。另外,其他内部技术失误或外部因素刺激都可能会使人工智能失控。
2.信息采集合法性问题
人工智能需要采集大量的数据、证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涉及所采集数据是否合法的问题,特别是当采集数据应用于司法审判时,电子数据是否合法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例如,目前“网络爬虫”应用十分广泛,随着云技术的发展及数据采集范围的扩大,“网络爬虫”技术导致目标网站非公开信息被非法采集。
3.信息安全性问题
金融业属于信息密集型行业,海量数据的采集和处理,使得公众大量隐私数据的泄露风险增大。
4.金融监管与人工智能应用的矛盾
人工智能技术就像一个“黑箱系统”,学习、决策机制所产生的行为难以追溯,人工智能故障引发的风险事件的责任界定较为困难。
5.人工智能对金融行业就业的负面影响
人工智能技术将大量取代人力操作,可以逐步取代投资顾问、单证审查、信贷风险分析、信用评级等岗位。虽然人工智能的应用本身可以创造新的工作机会,但对金融系统的人力资源配置格局和就业稳定性的影响是巨大的。
人的经验是机器学习和建模的基础。应用人工智能需要从经验模型中获得逻辑(因果关系),这种逻辑关系是人的经验的总结,并非统计上的概况或大数据建模。人的经验与智能技术拟合,这一模式将是目前智能金融的一条切实路径。
【案例】雁阵科技的供应链金融智能风险控制应用
传统的风控技术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中,遇到了新问题。例如,核心企业和资产价值波动加大,信贷损失分布呈厚尾现象,进而加重金融机构的保守经营思维,提高借贷人的要求,审批过程更趋于保守,造成供应链金融渠道变少、额度受限、效率降低。小微企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小、期限短、贴近现金流的特点,可以形成小额、分散、可控风险的资产组合。对此,雁阵科技通过数据驱动处理、分析业务,进行管理、决策和操作供应链金融业务,实现全流程的系统管控,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由于业内采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式缺少实践经验的积累,其运作规律、迭代过程、实现技术手段仍然处于探索之中。雁阵科技经过3年的摸索和实践,总结出“五步三层法”的操作模式、“四化标准”的目标体系。
雁阵科技对供应链的结构进行数字化业务建模,将供应链运作划分为业务层、操作层、认识层“三层”,实现从操作到认识的分离。其中,业务层是客户感知到的业务过程;操作层是业务在公司内部运作、操作管理的过程;认识层是对操作过程的认识过程。再将业务过程分为数据、交易、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和业务生态“五步”进行处理,规范数据到金融业务的逻辑过程。
雁阵科技在数字化供应链的操作标准上,建立“四化标准”目标体系,即达到“产融一体化”“操作实时化”“支付信用化”和“信用数据化”的要求。这个标准为数字供应链快速、高效响应客户的需求建立了基础。在数字供应链风控模式上,建立快速迭代、行业聚焦、理解数据的处理模式。
1.数据对交易的支持
从数据到交易的过程,是将离散的数据孤岛串联成为连续的、针对某一个主体的交易项,即从数据到信息的处理过程,信息支持交易决策。数据层收集离散、多维的数据,如反映主体识别的数据(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生物信息等),反映运作情况的数据(如单据、采、购、位置、移动、时间、支付等)。通过模型、人机互动的计算,认识并标定这些数据,形成特定主体在特定场景下交易的信息。将离散、多维的数据转化为连续、降维的交易信息,实现主体和交易项的结合。
2.交易到金融产品的过程
从交易到金融产品的过程是由模型、金融产品和业务系统共同工作的过程。首先,交易通过模型的计算、比对、判别,发掘交易的货币价值;其次,通过专项金融产品,在特定行业和专属场景下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再次,通过专项的业务系统,实现对金融产品用、还、管过程的管理。
3.金融产品到衍生产品的过程
金融产品通过SPV的设置,通过信托、出售等交易手段,从主体和交易上实现结构化处理,同时辅以汇率、利率风险的对冲手段控制风险敞口,通过衍生产品进一步扩大收益,控制风险。
4.形成业务生态的过程
单个的交易、金融产品、衍生产品通过交易客观化技术(区块链、大数据等)和跨交易关联技术(物联网),实现多个不同功能和层级交易间的相互验证、支持,从而形成一个多层交易闭环的业务生态系统。交易管理形态从某一区位、某一层面的交易扩展到多部位、多层级的交易生态体系。
从贷前的客户画像、产品设计、风险识别,到贷中的授信审批及贷后的还款监测、催收、风险预警等环节,以交叉验证和真实性验证的链式数据建立全流程风控模式,整个交易流程线上化、透明化,使得每笔贷款可控,降低了人为操作带来的风险,提升了风险管控的有效性及精准度。
贷前管理。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行业数据以及供应链运营数据,为资产组合管理、产品研发和目标客户画像提供数据来源,一方面精准的产品投放提高了供应链金融的申请率和核批率,降低了获客成本;另一方面,产品定价能够包含量化的风险溢价,降低资产组合风险。
贷中管理。线上化的申请、审核、放款流程,实现随时随地借款,实现良好的借款体验,真正满足小额、高频的融资需求。
贷后管理。线上化的贷后管理和预警,动态监控借款人的情况,及时发现借款人的变化,对于异常实现快速反应,防范风险。
建立风控体系核心是理解行业、理解产业、理解从业者,依据产业特点制定风控体系。在操作层面,风控要求数据必须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对此,在建模中要求实现多模型互相验证,提高反欺诈能力。
人工智能中的机器学习突破人类经验(样本空间大小的限制),基于用户行为、业务事件频次、业务事件异常度等进行风险预警。人工智能带来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边际成本无限递减,运营成本和风控成本都趋向于零,这是智能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本质区别,也是智能金融的核心竞争力。
[1]许林慧,《企业间借贷合同有效的认定条件》,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
[2]于孝建,《人工智能在金融风险管理领域的应用及挑战》,南方金融,2017。
第7章 产业链金融与产业升级实践案例
7.1 产业升级与金融创新思路:以磁云科技为例
消费领域的互联网化,产生了阿里巴巴、京东这样数千亿元甚至上万亿元级市值的公司。
近年来,产业领域开始互联网化,极大地丰富了产业生态,促进了产业升级转型。经济发展证明,产业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实现增值,金融创新又反过来推动产业升级和互联网价值挖掘。
近来,产业界一致看好“T2B2C”模式的巨大发展潜力,其强大的生命力来自于该模式直接从产业的底层发力,以技术实现低结点、以产业整合来扩大市场、实现规模效应,这是一种颠覆式的创新。从目前的产业实践看来,“T2B2C”具有以下趋势与特点。
1.服务于海量的中小微企业
金融科技与互联网的底层开发与应用模式越成熟,小微企业获取数字化技术的成本越低,所花的时间也越短,B 端科技服务开始具有“经济适用性”,也意味着科技赋能从B端的大企业开始走向“平民化”。越来越多的解决方案开始关注小企业,服务“平民化”的小微企业,从中寻求创新和突破。“T2B2C”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需求与痛点,提供了差异化的解决方案,最终覆盖全产业。
2.垂直化
在细分产业中,打造一套完整的、端到端的产品或服务体系,垂直整合的结果是用户体验的提升和产业效率的提高,能够为产业建立一定的准入壁垒。
3.生态化
平台正在从过去的由科技企业主导,转向产业与科技企业并举发展,市场格局向多元化发展。“T2B2C”发展带来的多平台生态已初步形成格局,不同平台在核心能力与赋能行业方面各有侧重。
7.1.1 “B2B+OMO+产业金融”模式
磁云科技提出“B2B+OMO+产业金融”模式,来表示产业升级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如图7-1所示。
图7-1 产业互联网方法论示意图
图7-1中的部分名词说明如下。
(1)B2B,即“互联网+产业”,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依据共享供应链、产业链整合来推动产业升级转型。
(2)OMO商业模式(Online-Merge-Offline),即平台型商业模式,通过在线分享商务、移动电子商务与线下商务的有效聚合,帮助企业顺应体验经济的发展和用户需求的变化,简化获得实体商品和服务的途径,打造线上与线下一体的体验店营销系统,使企业与用户能够通过各种载体和终端进行交易。
(3)产业金融,是基于某一产业内部的金融创新,在产业范围内,实现资产、大数据与风险控制的集成化、规模化,从而形成更为高效的金融体系。
OMO在中国的发展速度相当惊人,移动支付在中国掀起了一场巨大的金融创新革命,出现了滴滴、美团等公司。未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的传感器、计算机视觉感知逐步“穿透”实体世界,将把汽车、商场、诊所和学校等现实世界的场景实时数据化,最终数据世界和实体世界将完全融合。智能手机的大规模应用、流畅的支付系统、质优价廉的传感器、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都等是 OMO 模式的驱动因素,最终将线上与线下数据综合,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进步,促进经济的大发展。
7.1.2 产业协同网络实现“S2b”模式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来实现C2B(Customer to Business,即消费者到企业)成为产业界热衷的创新商业模式,以消费者为中心,实现生产企业的定制化生产。C2B 模式是对传统的供需模式的补充和颠覆。业界也有人提出“S2b”(全称是Supply chain platform To business)模式,认为S2b是实现C2B的必经之路,“S”代表大型的供应链平台,能帮助小b端企业更好地服务自己的客户。“S2b”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加盟式体系,而是一个创新的协同网络,最终依靠赋能和协同来实现C2B的商业模式。“S2b”模式与磁云科技提出的“去链结网”模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在互联网时代,客户价值驱动是整个供应链运营的起点,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点,更是商业模式的分水岭。
在未来,如果企业实现不了客户驱动,其生存空间将十分有限。企业的价值就在于,与客户建立起持续的互动关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然后确定产品定位与市场方向,所以“2C”成为企业运营的逻辑起点。但传统的供应链模式,往往产业链过长,企业到达“C”端的路径过长,所以必须实施产业级的商业模式再造。
目前,有“柔性供应链”的说法,即线性的弱化,“低成本、快反应、高定制”这三个核心指标与供应链运营存在背反性,要想实现同步动态优化,不能是线性结构,而应转为更灵活的网络化结构。所以,在未来的商业模式中,协同化的网络结构可以实现全局动态优化,在网络中实时优化并选择最优的按需定制供应链,以满足任何一个节点的个性化需求。
“S2b”模式是把处于产业链末端的人的创造性和系统网络的创造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此模式下,“b”将供应链外包给“S”,以平台化的协同促进供应链端的产业升级,降低供应链总成本,从而提升产业效率。
7.1.3 产业金融创新
产业金融将产业生态和互联网金融结合,是产业互联网发展的核心环节,也是产业生态的核心突破口及主要盈利模式。传统产业中,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和产业融资难问题。共享沉淀资金、大数据和风控技术,能有效地促进资金流动、降低融资成本,从而优化产业链效率,产业金融平台作为数据、技术和资金的提供方,也将受益。
发展产业金融,需要在产业上下游打通的基础上,形成数据闭环,将各种大数据整合起来。数据驱动是发动机,是新动力。产业互联本质上是同时大数据管理,实现优化成本、优化供应链、优化运营效率。让迭代先在小范围内实施,还可通过观测数据降低犯错概率,再根据数据去拓展更多领域。未来企业的核心资产将包括用户和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金融创新,解决行业融资难、账期长等问题。
企业征信问题成为产业金融的关键点。如何形成信用并有效获得信用信息?区块链技术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方案。区块链的特性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防篡改,为信用的构建形成一个可信赖的基础设施;第二,通证(Token)具有可切分、可转让、可交易的特点,可实现实物资产向数字资产的转换,从而提高流动性;第三,重构商业模式,将现有众多的平台、行业、供应链,用区块链技术重新再造,形成全新的商业模式。
将“区块链+票据”应用在供应链中,可让所有参与者,如核心企业、多级供应商、多级经销商加入基于区块链架构的供应链平台中,整个平台的订单、商品、仓储、物流信息高度透明,一旦信息经过验证并添加至区块链中,就会永久地被存储起来,确保了供应链上的所有行为、合同、票据都可以追溯且不可篡改。
“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资产金融化、金融场景化”是供应链金融创新的核心路径。将区块链、供应链与产业链“三链融合”,形成五层架构来支撑产业升级与产业金融创新,如图7-2所示。
图7-2 供应链金融创新五层架构示意图
图7-2中,信用层用区块链技术来保障信用的真实;账户层利用金融风控模型保障账户安全;场景层是供应链内各角色参与和发挥作用的“用武之地”;流通层是产业金融的“活水”,需要跨企业、跨行业解决资金、资产的流动性问题;监管层指的是法律法规、制度环境、金融监管、持牌经营等基础环境。
区块链、供应链与产业链,三链产融结合,依次打造供应链交易平台、风险管理平台、物流综合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实现订单信息、仓储信息、物流信息等共享。三链产融结合催生出产业级巨型平台,从而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
7.2 产业路由器与“自金融”案例:冻品汇
产业路由器是构建产业级协同网络的形象比喻,“路由器”本身是连接因特网中各局域网、广域网的设备,产业路由器(即B2F商业模式)借鉴了互联网领域路由器的表述,强调“连接”和“链接”的重要性。其形象地体现了以赋能、共享等新模式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进行高效再造、融合和连接的功能,从而产生一种更具有价值的新型商业模式。
产业路由器核心本质是为B端赋能,这些B端承担着销售职能、服务功能,往往是连接最终用户的最后一环。将众多的B端企业与众多的工厂连接起来进行智能配对,创造新的价值,从而使得相关产业链整体效率提高、成本降低。在实现了规模化的议价效应后再在各个环节进行分配,实现整体最优,才能使整个价值链的竞争力得到根本性地提高。
7.2.1 冻品行业情况及痛点
冻品行业作为垂直领域来设计产业路由器非常合适。
随着政府和民众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未来我国冻品消费将持续高速增长。
当前我国的速冻食品流通行业发展水平落后、运行效率不高,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产销脱节、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品质有保障的知名品牌。
(2)流通企业/商户数量多、规模小,价格竞争激烈,批发商的利润率不足4%。
(3)断链现象严重,商品质量无法保障,存在劣质商品驱逐优质商品的现象;
(4)流通企业/商户融资难,限制了其做大做强。
(5)信息化水平低、管理落后,运营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可见,冻品供应链相对复杂的原因在于品牌认知度差、上下游企业高度分散、物流和仓储的成本比较高、信息不透明,同时冻品又具有很强的期货属性、价格波动大。冻品产业链亟需产业转型升级。
7.2.2 产业路由器解决方案
冻品汇项目由磁云科技投资孵化,并率先在产业升级中实现“四化”,即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资产金融化、金融场景化,从而在重度垂直的产业中实现数据闭环,为产业金融提供了新的模板和案例,并结合小微企业实现融资和自金融。
冻品汇是专注于冻品行业互联网技术研发、供应链优化及增值服务的“互联网+冻品”公司。冻品汇创始人从2004年起从事冻品生产与流通,对行业的痛点有着深刻的认知。在2016年5月上线了自主研发的SaaS平台,定位于“构建全新的‘互联网+冻品流通’模式”,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及服务的深度融合。通过SaaS系统,使上游供应商、城市合伙人、终端商户将传统的线下交易搬到线上,实现业务数据化、管理便捷化、运营规范化、营销精准化。同时运用大数据,携手金融机构为有需求、有信用的供应商、城市合伙人及终端商户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其做大做强。
平台以产业互联网思维,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全新的“互联网+冻品流通”模式。冻品汇携手供应链各环节的企业/商户,通过模式变革、流程再造,完成流通体系变革(线上与线下融合,便捷、规范、高效、智能)、融资体系变革(基于大数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甚至推动生产制造变革(定制化生产)。
1.积木化解决方案
冻品行业的产业路由器积木化解决方案如图7-3所示。
通过供应链平台,城市合伙人也可以在大数据技术的辅助下,进行价格预判,辅助采购决策;上游厂商则可以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调整产品结构。
2.S-B供应链整合模式
产业路由器S-B供应链整合模式设计如图7-4所示。
图7-3 冻品行业产业路由器积木化解决方案
图7-4 产业路由器S-B供应链整合模式示意图
平台需从城市合伙人(区县冻品批发商)环节切入,对其进行互联网化改造,助其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等,从而重塑其核心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助其做大做强。在有一定市场基础后,平台反向整合上游厂商资源。
这一模式的后台结构设计如图7-5所示。
相关模块说明如下。
(1)商品交易系统:完成冻品在线交易功能。与供应链金融系统、物流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实现对接,并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对接。
(2)运营管理系统:完成总部和区域日常运营管理功能,与SaaS平台中所有系统对接。
图7-5 平台结构设计示意图
(3)供应链金融系统:完成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线上功能,面向城市合伙人和优质商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与采购系统、商品交易中心对接,并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对接。
(4)采购系统:完成供应商入驻、城市合伙人下单采购,配合线下提供集中采购服务。与供应链金融系统、物流中心、ERP 云实现对接,并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对接,可执行协同、预测、智能补货等功能。
(5)ERP云:完成进销存管理、财务结算、统计分析等完整的ERP功能,与SaaS平台中所有系统对接。
(6)数据中心:完成数据存储和分析,开发大数据产品,与SaaS平台中所有系统及外部第三方系统对接。
(7)物流管理系统:完成供应商到城市合伙人再到商家的物流管理。与采购系统、ERP云、商品交易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对接。
(8)平台运营管理体系:基于速冻食品供应链特性构建符合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标准的平台运营管理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覆盖上千个区县、上千家企业。
3.B端赋能
在智能采购系统的支持下,城市合伙人可以提前进行价格预测并进行货物囤积,进货成本有下降,并且因为集中采购和集中存储,降低了城市合伙人的库房成本,提高了利润率,如图7-6所示。
图7-6 B端赋能示意图
通过使用运营管理系统,城市合伙人的运营效率提升了30%以上,管理成本降低了2%~3%。在平台的营销支持下,合伙人销量提升了50%以上,现金客户和赊账客户的比例有所改善,如图7-7所示。
图7-7 城市合伙人业绩展示
产业路由器通过经营赋能、商品赋能、IT赋能、培训赋能、物流赋能、金融赋能等来强调“从生意到生态”的逻辑。
7.2.3 金融创新
冻品汇携手金融服务机构,基于大数据为有需求、有信用的供应商、城市合伙人、终端商户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即采用自金融模式,如图7-8所示。
图7-8 交易流程
如图7-8所示,数据在整个产业链中清晰可见,并最终形成闭环,使金融成为抓手,反向带动下游流量的增长。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订单模式
订单模式用于某一订单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贷款。特色是专款专用——贷款资金用于借款人所承接的某一订单;办理快捷——材料齐全后快速放款。申请条件为订单真实有效且内容清楚,申请人履约能力强,与买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与贷款订单相关的结算可实现线上可视化。
订单模式如图7-9所示。
图7-9 订单模式示意图
2.仓单模式
冻品价格波动大、期货属性强。为了配合城市合伙人集采囤货,平台联合金融服务机构开发了“囤货汇”产品。当上游冻品价格下滑的时候,若城市合伙人无钱备货则可以用“囤货贷”的贷款通过平台向上游厂家或贸易商购置货物,并存储在中仓;当价格上扬的时候,城市合伙人就有了更大的主动权。
3.白条模式
“金鹿白条”是针对小微企业的一种创新服务,目前白条模式较多应用于C端消费,较少应用于B端,因为餐饮店和供应商之间的账期对批发商形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对此,平台为商家提供订单贷,使得城市合伙人能在商家下单一个小时内收到账款,商家的货款则由平台代收。“金鹿白条”有效地提升了城市合伙人和终端商户资金的流动性。
7.2.4 客户价值
在产业路由器模式下,实现了多方面的客户价值。
SaaS平台,包括在线交易、库存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财务管理、数据分析等功能模块。交易环节改变了传统的现场看货采购场景,商家可以在App上选货下单,城市合伙人收到订单后直接送货上门。除交易便捷之外,更重要的是还实现了业务的数据化,为上游采购、下游营销提供决策支持。SaaS使得城市合伙人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与高效,降低了管理成本。
通过集采服务,城市合伙人可实现跨区域的采购协同,即多个城市合伙人可以联合采购,从厂家处争取更大的价格优惠。同时为了便于城市合伙人囤货,在成都和重庆等商贸中心城市设立了中仓。通过集采,城市合伙人降低了采购成本,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并且也为终端带去了更多优惠。同时,集采服务也为上游厂商带来了稳定可观的销量,提升了市场覆盖率。
供应链金融,为各类小微机构提供订单模式、仓单模式、白条模式等多种融资方案。
在社会效益方面,基于信息技术的供应链整合优化,一方面城市合伙人的管理更高效、运营更规范,有效地降低了运营成本、保障了商品及服务质量,有助于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另一方面,基于大数据的金融和集采服务,有助于帮助城市合伙人做大做强,让市场更加集中,方便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在经济效益方面,选择从区县批发商环节切入,筛选有较强实力的、有做强欲望并高度认同“互联网+”模式的区县批发商做城市合伙人,一方面实现了模式的快速落地和复制;另一方面贴近终端,更有助于把握市场脉搏;另外,区县批发商实力相对较弱,也有利于平台的控制和管理,保障了模式运作不变形、不走样。
冻品汇的产业路由器模式,是磁云科技倡导“共享、赋能、裂变”理念的具体实践,在一个数百亿元的产业中构建赋能型的协同网络。产业路由器构建于产业之上,但不以自营为盈利点,其将供应链上下游碎片化市场进行对接,剔除中间低价值的环节,创造客户端的新价值、新需求。
产业路由器以闭环交易为依托来实现金融创新,最终服务于小微企业。产业路由器模式具有通用性和可复制性,如果市场具有两端市场高度碎片化、重度垂直化的特点,则具有可实施产业路由器再造的可行性。
7.3 汽车新零售供应链金融:众云车服案例
我国电商模式席卷消费市场,但唯独对汽车流通行业的影响甚少,汽车电商被多次实践,至今仍未有成功者。
在2017年年初,大搜车发布了其进军汽车金融领域的第一个产品——“弹个车”,开创了“1成首付、先租后买”的购车新模式。这种“1年长租+尾款购买”的购车模式得到了年轻消费群体的青睐,大幅降低了购车门槛,拓展了汽车的新客群和新渠道。“弹个车”按照厂商指导价定价,根据购车人在支付宝、网上银行的信用评级,首付额度从10%到20%不等,其中首付款已经包括购置税(一般的分期金融按照30%首付,36期分期)。“弹个车”让客户以有限的资金量获得更高级别车辆的驾驶体验(超前享受)。另外,万向信托与“弹个车”共同发行“车金融系列”信托计划,利用IT技术实现对底层资产真实穿透管理、现金回流自动化和项目管理标准化,使“弹个车”获得了持续、稳定、合规的资金供应,缓解了其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供应压力。
7.3.1 市场空间和行业痛点
1.市场概况
从汽车保有量来看,截至2017年日本为0.18亿辆、美国为2.63亿辆、中国为2.1亿辆,汽车千人保有量日本是612辆、美国是809辆、中国是151辆,中国市场增长潜力巨大。从地区上来看,2015年北京地区千人汽车保有量位居全国首位,达到246辆,同为一线城市的上海地区千人汽车保有量仅为117辆。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江浙地区,千人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150辆,而在中西部地区,如云南、贵州、四川、等省的千人汽车保有量仅为90辆左右。若以江浙地区水平为基数,我国中西部汽车保有量水平至少还有50%的上升空间。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汽车经销行业总市场销售产值突破4万亿元;2017年乘用车市场,单车平均售价为13.65万元,乘用车销量突破2500万辆;2017年新车销售业务的市场空间达到3.4万亿元。
罗兰贝格报告认为,中国汽车产业链利润大部分由整车制造和汽车零部件占据,包括金融、维修保养和租赁在内的汽车服务仅占11%,但国外成熟市场汽车产业链利润中汽车金融占据24%,是汽车行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我国汽车金融的渗透率与成熟汽车消费国家的渗透率差距依然很大。因此近年来我国汽车金融业务快速成长,根据 Wind 数据不完全统计,有21家汽车金融相关公司在2018年上半年发行了44只汽车金融证券化产品(包含租赁证券化、抵押贷款证券化等),发行金额累计约为1020亿元。
2.汽车金融痛点
在销售流通领域里,中国汽车零售经销以4S店、二级经销商、B2C汽车电商三大类型为主体。由于金融产品差异化大,供应链环节复杂,汽车金融的行业痛点也非常明显:
(1)汽车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差、交易信用风险高、专业风控知识欠缺、损失承受能力弱,此外还有行业法律知识与经验欠缺、标准化经营管理方式欠缺。
(2)卖家存在批零过高、库存过多、周转过慢等不足。
(3)买家则存在货源少、可信度差、资金周转过慢、金融服务可得性差等问题。
可见,汽车金融场景目前具有市场空间大、盈利能力强的市场机会,所以深受资本和金融机构的青睐,逐渐成为商家必争之地。
3.行业趋势
全球的汽车零售行业处于变化之中,中国尤其明显,结合中国经济环境和地域差异,汽车金融市场呈现出三大趋势。
(1)消费升级。年轻一代的“消费升级”带来的改变越加明显,各类消费性支出在总支出中的比重提高,直接反映了社会整体消费水平的提升。用户对产品个性化、商品品质、服务体验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对后端的生产制造、研发、设计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各行各业在这一推动力的作用下飞速向前发展,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变化。汽车除了是代步工具之外在国内更是身份的象征,因此更加符合消费升级的趋势。
(2)渠道下沉。互联网汽车新零售平台的视野不只盯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而是将战场下沉到三四线城市,试图满足不同地区消费者的需求,以及城镇乡村消费者的需求,同时采用策略有效降低地理距离的影响。
(3)数据化。产业互联网塑造汽车产业价值链,产生用户化思维、全渠道融合、数字化生存、效率性变革等形态。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者个人购买能力及购车需求,制定个性化销售方案,是互联网金融汽车消费平台的必由之路。
因此,对互联网汽车金融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控制风险,为合作经销商有效规避“采购—物流—仓储—交付”过程中的资金、资产风险。
(2)提高效率,帮助合作经销商在信息对接、经营资金、车辆运输等方面提高整体效率,从而提高收益。
(3)扩大收益,帮助合作经销商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标准化能力,提高经营质量,增加经营收益。
4.汽车交易平台的发展沿革
汽车交易B2B平台经历了几个阶段:
● V1.0模式,以信息发布对接为主的汽车类信息网站。
● V2.0模式,以撮合交易为主的信息平台。
● V2.5模式,以撮合交易+关联交易为主的服务平台。
● V3.0模式,深度参与和提供交易、流通、金融服务的垂直平台。
未来,汽车行业将由主机厂驱动转为购车消费需求驱动。需要一个连接产业链上下游的连接器和服务平台,对接产业资源、赋能众多类型的产业参与者,共建汽车服务产业协同网络。其中,经销商的角色和价值具有关键作用,经销商的存在为消费者节省了更多时间、减少了资源的浪费。
7.3.2 汽车新零售的发展逻辑
目前,汽车新零售的创新路径可分为两条:
(1)互联网汽车融租平台,金融服务驱动。整合社会化的汽车供应链资源,高效变现线上与线下的C端流量,为“金融+供应链+C端流量”模式。以“弹个车”“大白汽车”“毛豆新车”等汽车消费金融平台为代表,充分利用金融杠杆和融资租赁的风控模式,将汽车零售转换为门槛更低的汽车金融产品,从而实现流量的引入,平台的本质属性是金融公司。
(2)汽车供应链服务平台,以供应链服务为主导。切入汽车供应链金融场景,高效变现线上、线下的B端流量,为“供应链+金融+B端流量”模式,以“车源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汽车仓储物流服务”“线下门店服务”等B端供应链服务的平台为代表,为非授权汽车流通渠道的B端客户全面赋能,补充传统授权销售体系。
汽车新零售在C端的创新:
(1)车源渠道的突破。车源是汽车流通行业的特色,汽车流通变革首要就是车源渠道的变革。融租平台以租赁公司的名义采用集采方式切入车源采购,有效规避了传统授权渠道的内部阻力,使直租平台可以采购到与4S店相同的车源,突破了传统渠道的限制。
(2)汽车仓储物流的社会化创新。中国汽车仓储物流行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会化、开放化程度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和体量进步明显,如长久、卖好车等汽车供应链服务平台已经设有专门板块为非授权主体提供专业化的物流仓储服务,而且互联网汽车直租平台的物流效率更高,供应管理更有效率。
(3)线下零售门店上的创新。线下零售门店建设需要重资产投入,为规避投入过高问题,一是将线上流量入口,通过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为线下门店精确导流,摊薄线下门店的平均流量成本。汽车新零售平台多数都与流量巨头企业形成生态连接,相比传统4S店,在流量聚集和转化方面优势明显。二是线下开店策略与4S店差异化布局,在五六线城市布局,以吸引年轻人为策略,打破地理上的距离感。三是大幅降低开店成本,4S店开店成本动辄上千万元,互联网汽车直租平台往往将建店成本控制在30万元左右,不摆放展车,不设置维修保养板块、豪华休息区、就餐区等服务设施,仅仅提供一个客户了解金融产品的舒适环境。
(4)金融服务创新。互联网经济的本质在于将海量的流量资源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变现,而对于年轻消费者购车决策影响最大的是金融服务的创新,而金融服务的导入使得原有的汽车销售转变为更低门槛的汽车租赁。
汽车新零售在 C端、B端都是“双轮驱动”模式,即供应链服务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创新的普惠性迅速打开了对于价格比较敏感群体的市场,更帮助遍布全国的二手车营销商伙伴和新车经销商,打造一个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汽车金融服务平台,促进汽车金融行业的繁荣,让购车的消费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汽车新零售是汽车产业人、货、场的关系重构,能够提高供应链效率,降低金融风险,提升用户体验,从而颠覆原有流通模式,彻底改变“卖车挣差价”的零售商业逻辑,从B2C交易进化为S2C(Service to Customer)的新模式。
7.3.3 众云车服解决方案
众云车服以互联网平台技术为依托,集整车进口、整车集采、车源供应、物流仓储、B 端金融等服务为一体,帮助汽车经销商改善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一站式解决车源、资金、流转、风险等问题,致力于与汽车经销商、汽车服务商共建“汽车消费生态圈”。
众云车服借助于母公司众汇金控集团的资源打通上游车源渠道、赋能下游车商伙伴、连接金融服务平台,为汽车经销商提供车源供应、物流装备、供应链金融、SaaS系统等平台化服务,与汽车经销商、汽车服务商共建汽车消费生态圈,为消费者的汽车全生命周期消费提供优质、卓越、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产品与服务。
1.平台核心业务
平台的核心业务包括车辆代采、订单融资、物流仓储。以车辆代采、物流仓储作为业务链条的关键节点,其信用创造的功能是开展汽车金融的关键条件。
(1)车辆代采——全品类调查和提供平行进口车、中规车全品牌车型;严审资源方资质,保证车源信息真实可靠;统一验车、提车标准,确保车辆质量;交易全程把控货源和资金风险;金牌顾问服务实时响应。车辆代采过程中可以掌握产品品类、卖方信息、产品情况、风险把控等各种数据,为未来的汽车金融提供依据和保障。
(2)物流仓储——通过智能调度,合理安排最优线路和调度任务,确保车辆快速、准时到达;运用轨迹跟踪,从提车到验收全程实时跟踪,保障车辆安全;通过建立前置仓,整合或自建支线物流,为经销商提供从仓储到店的一体化服务,以降低成本。
(3)订单融资——基于对于交易场景的掌控和物流仓储的跟踪,其订单融资业务得以发展和推广。互联网汽车金融的订单融资的便利性如下:额度无上限,根据经销商评级制度,提供供应链融资,垫资授信总额循环使用;资金无风险,多家知名金融企业任选,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规避资金风险;垫资利息低,合作越紧密,垫资利息越低,最低日息仅万分之二。
2.风险控制和征信体系建立
金融的根本是风险控制,互联网汽车金融平台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控体系,首先上游要掌握风险控制要点,基于可靠的合作方和真实的贸易背景,借助交易和流通手段形成资金闭环和标的物闭环,才能真正控制和规避风险;其次下游要善于利用保险机制、及时处理闲置车辆,实现风险的转移与承担。
在风控机制背后,后台监管、合作方监管缺一不可,操作实施流程如图7-10所示。
图7-10 风险控制示意图
此外,磁云科技也尝试将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嫁接进汽车金融征信体系内。商业的基石是信用,平台也只有增进交易的信用,才能最终体现商业的价值,所以,汽车销售平台的信用建设始终是重中之重。
3.汽车经销商信用体系平台
基于汽车销售的场景,各方业务关系得到高效连接,根据在平台上的全流程交易大数据,建立经销商的经营信用度,提高经销商经营实力,提升经销商融资能力,扩大经营规模,让汽车买卖更简单,才能真正实现B2B平台的3.0模式,即 S2B2C,本质上来说这样的模式是要打造汽车经销商信用体系平台,而不仅仅是卖车或者简单地提供金融贷款。汽车经销商信用体系平台结构如图7-11所示。
图7-11中,征信体系的建立对于平台方有着较高的要求,需要具备以下7种能力:
(1)征信背书——大集团的投资背景,深耕行业多年,了解汽车产品及供应链的流程。
图7-11 汽车经销商信用体系平台结构示意图
(2)操作能力——团队成员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风控措施多样化,资产管理经验丰富,资金运作能力强。
(3)服务能力——全国线下驻点团队,一对一服务,沟通及时,需求反馈全面,服务标准化。
(4)信息化能力——自有互联网技术研发团队,具有丰富的成功经验及专业技术。
(5)资金能力——国家级资金平台,时效快、保障性高、持续性强。
(6)仓储能力——全国仓储布局,已与全国各大仓储服务商达成战略合作,实现全国180个中转库及前置仓的落地。
(7)物流能力——大中型物流服务商合作机构,资产安全,运输保证时效,服务标准化。
产业互联网的本质是打通人、店(场景)、供应链这三个要素,且这三个要素构成了磁云科技产品的核心逻辑,产业互联结与协同这三个要素,从而降低成本、提升行业效率。
● 人,原来CRM(客房关系管理)发生变化,变成一种社交化的客户关系模式,而不是客户关系管理模式,使得社交化的营销变得更重要。另外,基于C端的所有数据被全部记录,甚至被跨平台打通。有了C端的数据,会反向影响研发、生产,以及整个供应链。AI助手会对区域C端行为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千人千面的精准营销。
● 店(场景),平台使门店更加数字化、智能化,从而实现智能补货,自动结算。未来,店面可能没有简单的柜台交易,所有买卖会变成一体化服务。
● 供应链,产业互联网促进供给侧改革。在C2F定制时代,供应链要对C 端有感知,要能够回到以销定产,而不是以产定销。云仓、云配既不是统一存在一个地方,也不是统一配送,而是通过一个分布式的网络,共享存储,共享配送体系。通过这种系统级的优化,可以大大降低物流成本,从而实现智能化供给,并根据人的需求、产品的需求反推供应链计划。
7.3.4 小结
众云车服将“互联网+汽车消费场景+金融”进行交互,以科技金融赋能供应链各个环节,提高生产力,重构生产关系;通过“打造汽车经销商信用体系平台”使汽车金融场景风险可控。
宏观层面——汽车产业链从主机厂到4S店、二网渠道,各个环节都存在浪费或价值被低估的问题,众云车服重构汽车产业中的人、货、场等三要素。
微观层面——平台赋能经销商解决人、货、场重构的问题,帮助经销商提升用户体验,吸引存量,降低运营成本,增加收益。
7.4 财务公司产业链自金融:国清控股
7.4.1 建筑业融资问题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资金占用量大、施工周期长、资金周转速度慢。其中资金短缺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因为建筑企业严重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虽然银行贷款的方式非常适合建筑企业的大额融资,而且获得融资也相对容易,但过分依赖银行贷款,会造成资产负债率上升,长期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及长远的经营。特别是在当前整体经济下行的大背景里,银行业收紧存放贷业务,这也加大了建筑业企业的融资难度。
1.企业融资需求量大
建筑业属于微利行业,所以追求规模效应,建筑企业总产值、总利润在规模化后快速增长。在我国城镇化发展、保障房建设等背景下,各种模式大量出现,新模式是建筑企业的发展新机遇,但想要抓住发展机遇,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和较高的融资能力。
2.融资途径狭窄
部分建筑企业的经营时间并不长,其缺少足够数量、金融机构认可的可抵押资产,建筑企业融资方式有限,小额融资及相关途径难以满足建筑企业的融资需求。上市融资的门槛较高,我国对于建筑企业上市有很严格的条件限制,公司从准备阶段到最终上市交易至少需要三年时间。另外,缺少有效的担保手段和资产作为抵押,也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
3.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由于难以获得银行信贷,大量中小建筑企业转向民间融资、高利贷融资等,存在风险高、利率高等问题。
所以,总体看来建筑企业是缺少抵押物、整体信用水平偏低的产业,依托产业链来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是缓解建筑行业融资难问题的新方法。
7.4.2 企业简介
国清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始于1952年,如今已发展成为一家致力于“产融双驱”发展模式的金融与投资控股集团;从2002年起涉足金融与投资,业务类型涵盖资产管理、兼并重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投资产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农业、先进制造业、物流产业、国际贸易等。旗下工程承建板块的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青建集团),一度进入中国500强企业;全国首批通过房屋总承包特级资质重新就位的15家建筑企业之一,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多项技术获中国科学技术创新奖。
国清集团使命:积极践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探索新型的国家产业发展模式。以现有传统产业为基础,以金融投资为驱动,以新兴产业为方向,以资本运营为纽带,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国清集团愿景:成为全球知名的专业化产业投资集团。实现集团内部产业与金融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金融与金融之间的相互协同,相互促进。
7.4.3 财务公司
青建集团自2002年设立资金结算中心,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资金集团化管理机制。随着集团的发展,以及集团战略升级和发展的需要,助推集团产融双驱、加强资金集中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经过积极努力筹备,2016年6月28日青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筹办,同时积极按照2015年实施通过的《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用4个月时间完成了所有监管部门的考核及验收,取得了青岛银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是继海尔、海信、青啤及青岛港之后,青岛市第五家法人财务公司,也是山东省建筑业第一家获批成立的财务公司,对做实青岛商业银行业务平台、助推集团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1.财务公司经营方针
财务公司将按照“依托集团、服务主业、规范经营,稳健发展”的宗旨,将财务公司的成长融入集团及全市金融业发展格局中,在独立、规范运营的基础上,创新金融服务,整合内外部资源,通过专业化、精细化运作,精准服务成员单位,实现助推主业、服务社会的发展目标。
2.财务公司发展规划
(1)以资金集约化管理为重心,大力开展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票据业务、同业业务及金融咨询等相关业务,规范操作模式,满足基本金融需求,建立集团“内部银行”(开业初期1~2年)。
(2)以金融服务创新为重心,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新的业务资质,力争将服务对象向成员单位上下游客户发展,探索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3)以金融资本运作为重心,有效整合外部金融资源和市场机会,通过投资业务和投行业务专业化和多元化运作,促进集团产业转型。
设立财务公司,一方面承接原有资金结算中心的结算功能,并通过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拓展原有资金结算中心所不能从事的业务,另一方面与中介机构合作,研究探索财务公司的融资功能,争取通过3年时间将财务公司打造成国清控股集团的资金结算中心及融资中心。
加强与各种金融机构合作,拓展财务公司业务范围:
(1)与银行在结算、票据、货币等业务开展网上结算业务,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
(2)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入贷款保险防范业务;
(3)加强与信托、基金等的合作,吸收委托贷款资金。
青建集团构建金融服务平台,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
7.4.4 自金融模式
国清集团的产业生态已经初具规模,为“自金融”模式设计提供了基础。以国清集团为核心企业所构建的自金融体系,企业、产业集群、个人或者社群都可以在自己的生态体系内自主地展开金融活动,形成丰富化的需求与供给生态。自金融平台将参与者的信用通证化,传递给生态内的参与方,大幅降低融资成本和利息,并提高生态内金融结算的效率。
为助力国清集团盘活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区块链+自金融”的平台可将国清集团应付账款转化为电子支付结算和融资工具。国清集团上游众多中小企业可以基于国清集团信用,获得低成本的融资。
在供应链金融平台上,付款人签发、承兑、支付应收款,收款人可以随时使用应收款进行采购支付或转让融资,解决企业的痛点问题,帮助企业“去杠杆、降成本、增效能”。具体的如图7-12所示。
图7-12 自金融模式示意图
图7-12中,核心企业针对上游供应商,依据应付信息、开出电子付款承诺函,作为核心企业对一级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虚拟凭证,并为平台上所汇集的1-N级供应商提供可拆分、可流转、可贴现的债权融资模式。
电子付款承诺函的生成、流转与结算,采用区块链记账模式,相当于在区块链上发行一种数字票据——“电子付款承诺函”,可以在公开透明、多方见证的情况下进行拆分和转让,同时利用“智能合约”在凭证到期时自动进行清分与兑付。
系统作为联盟链,具有高吞吐量、安全和低延时等性能,将供应链上所有行为(包括交易、物流等)上链存储,支持资产的登记、转让、融资和兑现。实现各方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交叉验证,共同反映企业的真实贸易、经营状况、资产质量等。依托大数据和AI技术,实现对全流程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数据的自动抓取与管理。依托交易全链条的数据支撑,在项目筛选与准入、授信决策与审查、放款审核与校验、贷后监控与管理等4个方面构建41层风控环节,形成多维度、多层次、覆盖业务全流程的实时风险控制防线,多方位保障业务的安全性。
7.4.5 效果
“区块链+自金融”解决方案的效果总结如下。
1.盘活中小供应商应收账款
除现金和票据结算之外,企业大都采取账期的方式延后支付,造成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占比很高,影响资金周转。如何盘活应收账款是缓解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的关键。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年年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达12.6万亿元,而金融机构和保理公司的商业保理业务量仅为5000亿元,意味着盘活的应收账款占比不足4%,可见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现象很严重。
企业可通过“区块链+供应链自金融”平台签发、承兑应收账款,将账面的应收账款转变为安全、高效的支付结算工具,盘活应收账款,减少对外负债;围绕核心企业,银行机构为应收账款流通提供信用支持:上游企业收到应收账款后,可在平台上直接用于商品采购,也可以转让或质押应收账款盘活资金,方便对外支付和融资。有效地盘活企业应收账款,并带动产业链整体“去杠杆、降成本”,优化财务报表,加快资金周转,增强竞争力。
2.构建自金融生态下的产业联盟商圈
金融服务的导入,有助于企业构建产业联盟。首先,生态内的企业家由于融资服务的存在更容易形成良好的关系,在商圈内办理应收账款的签发、支付、融资等业务,并可以转让至圈外机构,增强流动性。在自金融生态中,可充分挖掘集团企业及上下游优质企业的商业信用价值,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关系。
3.安全高效的服务体验
自金融的应收账款签发、承兑、支付、转让、质押、兑付等业务全面实现线上化操作,可以大大节省人力和时间。平台上的应收账款可以任意分拆,满足支付、质押、转让等需求,流动性较强。提供账户开立、信用增级、资金支付、电子签名、征信报送等服务,平台系统运行高效而安全。
7.5 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创新:磁云唐票
产业集群里面的中小企业发展普遍面临的障碍是融资难。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一般只有两条途径,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但银行贷款的条件极为严苛,且难以满足“短、频、快、急”的融资需求,而民间借贷则需承担高额利息,风险较高。近几年来,通过国内金融机构的多方努力,加上各商业银行围绕拓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在信贷政策、新品开发、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探索,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所改观,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7.5.1 磁云解决方案
应收账款市场不断扩大,传统的应付票据存在交易手续烦琐、效率低下、融资门槛高,且不可部分贴现、金额期限不能灵活错配等问题,所以急需研发具有互联网特色的应收账款交易平台,使得应收账款交易方便、快捷、安全、高效,从而有利于产业链的有效运作。
磁云唐票平台通过搭建应收账款的交易平台,以数字票据的方式来实现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便捷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平台主体有核心企业、供应商(1 级到多级)、资金方等角色,核心企业在平台对其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进行确权形成债权凭证“唐票”,持单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唐票在平台内可以进行灵活流转,也可以在资金方进行融资,如图7-13所示。
图7-13 磁云唐票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多级流转示意图
在唐票流转交易过程中,各类交易主体信任平台,供应商信任核心企业,资金方信任核心企业与平台,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在其供应链条上实现无缝传递。采用区块链架构,利用其去中心化存储、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点来实现供应链体系内核心企业的信用传递。
磁云唐票运营平台负责联盟成员的加入与授权,多个核心企业及金融机构形成一个联盟组织,共同维护区块链账本,共有五层架构,如图7-14所示。
磁云唐票区块链项目选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M0作为底层技术架构
第一层:信用层。区块链源数据层,磁云唐票平台作为源数据层生成交易数据,此为区块链核心,由M0标准架构实现,其中多个Peer节点存储区块数据,可单独部署在核心企业本地,Order节点负责对所有交易验证、共识、打包然后广播 Peer 节点群上链,CA 节点负责对所有节点实现接入认证。
第二层:账户体系。包含资产账户、资金账户、交易账户。
图7-14 磁云唐票五层架构示意图
第三层:业务层。磁云唐票平台与中转系统交互,由中转系统转发数据上链,根据磁云唐票平台的应用场景做个性化开发,屏蔽上层应用对区块链底层的依赖。
第四层:交易层。各方参与交易,支持量化交易,以及大数据、AI智能交易等。
第五层:裂变层。参与方利润体系的接口设计等。
7.5.2 系统架构优点
区块链技术虽是一门新的技术,但它绝不是对传统技术的否定与推翻,而是和现有成熟技术有机结合,由于该技术还不是十分成熟,所以磁云唐票平台采用中心化数据库与分布式数据库结合,即平台交易完成后先在中心数据库保存交易信息,同时自动将交易信息发布到区块链系统,优点如下:
(1)中心数据库与区块链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弥补各自的缺陷。
(2)交易通过接口方式上链,区块链系统与磁云唐票平台松耦合交互。
平台上各角色以“唐票流转”为载体实现协同工作,而区块链技术的介入可以保证平台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平等化,防止腐败和不法企业偷奸耍滑,保证平台交易公正、安全、有效。通过区块链技术所赋予应收账款凭证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征,使得核心企业确权的资产在多级供应链体系内被拆分交易之后仍能回溯源头,从而体现应收账款数字资产具备与电子票据一样的背书流转功能,使企业信用流动起来。
通过将区块链技术融入核心企业多级供应链体系,打破了原来围绕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局限性,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打破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仅能覆盖一层贸易关系的局限性,解决了核心企业的信用无法有效向深层供应链传递的问题。区块链去中心化、防篡改、安全可靠的特性为平台提升信用,从技术层面解决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平台之间的互信问题,减少沟通成本,高效传递价值。
7.5.3 应用价值
1.对于中小企业有以下优势
(1)高效确权:传统商业保理融资最大的痛点是买方企业确权难,而磁云唐票平台则是核心企业主动在平台进行确权。
(2)融资成本低:平台对接了多方融资渠道,融资企业无须提供抵押、担保,资金方关注的买方企业信用将依托核心企业信用,并根据核心企业信用所以利率更低。
(3)融资效率高:应收账款的整个生命周期从唐票的开立、转让、融资到托收全线操作。
(4)可拆分、可延期:传统商票最大的缺陷是不能拆分、期限不能随意变更,由于企业手上持有票据的金额和账期与其下级供应商应付的金额和账期不能匹配,企业只能将资产在银行质押重新开立新票付给供应商,手续非常烦琐,导致效率低下,资源利用率低。而唐票可以做到金额与账期灵活错配,使企业资产流转灵活高效,企业可以按需融资,节省融资成本。
2.对于核心企业有以下优势
核心企业可以借助磁云唐票平台实现穿透管理、精细化管理。中小企业受益后,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会增强,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的需求更加有黏性,从而提升核心企业对供应商的管控能力。核心企业管理自身现金流的同时,通过“链主”的地位,保证整个产业链现金流的健康,改善联盟关系。
3.对于资金方来说,有以下优势
(1)降低获客成本:磁云唐票平台集中了优质产业资源、核心企业及产业链上的客户资源,银行、保理、网贷等资金方可以借助磁云唐票平台这个通道快速批量获取客户资源,降低了获客成本。
(2)降低出资风险:磁云唐票平台与核心企业ERP系统直连,拥有企业原始经营数据,平台上集中了信息流、资金流等多方面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可靠的风控数据,而且金融机构可以摆脱以往针对单个企业进行授信的弊端,改为对整个产业链进行风险控制,将风控落实到企业间贸易环节。
7.6 小结
每一个产业都有其特殊性或相关使命,承载着国计民生的相关需求,而人类知识与管理能力的边界,则以产业为界。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要求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在亟需提高全社会效率与质量的大背景下,产业升级绝不是仅靠单个企业自身就能完成的。
传统企业内部很难产生革命性的创新,要想转型升级必须结合外部的科技力量来完成。而传统企业的技术、组织和制度、商业模式、运营管理等方面已经基本固化、甚至僵化,只有再造一个新的创新主体(成立新公司),才能提高自身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快速适应市场竞争。
目前,我国产业中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实体经济的成本优势不断减弱。重构产业链,消除产业中低价值环节,是产业升级战略选择的一个重要方向。
产业升级的关键是实现产业的平台化、智能化和金融化,其中金融服务具有驱动力、引导性功能。产业互联网的机会与竞争同时存在,垂直化、纵深化、平台化已成为不可否认的趋势,通过深挖细分市场,实现差异化的服务,才能探索出新“蓝海”。
第8章 票据多级流转及交易创新实践案例
8.1 中企云链云信方案
8.1.1 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面临的瓶颈
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面临的瓶颈有以下几点。
1.传统风险控制思维惯性转变难
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产品设计,多以存货融资与预付款融为主,风险控制的思路在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的抵押贷款范畴。这表明,在多数情况下银行仍然难以遵循“自偿性”原理来设计保理产品,很难仅以买方还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进行授信。另外,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约定,缺少系统化的自动触发机制,对回款保障缺少可信的技术手段,这是金融机构最为担心的风险因素。
2.交易背景真实性困境制约银行授信
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依托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信用,不论是核心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最终付款责任,还是对其下游经销商的担保责任,皆以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杠杆,从而衍生出对中小企业的授信。但这类授信,局限于核心企业的一级供应商或一级分销商,对于二级以上的供应商与经销商,则因为缺少与核心企业的直接交易关系(采购或销售),银行对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银行难以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另外,供应链金融平台推送交易信息的真伪、交易信息等,所存在的被篡改风险,也制约着银行融资业务的开展。
3.供应链交易全过程对外透明度低
供应链从原材料到成品、经过流通环节最后到消费者的完整过程,覆盖了数十个交易环节,在地理上跨越多个经济区域或行政区域,但在技术上,缺少一种可靠的方法来验证及确认供应链中产品和服务过程的真实性和价值,难以交易真实性进行追踪或开展调查。且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化程度普遍比较低,经营信息难以实现共享,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信息对称性要求。核心企业能够满足银行单独授信的标准,但其能否整合供应链上下游成员企业的信息,使得链上的采购信息与销售信息透明且可信赖,直接影响银行对上下游企业的授信。
4.征信成本较高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产业链中存在大量中心化的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增加了资金借贷的成本。以应收账款为例,传统供应链金融链涉及应付账款方、增信机构、保理机构等,业务处理时间长、手续费用高、风控成本高。
5.中小企业信用碎片化
中小企业为开展业务,需要在多个平台、多家银行、多个核心企业系统分别注册、开户,并分别在不同的系统中处理相关业务,形成了单一企业在互联网中的多个入口、多个身份,企业由1个被变成了N个。互联网身份的多重化、业务处理的碎片化,使中小企业数据资产碎片化,也导致企业信用的碎片化,难以形成企业信用全貌,加剧中小企业征信难、融资难问题。
6.核心企业自金融的弊端
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金融中的关键角色,其在供应链中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较强,掌握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掌握所有的交易数据,且部分核心企业自有资金充足、实力雄厚,天然具有开展供应链自金融的优势。但核心企业的自金融如果主要以盈利性为导向,将平台运营成本或盈利加之于供应商,则背离了供应链自金融的普惠性质和战略驱动的初衷。同时,核心企业自主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当线上企业融资需平台向银行提供企业认证信息、贸易背景信息及票据验证信息时,单一数据来源合法性、真实性难以保障,难以保证信息未经篡改,且难以自证清白。
8.1.2 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方案
1.云信
云信是一种“可拆分、可流转、可融资的电子付款承诺函”,作为企业间往来款清算方式的新模式,借助核心企业优质信用盘活银行授信,大面积、低成本清偿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帮助中小企业快速、低成本融资。云信在本质上是债权/债务转让合同,云信的流转,实质上是核心企业信用基于供应链真实贸易背景的流转,通过信用来进行结算,从而降低供应链实际融资需求,降低供应链整体交易成本。云信的开立、拆分、流转、持有和融资是全程透明的、可追溯的,由供应链的交易数据来还原完整的供应关系,可成为中小企业增值服务和银行风控大数据建模分析的重要参考依据。
2.方案概述
从企业经营信息的源端获取信息,然后通过区块链实现端到端的信息传递,业务透明、不可篡改,所有参与方都通过一个去中心化的记账系统分享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并通过“云信”实现交易、融资与价值转移。平台建立供应链金融生态,参与者包括供应链金融平台、核心企业、专业的金融中介机构、银行、保理机构等,每个参与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平等”地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
3.单链闭环场景
供应链金融一般具有闭环特性,传统的供应链信用体系高度依赖于核心企业,并以核心企业作为信用中心,由核心企业为供应商或者经销商增信。但往往只有核心企业的直接供应商与经销商能够得到核心企业的增信,从而较易获得融资服务,其他数量更多的非直接供应商与经销商,则被排斥在信用认证及供应链融资之外;同时,核心企业亦无法追溯超过直接供应商及经销商以外的交易,难以实施交易全流程监控。
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方案场景模型如图8-1所示。
图8-1 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方案场景模型
方案将核心企业、银行、供应商与经销商、平台等各主要交易主体分别作为独立的节点,按照联盟共识机制平等参与交易行为的认证,确保链上数据真实、不可篡改,且保障融资主体的身份、交易凭据的法律效力。多个认证中心组成的整体认证体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便于参与各方共同掌握供应链的运行情况,保证供应链交易信息的高度透明性、一致性和真实性,任何一个主体试图篡改交易记录的行为均会被记录在链上,进而影响其在供应链体系及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
4.跨链联盟场景
单个供应链金融系统,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孤岛,在该供应链系统内进行闭环运作。闭环供应链(单链)之间相互隔离,链与链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信用或交易关系,不能实现跨场景的身份认证、交易、征信、融资等问题,数据利用效率低,风控成本较高。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面临每进入一个新的供应链体系,都存在成本高、业务复杂化的问题,极大地限制了金融机构经营规模的扩大。这也导致为同一供应链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竞争不足的问题,企业的选择有限,难以得到高质量的融资服务。在操作上,中小企业的服务由多个供应链提供时,需要在多个平台重复注册认证,需要维护其在互联网上的N个身份,存在交易、信用碎片化问题,提高了融资成本。
方案着力于打破孤岛模式,从单一闭环场景向跨链联盟场景过渡,打通不同单链闭环应用场景中身份认证、交易、征信、融资数据壁垒,实现不同供应链体系在用户身份认证及征信方面的交叉融合。各供应链上中小企业在生态内拥有了唯一“身份”,鉴证、登记、验证等供应链服务机构成为跨链联盟的共享服务方,资金方也可以对不同平台的企业开展融资服务。
“单链闭环”被打破,可弱化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中心地位,交易主体的地位更加平等,有助于实现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开放融合、去中心化及生态化,也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普惠化。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联盟链可通过三个步骤来逐步实现:
第一步,数据上链,将供应链联盟里的业务数据放到链上,利用区块链的特性,使其多方共识、不可篡改,并提供数据的确权、溯源等服务。
第二步,资产数字化,把仓单、合同、应收账款及可代表融资需求的区块链票据都变成数字资产,且具有唯一、不可篡改、不可复制等特点。
第三步,数字资产证券化,完善并具备资产交易条件,将非标的企业贷款需求转变成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对接投融资需求,开展价值交易。
最终,区块链技术将有效地增强供应链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调动新型的融资工具和风控体系,帮助覆盖中小企业融资的长尾市场,优化供应链金融生态。供应链金融生态模型如图8-2所示。
跨链联盟是多个各自具备必要的主体信用的合作组织,基于共同的联盟发展、业务合作目标,讨论、制定需要联盟成员一致遵循的业务、技术、数据存储与验证、集成等标准,以及用户身份认证、身份鉴权等共享服务标准,并结合区块链技术落实推动具体执行。
图8-2 中企云链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生态模型示意图
8.1.3 应用落地的难点与经验
传统的中心化机构,出于数据安全、商业机密保护及监管合规方面的考虑,基本上都是在自己的网络之中运行着中心化的记账系统,传统中心化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将迎来巨大的变化。
目前,区块链技术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技术的迭代速度较快,且创新实践没有先例可以参考,如何满足供应链金融商用环境的适用性、安全性等,都是创新实践的挑战。区块链技术是建立在互联网构架之上的,联盟链通过减少共识节点的方式提升了共识效率,但普遍缺乏降低中心化风险的机制,存在联盟链因网络审查和故障点的失误从而导致整个网络失效的风险。另外,目前区块链相关监管政策与意见处在变化之中,相关的法律体系具有滞后性。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发展面临技术突破与法律风险,区块链技术被恶意应用在网络安全、欺诈、公平竞争等领域的负面影响,都可能引发风险问题。
在中企云链项目落地过程中,针对不同参与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决策人的偏好、业务成本等差异性,相关实施经验介绍如下。
第一,核心企业对信息安全性的要求。商业数据的泄露将使企业处于竞争的不利地位,企业规模越大,对贸易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就越敏感。所以,落地时需要在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保密性方面下功夫,满足客户严格的要求。
第二,资金端对信息安全性的要求。资金方对区块链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源头真实性的要求很高,不认可经过中转、加工的数据,并且要求数据都能在物理上存放在其内部系统中。落地时必须考虑客户需求,以及与多个资金方的接口方式、接口难度等问题,也要降低区块链系统开发及运营成本。
第三,参与各方如何达成一致。新模式、新技术的使用需要得到参与各方的共识才能被快速推动。参与各方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承担风险最小化的考虑,在项目开始阶段一般会提出较为严格的要求和条件。
中企云链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指导意见,合理合法地利用技术及资源,秉承“先边缘后中心,先改良后改革,局部上链”的务实精神,积极探索各类应用场景,针对不同场景进行技术实验,分阶段地完成交易数据的透明化,全面实现业务的真实与可信,推动系统整合,并确保系统严谨、可用。
8.2 丰收科技的多级流转方案
我国仍有大量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未得到解决,其原因是交易信息真实性难以核实,远离核心企业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信任,缺乏传递信任的工具。丰收科技开发了E系列产品,打造基于“科技+产业+金融”搭建的开放式、多元化的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布局智慧产融生态链,依据先锋集团多年的产业数据沉淀及精选的外部数据,享有并充分挖掘丰富的产业资源和交易场景资源,再嵌入自身科技力量,形成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从而实现用金融科技创新推动升级产业链、完善金融链的目标。
8.2.1 E系列产品介绍
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供应链生态圈中各节点的信任问题,赋予供应链金融资产可延展、可追溯、可拆分的能力,为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新的解决方案。这也是丰收科技的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的一大特点——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技术,以交易大数据融资为突破口,实现了金融科技为全链条企业服务并在融资业务全流程的应用。丰收供应链通过嵌入区块链、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等领先技术,打造了丰收E链和丰收E融两大产品线,围绕核心企业或平台上下游提供穿透全产业链条的金融服务,打通了整个产业链条,如图8-3所示。
图8-3 丰收供应链产品体系
1.丰收E链——上游多级供应商融资解决方案
作为针对核心企业/平台上游的代表性产品,“丰收 E 链”是在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供应链云平台上,生成基于核心企业与一级供应商形成的应收账款的虚拟凭证,并为平台上所汇集的1~N级供应商提供可拆分、可流转、可贴现的债权融资模式,如图8-4所示。
丰收供应链结合区块链技术,联合资金方与核心企业共同打造一个联盟区块链,并在区块链上发行一种数字凭证——“E单”,可以在公开透明、多方见证的情况下进行拆分和转让,同时利用“智能合约”可在凭证到期时自动进行清分与兑付。
2.丰收E融——下游经销商信用/库存融资解决方案
对于核心企业/平台的下游经销商,丰收E融系列包括两大产品:丰收E融信与丰收E融保。丰收E融信是依托多维、丰富、可视的大数据风控模型,向合格经销商快速提供小额信用贷款,便捷完成贷款支付,由经销商到期收货、还款,同时设置B2B平台资产处置规则(回购或调剂销售)以保障资金方的资金安全,实现资金、资产间的良性流转的产品。丰收 E融保则面向大额且具备可质押货物的场景,借助平台强大的数据采集、整合、分类、分析功能及综合、丰富的融资解决方案,同时实现融资信息的实时共享、融资资金的闭环流动及第三方监管仓的动态跟踪,加快资金流通,降低业务风险。在下游场景中,由于B2B平台、物流监管方等加入了联盟链,信息更真实可靠、操作执行也更可靠,可以大大提升主体间的相互信任度。
图8-4 丰收E链产品示例
未来丰收科技还将积极探索基于区块链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覆盖出口退税、医保结算、租赁租金、代发工资等多种场景。
8.2.2 技术支撑
丰收供应链自主研发的Harvest Chain分布式总账系统,已在网信集团千万级用户基础上完成验证,交易处理笔数可达15000笔/秒,可靠性保证在99.999%,实时交易延迟时间低于100ms/笔,实现高吞吐、安全和低延时。通过由区块链搭建的供应链平台接入供应链上各参与方,去中心化的Harvest Chain将供应链上所有行为(包括开闭、交易、物流等)上链存储,支持资产的登记、转让、融资和兑现。实现各方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交叉验证,共同反映企业的真实贸易与经营状况、资产质量。
丰收供应链依托大数据和AI技术应用,实现对全流程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自动抓取与数据管理。丰收供应链依托交易全链条的数据支撑,在项目筛选与准入、授信决策与审查、放款审核与校验、贷后监控与管理等4个方面构建41层风控环节,形成多维度、多层次、覆盖业务全流程的实时风险控制防线,多方位保障业务的安全性。
丰收供应链结合集团优势,对区块链技术很早就有所布局。于2017年在集团内部孵化了区块链技术公司Higgs,Higgs公司专注于区块链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旨在为世界带来更便捷、更安全的区块链资产服务。公司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区块链技术平台,打造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首个基于金融会计账务的区块链实时交易清算系统,拥有超过20项核心发明专利。
8.2.3 技术创新方案
丰收供应链打造了Higgs Chain区块链基础设施平台,致力于支撑快速构建上层应用业务的能力,满足大规模的应用场景,加速区块链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实践,为成为未来价值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做好准备。
1.Higgs Chain功能设计
Higgs Chain基础设施平台将提供以下功能:
1)提供经过优化设计的区块链私链平台,通过定制的 API 实现业务在区块链的快速落地,并支持业务在平台上的毫秒级高效运行。
2)提供经过优化设计的区块链公链平台,实现不同业务通过公链进行高效的信息传递和价值传递,并实现信息的全网见证。
3)提供业务定制的、简单可靠的智能合约功能。
4)提供钱包功能方便数字资产所有者进行资产的管理,提供转账、兑换等业务办理,并保障数字资产的安全。
5)提供共治社区相关的提议、投票、执行等功能,协助系统的民主共治。
2.Higgs Chain架构设计
Higgs Chain是第一个具有分层结构的区块链立体网络,Higgs Chain包含Higgs Global模型和Higgs Trust模型的分层架构体系,以支撑价值互联网和实际业务逻辑落地,如图8-5所示。
图8-5 Higgs Trust与Higgs Global
Higgs Trust是可信区块链体系,每个节点都包含从业务逻辑接口到区块链底层逻辑的全部功能实现,并通过共识节点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节点之间天然隔离,较好地实现了用户的数据隐私隔离和账务系统的隔离;自研的共识算法使得Higgs Trust具有上万TPS和毫秒级延迟的特性,是能够全方位满足金融等行业客户实际业务性能要求的可信区块链系统;同时也提供如钱包、代币流转等其他区块链平台通用的功能,如图8-6所示。
Higgs Global是公链体系,支持目前公链(如比特币)所具备的挖矿共识、代币流转、P2P网络等功能,同时通过类似闪电网络的功能支持Higgs Global 上不同业务的交互。Higgs Global 拥有专业的个人钱包用于保证 C端用户的方便接入。
Higgs Trust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借助Higgs Global提供的功能实现不同Higgs Trust网络之间的交互。Higgs Trust可以选择将其部分或全部数据推送到Higgs Global上进行全网见证。
图8-6 Higgs Trust特性示意图
通过Higgs Trust和Higgs Global的分层架构体系,为解决公链中的低性能和可信区块链中的局部共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如图8-7所示。使用Higgs Trust的业务可以获得区块链去中心化好处的同时满足业务的性能要求,而接入Higgs Global则可以将数据进行全网见证及不同Higgs Trust系统业务的交互。
图8-7 Higgs Trust 分层组件图
8.2.4 Higgs Chain在丰收供应链平台的应用
针对公链系统无法做到在实现价值互联网的同时满足业务性能要求的情况,Higgs Chain通过Higgs Trust满足单个核心企业生态业务系统接入区块链的性能和业务需求,同时为了满足实现全网见证需求,Higgs Chain支持Higgs Trust的数据“推送”到Higgs Global上实现全网共识。Higgs Global的架构借鉴银行系统的设计,原生支持闪电网络特性,利用闪电网络的保证金机制支持不同Higgs Trust接入方之间的清结算业务。
Higgs技术把可信区块链和Global的区块链公有链技术进行互相结合,从而创造了一种具有立体纬度的区块链网络。在Higgs Trust网络里面,业务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灵活设置不同的 Trust 节点的数据权限和智能的共识机制,从而将现实世界的业务逻辑能够完全映射到区块链网络之中。所有的Higgs Trust节点网络又连接到Global节点上,进行平等的记账,保证了骨干网络的资产记录不能被任何网络算法和共识机制所干扰和影响,进而支持跨链交易和多链交互。
如前所述,为了解决供应链金融中的实际问题,丰收供应链引入了Higgs区块链技术,将区块链技术作为自身产品的战略制高点,投入了最核心的技术力量去实现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系统上的落地工作,最终使 E 单在平台上做的任何操作,都能在区块链中有迹可循(开单、融资、转让),并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和不可篡改的特性。同时,在Higgs Trust支持各核心企业生态内E单的开具、拆分、流转、兑现等基础上,未来还可以通过Higgs Trust与Higgs Global的跨链模式,实现不同核心企业生态之间的信息交互。
平台运营实践已经证明,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从金融资产确认、转让、监控到二级市场交易等各环节的穿透,确保交易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促进数据流通与分享,降低金融机构的风控成本,优化供应链中多级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与融资效率。
目前,丰收供应链已布局农业、汽车、冷链等多个行业,与多家核心企业、上市公司、B2B 平台合作,为其提供高效优质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与多家银行、信托、保险、证券、互联网小贷及金融科技平台达成了资金战略合作,共同参与供应链金融市场。
8.2.5 落地难点与经验分享
在丰收供应链业务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1)由于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的特性,当业务出现错误时,比如在程序上出现错误或者在操作时出现失误等情况,将无法直接退回或修改该错误记录,即面临如何进行业务错误记录修正的问题,这时应根据错误业务动作执行一个反向操作,来实现抵消错误操作的结果。
(2)智能合约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自区块链问世以来,关于智能合约的争论就没停止,虽然已经有了多种实现,但是各种实现都有不同的问题。在Higgs Chain设计中,业务系统的对接通过Higgs Trust支撑,因而在 Higgs Global上使用智能合约来支持复杂业务的需求将不存在。同时为了避免现有智能合约上的不足,Higgs Global上只支持有限的智能合约能力,Higgs Global的智能合约设计既要保证简单、实用和易于理解,又要保证灵活和可靠。Higgs Global虽然限制智能合约的能力,但是也集成了一些实用的智能合约来保障它的可用性,比如签名验签、哈希计算及闪电网络。
8.3 链融科技的区块链票据方案
8.3.1 业务需求
当前供应链在结构、流程和要素等方面均发生了深刻改变,呈现跨行业、跨平台、跨产业链的新生态化特征。供应链金融亦伴随现代供应链的发展趋势而逐步形成新的生态化特点,具体表现为供应链层级多级化、参与主体多样化、业务高度集成化。
1.行业发展痛点
(1)商业主体之间信任基础的不足是目前制约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供应链金融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已从1.0阶段逐步过渡到3.0阶段。各商业主体目前虽可实现利用互联网和数据库等技术将供应链中“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商流”等信息进行汇总,但由于缺乏一种可信共识机制,信息缺乏透明度、可信度,影响商业主体间信用共识的达成。
(2)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中仅有15%的企业能够享受供应链金融带来的融资便利。此外,我国首份社会融资成本指数显示我国当前社会企业融资平均成本为7.6%。其中,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融资渠道主要为融资租赁(10.7%),保理(12.1%),小贷公司(21.9%)等,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负担较重。
(3)核心企业商业信用难以计量。核心企业资金多来源于银行授信或上下游企业的应收款延期付款,而其商业信用无法计量,更无法流转和增值,甚至无法通过商业信用价值获得有效的资金支持。
(4)商业银行仍然存在授信难、监管难的问题。由于信息的离散分布和传递的不流畅,使商业银行在获取客户信息、判断真实交易、进行动产评估、跟踪资金流向、监管动态押品等方面的作业成本居高不下,因此其业务仍主要围绕核心企业或是核心企业一级供应商开展。
2.供应链金融仍然存在科技痛点
(1)数据质量待优化。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步线上化,但是供应链金融的数据质量并不理想,数据的真实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价值性无法得到保证。这与原有的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数据存储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的限制有直接关系。一是供应链基础数据通常是线下采集,缺乏系统原生数据,金融机构需要依靠线下尽量确保数据真实性。二是无法有效保证数据真实和安全。基于原有技术,数据的生产和存储均在私密而中心化的记账中心进行,数据无法共享与流动,数据孤岛林立。
(2)服务平台待完善。当前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可分为三类:核心企业基于ERP系统延伸构建的供应链平台、针对单个产业构建的交易撮合平台和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这些平台都是中心化构建的,仅面向产品及原材料的交易环节,在对物流或资金流的穿透式监管上还有可观的优化空间。
(3)风险控制待创新。供应链金融风控不但与数据息息相关,更依赖于有效的甄别模型。当前金融机构已经认识到了数据的重要性,但是对于数据的挖掘还远远不够。在当前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金融机构通常需要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企业增信,数据风控尚处于辅助的角色。同时,供应链金融如果仅仅依靠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捆绑,将大大提高因核心企业信用风险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没有从根本上超越传统信贷的范畴。
8.3.2 实施方案
针对当前制约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围绕企业商业信用价值的建立和传递,链融科技遵从金融的本质,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手段,借助场景和用户资源,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为支撑,打造“为供应链交易商找资金,为金融服务商找资产,为链上企业控风险,为合作伙伴增价值”的产融生态联盟,让联盟企业实现商业信用可计量、有价值、可流转、能增值,让金融服务商实现业务合规、资金安全、操作方便、客户集聚。链融科技以数据分析技术、评级模型风险定价和动产质押风控为核心的能力,并以此形成“供应链需求驱动,区块链技术支撑,全流程风险管控,生态圈价值流转”的供应链金融新模式。
在产融生态联盟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基本覆盖了供应链的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
1.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架构,构建链融可信空间
(1)解决多主体之间的信任基础。链融科技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在供应链金融这种由多节点、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应用场景中,结合区块链密码学和数字签名,以区块链条的形式将数据的变更历史按时间顺序链在一起,让参与者在无须相互认知和建立信任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共识协议维护一个完整的分布式的、不可篡改的连续账本数据库,让参与的多节点都能信任区块链数据的真实性,从而实现分布式的商业信任机制。
(2)解决空间内的数据安全性和隐私性。在可信空间内,链融科技借助区块链的可追溯特性,将数据采集、交易、流通等环节都记录在区块链上,保证数据的高质量性。同时,通过规范数据的使用,精细授权范围,开发专属的区块链数据查看器以追溯数据使用情况等,全面保障数据使用的安全合规。
(3)解决空间内数据的透明度。在供应链全流程节点共同维护的联盟链中,链融科技通过建立数据维护的参与规则与激励机制,实现供应链节点中的企业积极参与和维护供应链数据,促进供应链数据的协同和互通,进而提升整条供应链的透明度。
(4)解决空间内的处理效率。链融科技借助区块链技术,保证整个供应链交易周期链条中的各参与主体身份真实、数据可信,进而实现业务链条扁平化与信用的多级传递,提升业务效率。同时,借助区块链智能合约,以触发条件的方式实现高效履约。
2.运用“区块链+”模式,进行技术的融合创新
链融科技针对供应链金融存在的科技痛点,将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应用于数据存证(区块链+电子签名)、数字资产分割与流转(区块链+电子商票)、联盟节点监测(区块链+物联网)三个主要场景。
(1)以“区块链+电子签名”保障交易客户的真实性。
链融平台通过与深圳CA公司深度合作,实现了线上申请CA证书的全新业务模式。通过 CA 证书对合同等重要电子凭证进行加密、签名,从而解决企业认证、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等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应问题,有效解决线下面签、异地办理等线下难以解决的问题,避免了伪冒签名、合同抵赖等法律纠纷和风险事件。
(2)以电子商票为主要信用工具,依托区块链进行数字资产化处理。
链融科技的“两票一合同”商业模式,是以“电子发票+基础交易合同”确定交易的真实性,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商票作为商业信用流转的工具。“两票一合同”通过使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解决方案,实现了数据化、线上化、智能化。
链融科技在创造和传递企业商业信用价值上安排的路径如下。
① 交易票据化。发挥企业的商业信用,推广电子商票的支付功能,并以上下游关系密切的龙头企业为重点,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使用电子商票。在技术上,通过把资产数字化到区块链或与区块链锚定,采用智能合约来描述对资产关系的承诺,同时将智能合约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严格记录在区块链上。
② 票据信用化。在技术上通过以区块链固化交易历史,保留可信记录及提供追溯查询,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能风控,以及通过链融平台增信,推动电子商票的信用化,进而推动商业信用的量化。
③ 信用价值化。通过对接资金端和资产端,让信用实现价值,实现联盟内的增信和流转。在此商业信用增信过程中,区块链技术可实现将仓单、合同及可代表融资需求的票据进行数字资产化处理,并记录在区块链中,使票据具有不可篡改且可追溯的作用,在防范交易纠纷的同时亦可作为企业未来信用评估的定量基础。
(3)“区块链+物联网”监控实物资产。
受信息壁垒的制约,传统供应链金融通常以核心企业的“四流”信息作为风险监管的依据,一旦核心企业出现原发性的信用风险,那么围绕着该核心企业的风险监管将会形同虚设。链融平台以区块链为技术核心,通过各个节点分布式记账的方式恰好解决了物联网中信息壁垒的问题。
8.3.3 依托区块链进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
1.利用区块链票据解决平台左侧商品交易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区块链票据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时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核心企业出票人把资信度高的承兑,人所承兑的电子商票以区块链票据的方式直接进行支付转让,一级供应商同意受让该区块链票据后,出票人即实现该票据期限的零成本融资。
(2)一级供应商受让该区块链票据并向二级供应链转让支付后,一级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即予结清,再支付应付账款的同时亦无须产生融资成本。
(3)若在供应链中实现逐级支付转让,所有持票人均可借助区块链票据的支付功能而省去融资成本,并使整个支付链中的票据受让人的应收应付账款得以转销而降低资产负债率。
(4)即使上游中小微企业持票申请贴现,也可凭借票据出票人高资信度享受较低的贴现利率。
2.解决平台右侧金融服务商资金安全、风险可控
围绕金融机构最为关切的风险管理,链融科技创新应用可穿透式审计,在事前为金融机构提供及时、可信数据信息,在事中、事后各阶段通过技术实现追溯、查询动态资产状态。
(1)通过区块链记录贸易主体资质、多频次交易、商品流转等信息,使贸易双方及银行可信数据信息公开透明、安全真实、实时共享。
(2)结合区块链记录与平台征信评估,链接企业信息化系统中进销存信息,真实反映商流与物流;通过企业网银、银企直联等渠道真实反映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资金流,为金融机构简化信用评估流程与成本。
(3)通过区块链与物联网技术,进行资产数字化及贸易全过程的穿透,如图8-8所示。核心企业通过区块链 API 发送贸易数据,链融平台的区块链智能合约自动将贸易数据与融资业务数据关联起来,并持续跟踪其贸易动态。结合物联网技术,将押品流通过程、营销过程的信息进行整合,实现精细到一物一码的全流程资产追溯。金融机构可通过资产数字化及动图展示,方便快捷地穿透审计该业务的贸易背景及动态,在验证押品真实性的同时也可以监控押品的转移,减少操作风险和降低作业成本。
图8-8 可穿透式审计的创新应用
(4)基于区块链技术,将应收账款场景进行细分,根据不同的节点状态建立金融模型,创新金融产品。同时依靠系统可追溯能力的增强,根据供应链的实时状态对金融模型进行数据更新,对标记的资产、借款人信用进行持续动态评估。
8.3.4 区块链在链融的重要应用场景
区块链应用于商品交易领域,其优势在于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公共账本的信用优势,对商品流通中的数据实现同步发布、联合处理、全网存储、真伪鉴别,核心价值在于将实物资产的商品价值在网络上实现可信延伸,从而大大增加商品流动性,并发挥区块链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投资价值。
商品交易中心通过区块链信息传播实时性、不可逆改、防篡改等特点,能够解决商品流通的信息不对称,提升流转效率。在商品登记环节,利用区块链公共账本的全网分布式节点,可以对实物资产进行价值登记,实现联盟存储;在流通环节,通过区块链账本的不可更改属性,实现B2B的资产可信流通;在交易环节,运用区块链上的数字资产可分割性,实现资产可打包组合流通的创新模式;在提货环节,通过与贸易动图联动,实现实物资产物流、仓储和交付的跟踪;在结算环节,通过与区块链上电子商票联动,完成在线交易闭环。
8.4 伊斯特威尔化工产业供应链产融实践
8.4.1 化工产业供应链概况及特点
化工产业链是指化工产品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再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产业链全过程。化工行业的生产线长、涉及面广、产品种类众多,从最初的原料开采,到各种化工原料的基础加工,再到不计其数的化工产品,有较为复杂的生产和加工工艺及工序。化工产业链大致由上游原料行业、中游加工行业和下游终端消费品行业这三大环节连接而成。
上游原料行业是化工产业链最基础的环节,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主要涉及石油、煤炭和天然气这三大类原料资源的勘探、开发、储运等。中游加工行业又可分为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两大类行业。下游终端消费品行业,则主要是对精细化工产品的进一步细分和深加工,这些最终产成品以完整的形态直接面向消费者,成为与日常生活最息息相关的部分,涉及汽车行业、家电行业、纺织行业、建筑房地产业、农业、医药业等诸多领域。
化工产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具有重要的市场价值。纷繁复杂的产业结构使得化工产业链上所有节点之间的联结变得异常复杂和困难,存在极大的交易成本和高难度的业务磨合过程,而化工企业属于连续性制造流程企业,一旦产业链上的某个供应环节出现阻碍,将影响整条产业链的运行。目前,化工行业的市场需求较大、发展较快。随着产业升级、竞争加剧和管理理念的更新,化工企业非核心业务外包的比例在不断提高。
化工产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和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融合贯通;会有越来越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利用大数据、云服务、物联网去解决化工行业痛点、挖掘价值,推动行业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多种创新手段实现跨越升级。
8.4.2 化工产业供应链的痛点
多数的化工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且服务形式相对单一,仍然以基础性服务(如贸易、运输及仓储管理服务)为主,增值服务环节较为薄弱,能够进行全面的资源整合,提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综合性服务的仍然很少。目前的第三方供应链管理服务现状,导致化工产业供应链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化工产业整体的优化升级进程。
在商流方面:一是目前化工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关系不够紧密,整条供应链中的企业之间协同性较差;二是各供应链链条上的各企业之间缺乏互动,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没有形成全行业性的供应链生态圈;三是大型化工企业的竞争和强势地位,导致企业之间的付款方式和发货方式上的矛盾无法协调;四是部分产品的供需失衡,导致链条上的企业无法有效进行生产计划的安排。
在物流方面:一是民营化工企业物流管理仍普遍较为混乱,技术落后,管理意识不强,危化品物流市场管理效率低下,事故频发;二是部分物流企业规模小且分布分散,仓储码头管理经营不规范,盗货、漏货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供应链物流没有充分发挥增信作用,仓储库存的金融属性无法得到充分释放。
在资金流方面:一是供应链上的企业融资方式单一,普遍缺乏多元化的资金来源,现金流薄弱、灵活性较差;二是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属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库存管理混乱,优质资产变现能力弱;三是金融机构在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时,由于缺乏对化工行业专业知识的了解,缺乏对货物在途在库的有效监管,以及对所有交易信息真实性和企业信用调查所产生的较高成本,很难对企业进行授信或放款,造成了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
在信息流方面:一是低端落后的生产技术容易在同一条产业链上的化工企业之间流通,导致同质化竞争现象普遍,企业普遍依赖低端技术,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力;二是企业缺乏相应渠道获得最新的行业资讯和优质的高端技术,生产能耗过大,技术升级速度慢;三是化工企业普遍缺乏环保意识和先进的环保技术提供支撑,污染问题普遍存在,企业自净和环保能力弱。
在化工供应链中流动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纵横交错,如何有效增加销售量,显著提高企业生产及货物流通效率,有效降低库存,提高资金的周转率,迅速对市场机遇做出反应,充分提升、发掘和利用企业的内在价值和信用价值等,都成为化工供应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整个化工行业土壤的长期给养,以及市场不同角色的参与者提升供应链管理认知水平,这是一个长期的、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
8.4.3 化工产业供应链的风险点
化工行业不同于普通的生产制造行业,具有其行业特殊性,一是由于化工行业生产的连续性和超大型化,对上游企业的生产能力要求很高;二是由于化工品普遍高危的物化性质,对仓储运输的要求很高,造成企业高昂的物流成本和管理成本;三是由于化工品交易一般属于大宗商品贸易,货物数量巨大、交易额高,对企业短期内造成的资金压力巨大,交易风险也较高。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了化工产业的供应链呈现出三方面的主要风险点:生产能力风险、物流仓储风险和交易风险。
1.生产能力风险
由于化工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和大型化,只有保证生产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安全生产是化工行业的首要任务,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要求很高,生产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和严格管理是极为必要的。一旦出现设备损坏或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生产中断,就可能对整条化工产业供应链造成影响,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另外,由于多数中小型化工企业缺乏新技术、新工艺,生产技术和设备长期停留在较为低端的水平,生产效率得不到提升,产生的污染和能耗也较高,达不到规定的排放要求可能还会面临停产整顿,使企业无法有效应对市场需求的大幅度波动而导致供需问题。因此,“生产能力风险”是化工产业供应链中需要相当重视的一种行业性风险。
为了防范和应对此类风险,企业需要有效的渠道来获得行业前沿的技术和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实现技术升级、降本增效、节能环保的绿色发展,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生产需求,灵活应对市场供需变化,从源头上保障化工产业供应链的正常运行和经济效益。
2.物流仓储风险
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化工产业供应链在物流仓储环节较易产生风险,这些风险又可大致分为“运输安全风险”和“货权风险”两类。
化工品通常具有易燃易爆、毒性和腐蚀性等高危的物化性质,运输量巨大且运输距离一般较远,涉及多种运输方式的联运(船舶、航空、铁道、公路、管道运输等),因此对化工供应链各节点上的仓储运输要求很高。影响仓储运输安全的因素较多、情况复杂,涉及车辆、货物、人员、制度、环境等多方面因素,难于管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影响范围较广,造成的后果严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环境产生巨大破坏。且由于化工行业属于流程工业,生产具有很强的连续性,一旦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生产中断,则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运输安全风险”也是化工产业供应链中需要重点防范的行业性风险之一。
由于化工品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产生的货物存储量大,仓储占用时间一般较长,容易产生虚假提货单、物流仓储方管理不当及供应链贸易服务中间商内部管理不当风险,此风险为“货权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物流仓储商应当建立严格的物流运输安全制度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供应链贸易服务中间商应当建立健全对物流仓储商的审核机制,选取可靠、规范的物流仓储公司,可与部分物流仓储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此之外,中间商也可通过对物流仓储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查账,加强对货物运输过程和仓库现场的巡视及监控,严格履行合规审查流程。
3.交易风险
各种化工品类的市场价格变化频繁、波动较大、难以预测。作为最重要的化工原料,石油的价格还易受到国际政治形势、全球经济形势、货币汇率、气候等多方因素的影响。如果在交易环节出现问题,化工产业链上的企业往往会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交易环节涉及的风险主要可分为“市场风险”和“交易方信用风险”两类。
市场风险:供应链贸易服务中间商可以通过对上下游企业同时定价的方式锁定利润空间,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可将客户的违约成本提高。此外还可以实施预付保证金的方案,只要价格波动幅度小于保证金比例,下游采购商的弃货止损动力不足,中间商的存货跌价风险才可以得到有效抑制。
交易方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由于信用资质较差而产生恶意欺诈和违约行为。在整个化工产业交易链上,提供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中间商在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采购商进行代采、代销等贸易合作时,若供应商和采购商的资质较差,且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则可能发生联合串通行为,诱使中间商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合同诈骗。在中间商代采环节,中间商须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货款,一旦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发货或恶意违约,中间商的预付账款会面临一定减值损失的风险,且由于中间商为下游客户代采时垫付了货款及物流仓储各环节的费用,产生了较高的资金占用成本,在交易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导致交易不畅,中间商只得自行承担费用损失;在销售环节,由于存在提前释放货权的情况,若下游供应商后续货款无法收回或收回难度较大,中间商则会面临被动的局面,承担较大的应收账款损失风险。
化工产业供应链的主要风险点会影响供应链整体的持续安全运作,以及降低响应客户、满足客户的能力,这使得化工产业供应链的风险管理成为全新而又紧迫的课题。而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的信息技术手段,可以为化工产业供应链的风险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8.4.4 伊斯特威尔的创新与实践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斯特威尔)为化工产业供应链管理的专业服务商,其利用各技术在化工供应链金融领域进行创新与实践,具体如下。
1.物联网技术在化工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与实践
化工品的动产质押较难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原因在于金融机构难以识别企业贸易业务的真实性、难以判断准确货物价值,且化工物流仓储的安全风险高,加之物流缺少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使得企业对质物的管控力降低,仓单也难以达到高信用的标准。物联网技术则为化解此类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解决方案。
伊斯特威尔智慧物流体系,借助物联网技术,通过与多家大型的仓储码头、物流企业进行合作,实现了对化工仓储物流全过程、各环节信息的采集和可视化监控。在货物运输的流程节点上,“出库-运输-签收-入库-出库-销售”全流程数据均实现了可视化实时感知和节点追踪,并自动生成物联网仓单,在金融机构终端形成动态仓单登记,使仓单与货物实现准确的一一对应;对于货物的在途情况,结合GPS、北斗数据、电子围栏等技术,实现对运输位置、货物状态的实时追踪,对异常停车/靠泊、超速违规等异常操作,生成不同优先级的警报信息,以预防事故发生;对于货物的在库情况,通过将仓储液位计、地磅、流量计、压力计等计量设备和传感器实现物联网化,使原本储存在不透明储罐中、看不见摸不着的化学品得以“显形”,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实现有效监管,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实时报警,避免盗货、漏货、换货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智慧物流体系的建立,大大提高了仓储物流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降低了管理成本,极大减小了违规操作和货物灭失的风险。涉及仓储运输的所有动态数据均可实时传输给金融机构,帮助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对在库、在途动产的有效监管,增强金融机构对动产质押融资的信心。而当化工品这种特殊动产在整个的交易交割和供应链物流环节具备了金融角度上的确定性时,便具有了重大的资产价值。化工品库存在供应链物流环节的势能得以充分释放,其金融属性得以充分激发,中小化工企业融资的行业生态环境也得以改善。
2.大数据技术在化工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与实践
伊斯特威尔构建的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通过与各上下游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和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的 ERP 系统、CRM 系统端口对接,能够获取整个化工产业链上的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运输等各环节的企业交易数据,使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变得相对对称,降低了业务成本和业务风险。通过数据清洗和加工,可以对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智能分析,生成“千人千面”的企业用户信用画像。此外,伊斯特威尔还总结创立出了一套独特的企业内部风控三色模型,即基于大数据和浮动授信的客户风险管理、基于内部合规的员工风险管理和基于业务类型分级制的业务风险管理。
基于大数据和浮动授信的客户风险管理,设置了三个风控级别,一级风控围绕客户企业的基础工商财务数据分析,包括注册资本、股东背景、重大诉讼、失信情况等工商数据和资产状况、现金流、盈利指标、偿债能力指标分析等财务数据;二级风控围绕客户业务数据分析,包括常规业务表现、资金表现及回款状况、产品市场表现、物流仓储能力、出险情况等数据;三级风控则围绕大数据生成的智能用户画像,对客户的运营习惯进行分析。经过三级的层层打分筛选,进入最终评审阶段,由信用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开展合作或给予授信额度。
基于内部合规的员工风险管理,则要求所有内部业务人员与公司签订业务合伙人协议、廉洁保证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公司的信用评审委员会对每一个业务人员设置业务授信额度。
基于业务类型分级制的业务风险管理,即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导向、业务风险大小、利润分配等因素,对公司所有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这套完整的风控管理体系,也为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服务提供了重要的判断依据,帮助资信优质的企业更好地获益于供应链金融服务。通过对供应链上海量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还能勾勒出每个企业用户的需求画像,反映出市场真实的需求变化,将上游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下游企业的需求进行精准匹配,提高整个化工产业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大数据技术的引入,使供应链管理的每一个节点都有望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和可控制化。大数据风控为金融机构多维度评估企业风险、灵活应对各类风险场景提供了可能性,促进了风险的有效管控。
3.区块链技术在化工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与实践
化工行业的交易一般属于大宗商品贸易,货物数量巨大、交易额高,对企业短期内造成的资金压力更是巨大的。而金融机构在面对每笔应收账款融资需求时,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调查每笔对应交易的真实性,考量企业的资信,导致账款融资的效率一直较低。
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则可以实现供应链贸易背景的真实、透明、可见。基于区块链上所有数据均可溯源且不可篡改的特性,通过对化工供应链上各个交易节点之间的数据和凭证进行交叉验证。
伊斯特威尔打造的供应链金融“联盟链”,以化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金融服务为落地场景,以区块链技术为实现手段,以核心企业(伊斯特威尔)的主体信用为依托,将金融机构、伊斯特威尔、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物流仓储、第三方检测机构(CCIC中国检验溯源)等服务企业作为联盟链接入节点,使业务全流程中涉及的所有数据上链,让每一笔业务透明可见,链上实现供应链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的信用闭环,实现“数据增信”。需要特别提到的是,联盟链引入了第三方检测环节,CCIC中国检验溯源作为专业的检测机构,在每笔交易的发货和卸货环节,都会出具关于货物品质、数量的溯源认证报告,所有检测报告也均作为数据上链,也起到了溯源增信的重要作用。由此,金融机构便可通过链上加密留痕、不可篡改的历史数据,以及区块链的技术增信,给予核心企业(伊斯特威尔)相应的授信额度,针对每笔真实的交易订单进行应收/应付账款融资等各种业务场景的金融支持,同时在链上即可办理应收/应付款的签发、承兑、保兑、支付、转让、质押、兑付等业务,且资金流向全程可视、可控。
以伊斯特威尔与南京银行合作的融资业务场景为例:在“订单融资”业务中,南京银行基于每笔真实的代理采购订单,在伊斯特威尔已支付给上游工厂一定预付款的前提下,由南京银行直接支付余款给上游工厂;在贷款到期(如6个月后)后由下游客户直接回款给南京银行;伊斯特威尔作为授信主体进行信用兜底。在“物流白条”业务中,伊斯特威尔就应付运费向物流公司开具物流白条,由于物流白条是基于南京银行对伊斯特威尔的主体授信金额而产生的,物流公司可凭物流白条直接到南京银行进行兑付,在账期到期后由伊斯特威尔回款给南京银行;同时物流白条也可在整个联盟链上自由流转,成为链上企业支付结算的工具,例如收到物流白条的企业,也可用该物流白条向联盟链上的油卡销售企业支付油卡费用等,如图8-9所示。
图8-9 供应链金融“联盟链”构建模式
基于区块链上和真实业务关联的应收应付等权益凭证,一方面减少了金融机构的调查成本和周期,满足了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另一方面,实现了核心企业主体信用的多级高效流转,并可任意分拆,把核心企业的主体信用转化为支付结算和融资贷款的工具,有效增强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真正构建起了可信数据生态。
4.产融平台:构建化工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
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及其他互联网新兴技术的涌现,极大地推动了金融业务形态的发展和变化,而供应链产业金融平台,则综合运用了各种新兴的互联网技术,将视角扩展到化工产业供应链的方方面面,用更为宏大的视角、更强大的数据收集能力、更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全面覆盖供应链金融的各种业务场景,将企业分散于各处的信息数据进行整理清洗、交叉验证、关联映射、统计分析,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广泛的线上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对客户进行精准的风险控制,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的风险控制决策依据。
通过建立供应链产业金融平台,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流程,完成对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的统一管理,采用多渠道、多信息源的接入,建设全方位、全流程、多层次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可以最终构建起全产业链的金融生态圈。
以伊斯特威尔构建的产融平台为例,平台主要由供应链金融管理运营端和后台大数据决策平台两部分组成。管理运营端主要分为协同服务、金融服务、综合服务三大功能版块,涉及用户包括伊斯特威尔、上下游客户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其中,协同服务版块主要涉及物流和商流服务,金融服务版块主要涉及资金流服务,而综合服务版块则主要涉及信息流服务。协同服务版块与金融服务板块通过接口及页面跳转,深入交互、互相协同,基于伊斯特威尔真实的化工产业链业务场景,把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度嵌入物流和交易环节,真正以“业务+数据+场景”为核心,构建产融结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
在协同服务版块,平台为客户提供近千种化工产品的代采、代销服务和一站式物流配送服务。在商流方面,针对化工产业链上的企业关系松散、恶性竞争、供需失衡等行业痛点,系统性地整合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资源,挖掘上游企业供给与下游企业需求,建立精准对接,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转化为供应链联盟之间的合作,保障了企业之间合作的长期性和盈利的持久性。平台上的所有业务均实行线上标准化操作,降低业务风险,提升服务效率。在物流方面,伊斯特威尔借助物联网技术打造的智慧物流体系目前已经实现货物的在途、在库状态全程实时在线追踪,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可实时预警,使金融机构实现了对在库、在途动产的有效监管,为企业实现动产融资提供有力支持。
在金融服务版块,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基于真实业务的个性化融资方案,基于企业在协同服务版块生成的标准化业务,提供对应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库存融资等一系列金融产品。该版块与金融机构的系统进行对接,借助区块链技术,使上传的所有交易信息均可追溯源头,且不可篡改,资金和货物流向全程可视可控,极大地减少了金融机构的调查成本,缩短了周期,同时大大缩短了授信或放款的时间,有效增强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
在综合服务版块,为企业提供最前沿的化工行业资讯、政府相关政策、法律咨询及最先进的材料、装备和技术。通过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为上下游企业,尤其是上游的化工生产企业提供设备、技术的升级改造,从而在源头上推动上下游企业形成完整、高效的环保产业链,保障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绿色发展,与政府、企业共同打造一个绿色健康的新化工生态圈。
由此,在平台的管理运营端形成了以化工产业链为导向,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闭环体系。而后台则以大数据决策平台作为重要支撑,为运营端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持。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能够对伊斯特威尔的客户的所有过往交易数据进行记录,对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智能分析,并结合伊斯特威尔独创的内部风控“三色模型”,对所有客户企业产生浮动信用评级。此外,通过量化每一家企业的每一笔业务,基于不同的算法模型,可以较为精确地预测出市场未来的需求和产出,降低未来的预期风险,也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业务情况,更合理地配置各项资源,及时调整业务重点。
产业金融平台构建出的产业链金融生态圈,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交易生态系统的相对闭环路径,以及交易数据和信息获取的真实简易性,直接有效地解决了金融业务中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控制的问题,同时还将原本松散的线下服务整合成为线上高效、规范的综合服务方案,使核心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建立多方深度合作关系,实现多赢的局面。
8.5 “开放银行”背景下平安银行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
1.“开放银行”背景下银行服务的转型升级
开放银行(Open Banking)正在成为全球银行业愈演愈烈的一股新浪潮。开放银行意味着“银行是一种服务,而不是一个场所”,以及“用户在哪里,银行的服务就在哪里”。中国新兴的民营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国有大银行,目前都开始实施向开放银行转型的战略。随着以金融科技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平台,(如蚂蚁金服和微众银行等),正在成为超级金融平台,留给中小银行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开放银行是一种平台化商业模式,通过与商业生态系统共享数据、算法、交易、流程和其他业务功能,为商业生态系统的客户、员工、第三方开发者、金融科技公司、供应商和其他合作伙伴提供服务,使银行创造出新的价值,构建新的核心能力。搭建开放式银行体系,通过SDK(软件开发包)等技术方式开放给合作伙伴乃至客户,银行将在多领域实现对客户的“一站式服务”,其实质是金融科技驱动下的服务转型与数字化升级。
中国银行早在2012年就提出了开放平台的概念,并在2013年正式发布中国银行开放平台,开放了1600多个接口,涉及跨国金融、代收代付、移动支付,以及地图服务、网点查询、汇率牌价等服务。微众银行推出“微动力”开放平台,将线上理财产品和服务封装到SDK,直接集成到合作伙伴的移动银行App。中国工商银行实施e-ICBC 3.0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推进传统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改造,向服务无所不在的“身边银行”、创新无所不包的“开放银行”、应用无所不能的“智慧银行”转型。招商银行也上线两款App产品,着力打造开放式服务平台。
2.平安银行成立交易银行事业部
平安银行经过近20年积淀,其贸易金融业务构建了以自偿性贸易融资为核心的产品理论基础,在业内首推“1+N”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并积累了多个行业供应链金融实践经验,形成对应盘活企业预付账款、存货和应收账款资产的贸易融资产品体系。贸易金融作为平安银行基础公司业务的重要板块之一,在整个“交易银行大厨房”体系中,主要聚焦于产业链客户,联合交易银行事业部其他板块,为产业链各成员企业提供账户、支付、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从而优化企业资金运营效率,提升产业链综合竞争力。
2018年9月,平安银行将原贸易金融部、公司网络金融部和离岸金融事业部三个部门合并,新设立交易银行事业部。交易银行事业部成立后,贸易金融业务一方面将继续发挥经营稳定器的作用,为银行带来低成本负债和稳定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引流并培养银行的基础客群;另一方面也将作为银行转型的突破口,以科技驱动贸易金融智能化升级,构建“科技+服务+场景”的新型发展模式。
平安银行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供应链应收账款服务平台”(以下简称“SAS平台”),正是这一经营思路的具体战略之一。SAS平台针对核心企业及其上游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应收账款转让及管理服务。具有优质商业信用的核心企业对赊销贸易下的到期付款责任进行确认,各级供应商可将确认后的应收账款转让予上一级供应商用以抵偿债务,或转让予机构受让方获取融资,从而盘活存量应收资产,得到便利的应收账款金融服务。
3.区块链技术在SAS平台上的应用
中小微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存在巨大的“信用差”,供应链金融流程中的信用传递成为缓释融资方风险的有效手段。现有的金融产品及工具对链属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难以渗透到深层弱势企业,更无法穿透满足长尾端企业的融资需求。区块链技术应用在供应链金融中,可以促进中小微企业相关金融服务的升级:以供应链中各参与方持有的分布式账本,来提升末端企业交易信用,解决信息不对等问题;在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之间隐性达成的共识机制,实现信息的有效认定;智能合约为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合同及信用多层级传递,提供系统支持与保障。
SAS 平台运用区块链“超级账本”功能,为平台各项服务及操作提供底层技术保障。
(1)全流程信息记载:在SAS平台整个交易及操作流程中,平台通过超级账本功能可对签发、流转、签收应收账款、申请融资等每个节点及环节进行记录,包括其中涉及的相关交易行为、时间戳、电子证书号、交易信息等内容进行自动分发备份。
(2)分布式账本储存:SAS 平台上各个参与方在交易过程中记载的全流程信息,由分布在平台上的核心企业、供应商、机构受让方等多个节点共同完成,且每个环节记录内容都是完整的账本,防止数据丢失产生的信息不匹配情况。
(3)加密账本互相验证:SAS 平台数据通过加密技术进行加签,降低了各参与方篡改数据的可操作性。同时,基于多方账本的互相验证,可以保障信息记录的可追溯性,进一步提高了数据单方面篡改的操作成本。
通过超级账本的各项基础功能,有效地解决了交易资产溯源、建立参与方互信机制和业务信息及时公开的诉求,为产业链末端的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提供了基础交易真实性的佐证。
未来,SAS平台将进一步运用“可授权加密+零知识认证”区块链技术功能,更好地保证平台各参与方的隐私在应收账款流转和融资的各个环节不受破坏,作为平台信息共享及信用传递的可信依据。同时,以智能合约功能强化锁定各参与方的资金链条,严格执行交易环节的收付款关系、凭证记载等操作。
4.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价值
平安银行以区块链的各项技术应用于SAS平台,建立符合交易规则的系统服务场景,有效解决传统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操作痛点,缓释业务风险。
(1)应收账款债权确认
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环节作为保理业务债权确认的必要环节,其操作涉及的风险成本及人力成本极高,一直是保理业务流程中一大难点。SAS 平台核心企业在签发应收账款时,即同意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在平台内流转,同时应用超级账本的全流程信息记载及交互功能,在应收账款流转环节即自动完成债权转让通知确认,解决了线下人工操作及真实性验证的难点。
平台上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并发布应收账款信息,对核心企业按期付款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不仅解决了供应商应收账款收款不确定性的问题,也使核心企业采购阳光化,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我国商业信用环境。
(2)应收账款多级流转
在传统保理业务中,交易各参与方都处于破碎的贸易环节,信息无法共享与传递,导致深层次的供应商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也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之一。SAS 平台各参与方在交易过程中建立独立的分布式账本,互相验证并保障核心企业的信用有效传递,进而为应收账款的逐层流转提供有效保障。
(3)延展融资服务触角
SAS 平台机构受让方在受让应收账款时,可依托超级账本中记载的交易信息流追溯关联到核心企业。通过核心企业信用背书,整合供应商碎片化融资需求,规范了资产的标准化处理,解决了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时机构受让方的风险隐患,实现了对上游供应商的服务覆盖。
5.SAS平台服务优势
SAS平台结合平安银行自身的服务特征,实现交易鉴证、确认/转让、转让登记、机构受让、应收管理、结算清分、预警管理等功能,使得平台具备银行专有的特点及服务优势。
(1)银行专业运维与服务
以银行级操作场景作为平台服务的基础,平安银行在强化中立性的同时,提供安全可靠的设备运维及信息安全体系。SAS 平台应用银行对企业客户身份的识别与信用管理,并专线直联中国人民银行中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防范重复转让、重复融资,确保应收账款转让信息的公开透明。
(2)结算清分服务
SAS平台与银行账户体系直联,充分享有资金划转的严谨性、高效性,确保款项无瑕疵、无差错地清分到位。
(3)多方资金对接
银行可以自有信贷资金对接SAS平台流转的合格应收账款,并利用平安集团综合金融的服务优势,对全周期内的资金需求进行调拨与筹措,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4)供应链金融专业经验输出
基于平安银行多年累积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实操经验,SAS 平台可提供供应链金融专业流程协助管理及操作风险协助管控,通过系统在线的、符合各项供应链金融特征的管控逻辑,为核心企业与中小微供应商之间的线上付款承诺提供有效见证,也为各机构受让方的资金服务行为提供底层资产有效传递方面的专业意见。
6.平台服务实例
2017年年底,平安银行落地首单供应链应收账款服务平台业务,成功为某核心客户的供应商实现了供应链融资。该核心客户市场公开评级AAA,企业上游供应商众多。该核心客户采用赊销的付款方式,上游供应商资金占压严重,融资成本较高。该核心客户一方面有意扶持上游供应商,给他们提供方便、快捷、成本低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并规范下属公司的付款行为,使付款更加阳光化。
该笔业务实现供应链金融的全过程在线操作,包括核心客户在平台上核准签发应收账款、供应商签收应收账款、供应商发起应收账款转让及申请融资、机构受让方在线受让应收账款、受让方支付融资款项到账及应收账款到期自动清分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系统服务稳定、流程操作顺畅,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在此笔业务中,各参与方均获得了以下切实的利益。
(1)供应商足不出户,点击鼠标不超过5次就可轻松实现线上融资,比起原有的融资渠道,融资成本也得到了显著的降低。
(2)核心企业通过SAS平台帮助其供应商实现融资,强化了对供应链的整体控制,规范管理采购及付款流程。
(3)机构受让方(贷款人)通过 SAS 平台获得了 AAA 信用的准标准化资产,在降低资产风险成本的同时,拓宽了资金服务渠道并获得了更高的收益。
7.小结
平安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提供者,结合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创新应收账款服务,为交易各方均创造了价值,实现了多方共赢。平安银行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使其可以在原有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基础之上,将服务从一级供应商/经销商,延伸到多级供应商/经销商,真正做到“横到边、竖到底”,让服务延伸到长尾端客户;同时,同步记载交易信息,解决重复融资问题。
平安银行推出SAS平台等创新服务,显示平安银行开始转变自身的定位,从一个纯粹的资金借贷方,逐步转向为“Fintech+应收账款”开放式金融服务提供商,对外输出供应链金融专业能力、系统平台功能和支付结算服务,联合多方机构打造应收账款金融服务生态,为中小供应商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
第9章 总结与展望
9.1 内容总结
目前,“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成为区块链技术为数不多的、可以落地的应用场景之一。技术与服务模式的创新,使得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模式与应用范围快速扩展,在核心企业积极参与下,C2FO、产业链金融等自金融模式大量出现,金融创新开始与滞后于金融实践的法律法规之间产生“灰色”地带。思考技术创新与法律法规、商业模式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是本书写作的出发点。
数字票据有望成为金融系统的基础设施。依据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发展路径,数字票据是继数字代币(ICO)和区块链存证之后的热门应用。票据之所以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广泛使用、担当重要的交易媒介功能,发挥着重要作用,皆因其形式简明、流通便捷,同时还具有多种票据职能。而在数字经济与互联网化的交易环境中,票据将以数字票据的形式出现,与传统的纸质票据、甚至电子票据都有本质的不同,其重要价值在于破解当前我国票据系统中的根本性问题。
“自金融+区块链票据”的组合创新是我国实体经济突破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而敢于大胆实践的创新。区块链票据是创造一种适用于虚拟环境,具有弱中心化的金融价值交易工具,即便被称作为“权益证明”,其本质上就是数字票据的雏形。数字票据以分布式记账、弱中心化模式的方式实现,实质是对现有票据系统的颠覆式创新,但在现有法律法规之下,往前几步可能碰到红线,后退几步则创新价值大为降低。
所以,从数字票据和产融结合的视角来研究供应链金融创新,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对于分析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路径、改进金融环境及滞后的法律法规,可以起到理论支持作用。同时,企业在实践领域勇于创新,快步向前,这些优秀的实践者为理论研究提供了极好的素材和样本,也为行业借鉴先进经验、减少试错成本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书总结了自金融的发展背景及核心企业的动力机制,深入阐述和总结了在区块链架构下,“自金融”与“数字票据”的基本原理与业务逻辑,结合案例分析了多种产业场景下的解决方案,结合金融科技的发展探讨了在创新模式下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问题。
区块链技术在快速发展中,数字票据的研究也刚刚开始,一方面作者的研究水平有限,另一方面研究范围不能覆盖行业所有模式,所以本书必定存在问题描述不当、逻辑不严谨、结论不明确、案例代表性有限等问题,诚请业内人士批评与指正。
9.2 主要创新点
“自金融+数字票据”为核心要素的供应链金融5.0模式,基于区块链架构构建产业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具有“数字票据、产融结合、综合服务、战略驱动”等显著特点。在这一架构下,融资便利性将比现有模式前进一大步。
本书从分布式记账的原理、票据的基本特性与功能分析出发,系统化阐述供应链自金融的演化机理、数字票据的业务逻辑,进而提出风险管控的主要原理与方法。
本书的创新点或独到的研究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明确提出供应链自金融的内涵、发展动因、内在结构与模式、演化路径等,认为核心企业的参与动力是根本动因,由此产生“核心企业提供资金、多级票据拆分及流转、企业间借贷、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产业银行”等一系列创新的金融场景,深入阐述六种金融场景背后的业务机制、技术原理、解决方案与价值,提出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演化路径。
(2)深入分析区块链架构下数字票据的基本特性、核心功能、法律边界等,阐述数字票据的无因化原理与方法、票据行为的创新与合规化、供应链结构与票据流转的关系等关键机制,为各类“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应用创新提供底层业务逻辑、技术原理与应用架构。结合数字票据的技术方案,阐明信用创新与价值传递的基本原理。
(3)在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认为“企业间借款的合法性及法律风险”是自金融的基础原理,从法律视角对认定条件、举证责任、契约真实性认定、资金来源与用途的合法性等进行论证。此外,还分析了财务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的风险因素与控制方法,分析了人工智能应用于风险控制的重要作用。
(4)人类社会正站在真实世界和数字世界的交汇点上,技术进步与模式创新相结合极易产生颠覆式创新,“自金融+区块链票据”正是这一趋势的体现。在应用实践与案例介绍方面,磁云科技等一批勇于创新的技术公司,为本书奉献了精彩的分享案例,案例理论结合实践,介绍技术原理、解决方案和应用价值,为数字票据的实践、如何利用供应链金融和区块链技术来颠覆传统模式,提供了真实、全面、系统的案例资料。
9.3 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建议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供应链金融,属于产业区块链应用范畴,产融结合为实体经济创造金融价值,将具有深远的影响。但创新实践远比理论模型更为复杂,特别是当金融科技与商业模式结合时的颠覆式创新。数字票据与现有票据模式、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较大冲突,使得供应链金融的数字票据实践将面临风险。但创新从来就是要推动现有法律法规进步的,而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需要与时俱进,我国政府对互联网领域的创新一直抱着包容的态度,为新事物的成长创造了较好的环境。
理论已经阐明,模式创新本身也是颠覆式创新的一种。而商业模式创新是基于内在的动力机制,供应链金融传统模式发展受阻,正是由于内在动力机制的不足――具有关键作用的核心企业需要战略与利润上的驱动力,自金融模式正是以核心企业的动力机制为基础,依托供应链结构与金融科技来构建技术与模式相结合的创新。基于数字票据的全链信用打通、多种金融服务形成规模效应,以及产业银行的发展远景,指明了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
但企业引进创新战略、向新业务模式转型,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特别是传统的老牌大型企业,主因在于这类企业的创新基因已经流失,移动创新基因的成功概率会非常低。所以,传统企业的创新战略与转型升级,一个可行的策略是单独创造一个子公司,再引入创新基因,成功的机会要高很多。传统行业发展自金融,传统企业的简便易行的方式是与行业科技公司,共同出资组织技术公司,来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业务创新。
可以预见,人工智能由目前的辅助决策功能,将快速成长为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关键角色,机器计算的逻辑将很快超过人的经验逻辑,成为虚拟模式下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对此,行业应以全新和期待的目光来迎接人工智能技术。
9.4 展望
区块链架构代表的是法律规则与会计准则,它与现实世界的规则对接、固化到虚拟世界中,从而形成虚拟化、数字化世界的交易秩序,进而形成信用环境。所以,分布式记账和众多现行法律规则是区块链技术背后的逻辑和业务规则,是“自金融+区块链票据”模式实践与运营的基础和依据。
供应链金融的终极模式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可得性(或便利性)问题,同时还要解决利率高(融资贵)的问题,使得中小企业获得与大企业相近的融资服务(便利性与低利率)。供应链自金融的出现,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区块链架构使得复杂的融资过程变得简便,可以减少中介机构的参与。证券化与供应链自金融模式的结合等直接的融资方法将最终解决融资贵的难题。
高度重视颠覆式创新所带来的巨大变化,基于金融科技来积极构建模式的创新,是产融实践的新方向。
后记
持续写作是科研工作者的生命欢歌和风流,键盘上跳跃的是思维的火花与天真。本书的面世,从选题、主要内容的确定、业务逻辑的构建以及案例的完整呈现,都是业界人士鼎力相助的结果。缺少业界专业人士、企业家、自媒体等多方面的无私交流,作者自认为内心将是一片荒芜。
区块链技术结合供应链自金融的实践,企业案例给了我们极大的惊喜。磁云科技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和行业级的项目实施经验,为在产业级中进行“区块链+金融”供应链创新提供了极好的范例。技术开发领域,平安银行、信源链、丰收科技、高达软件等,分别针对其细分领域的应用难点提出了专业化方案,是行业的领先者。
作者学习、参考了大量业内专家的观点、博文、演讲稿等,书中并未一一列出这些堪称老师的名字,在此向你们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和敬佩!本书从构思、内容设计、理论架构、案例整理、编辑定稿等历时近10个月,得到来自产学研各界人士的直接支持和帮助。
感谢万联网及蔡宇江先生,收集与整理案例与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对本书出版起到重要作用。
感谢磁云科技总裁李大学先生及其同事提供的优秀案例与创新思路。
感谢平安银行、信任度科技、链融科技、伊斯特威尔等机构的大力协助。
感谢广州大学电子商务研究院黄丽娟教授及同仁的大力支持!
最后,感谢广大读者对我的精神支持,你们的认可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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