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报告现“乌龙” 新宁物流及高管被警示
作者:高瑜静 张家振 来源:中国经营网 | 2017-11-06
本报记者 高瑜静 张家振 北京报道
继5月末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300013.SZ)近日再被监管部门关注。
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对新宁物流出具警示函。江苏证监局指出,新宁物流在并购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程”)后,对广州亿程在合同管理、财务核算、销售和采购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新宁物流发布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业绩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发生盈亏性质判断错误。
对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暴露的问题,新宁物流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公司对内部业务、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梳理、整改和规范,并协同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业绩“乌龙”
新宁物流常年深耕于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国际货代、报关报检等传统行业,2009年10月登陆深交所创业板。2015年,新宁物流通过增发股份斥资7.2亿元收购广州亿程,转战进入卫星导航定位运营服务及配套软硬件领域。
江苏证监局此次对新宁物流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警示,源于新宁物流发布的2015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2015年年报实际业绩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发生盈亏性质判断错误。
与此同时,江苏证监局认定新宁物流董事长王雅军、副董事长(广州亿程原实际控制人)曾卓、副总经理(时任广州亿程总经理)吴宏、财务负责人马汝柯、总经理谭平江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重要)责任,因此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月29日,新宁物流发布201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万元~950万元,同比上升17.58%~47.56%。
良好的业绩预期一直维持到2016年2月26日,新宁物流发布2015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45%;实现营业利润3062.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02%;实现利润总额2495.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9.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50%。
上述业绩快报中,新宁物流多项业绩指标增长幅度甚至超越了业绩预告,促涨了市场的预期。新宁物流的股价也从2016年1月28日收盘时的13.22元/股,一路攀升至2016年2月26日收盘时的14.58元/股,涨幅10.3%。
然而,时至2016年4月30日,新宁物流最终晒出2015年年报,业绩大幅缩水。2015年年报数据显示,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亿元,同比增长46.00%;营业利润-9980.62万元,相比往年亏损709.53%;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额高达1.1亿元,同比亏损1804.67%。
对于业绩的大幅折损,新宁物流在2015年年报中表示,主要原因是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并表广州亿程所致。
事实上,广州亿程在并入新宁物流之后,其业绩表现也未达预期。财报数据显示,广州亿程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91.57万元,仅完成承诺业绩的60.19%。根据此前业绩承诺,广州亿程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应不低于7130.46万元。
屡涉诉讼
实际上,新宁物流旗下多家子公司接连出现问题也暴露了公司在内部管理上的缺陷。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仓库的一场火灾,让深圳新宁涉入6起纠纷诉讼及仲裁案件。
据悉,深圳新宁租赁的仓库于2015年12月22日发生火灾事故,致使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航嘉驰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企业存放于该仓库的货物在火灾中烧毁灭失。
新宁物流最近披露的火灾涉及的诉讼公告显示,深圳市航嘉驰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将深圳新宁诉诸法庭,要求深圳新宁支付赔偿款232万元及利息。
据新宁物流公告,深圳新宁因火灾事故引发的仓储合同纠纷及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诉讼案件已达6起,涉及金额人民币4197万元;已结案的仲裁案件有1起,涉及金额人民币546万元。
此外,截至今年10月23日,新宁物流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已计提预计负债751.5万元。
物流行业观察人士杨浩峰分析称,产品在库的安全是物流公司管理的基本功能之一,包括火灾在内的在库产品灭失不仅给货权所有方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影响其生产、销售,同时也给物流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
依赖政府补贴
除仓储物流、卫星导航定位服务业务外,新宁物流近年还陆续布局新能源汽车租赁、车联网、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其中,新能源汽车租赁成为新宁物流着力打造的新业务。2015年,新宁物流投资设立控股公司苏州新宁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宁“),以此进军新能源汽车销售和租赁行业。
然而,刚起步的苏州新宁业绩不佳,设立首年就亏损62.28万元,2016年虽实现营收58.15万元,但净利润依旧亏损361.89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苏州新宁2016年获得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40.36万元。
此外,记者在梳理资料时还发现,新宁物流还将未来预计可能收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156万元,列入财报的“递延收益”项目。
据了解,2016年国家在接连开展大规模新能源汽车骗补核查和处理之后,对新能源汽车相关补贴政策已做调整。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于2016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最新方案,新能源汽车补贴方式已由预先拨付改为事后清算,拨付方式由每年2月底前预拨部分资金改为每年年初申报上一年度所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也就是说,新宁物流列示的这笔156万元的补贴收入,实际补贴多少尚是未知数。
快递专家赵小敏告诉记者,物流企业尝试新能源汽车租赁此类新业务,很大程度上属于试探性投入,物流企业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系统化解决方案。
2017年10月26日,新宁物流披露了三季度业绩。前三季度实现营收6.68亿元,同比增长20.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13万元,同比增长191.05%。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减少44.13%,新宁物流在公告中解释称,主要因政府补助较上期减少。
那么,政府补助减少是否和新能源汽车所获补助减少有关?对此,新宁物流相关人士回复称,减少的政府补助不是指新能源汽车,主要指2016年深圳子公司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补助“外贸调结构资金项目”1500万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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